《許昌市城鄉規劃條例》獲批 將於明年5月1日起實施

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許昌市城鄉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議。《條例》將於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宏偉出席會議並就《條例》有關情況向會議作了說明。這是許昌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規。

《條例》於今年3月正式立項,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主導下,歷經調研論證、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審議修改等幾個階段,歷時9個月正式出臺。《條例》共六章五十二條,分為總則、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城鄉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內容上明確了規劃管理中各級政府和部門的職責,釐清了規劃管理的範圍和主體,根據中央“放管服”精神要求提升了審批效能、突出了陽光規劃、強化了法律責任,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條例》的批准實施,將為解決城鄉發展中的問題,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提升城鄉規劃的科學性、嚴肅性和權威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許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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