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走私第一人賴昌星發跡自述,如何從一個窮小子逐步到億萬富豪


我家裡很窮,小學沒畢業。1958年我出生時,父親是燒厝食堂負責人,辦得很好,還被拍成45分鐘的記錄片;他當時又是大隊的黨支部書記。我沒讀書後,出來種田賣菜,後來跟哥哥去部隊團部營部挖洞,去了半年。回家後,先在大隊辦的螺絲廠工作。

後來我們5個人合資1500元。每人出300元買鍛工工具,幫人家加工零件,賺了一些錢。1977年辦家機廠生產汽車配件,我做鍛工,白天黑夜做,又賺到錢,一年多後辦了一個紡織配件廠,買了車床等一套設備,自己跑業務,每年有兩個月左右在外面。

1985年,我弄來圖紙,到無錫請來師傅,開始生產整臺紡織機,每臺賣7萬5千元,成本只有2萬5,我做了幾百臺。做這種紡織的,全國當時只有三家。

有的大件我做不了,因為沒有龍門刨等設備,就到廈門工程機械廠和鑄造廠加工;小件則自己在廠裡自己做。生意很好,供不應求。這之後又辦了服裝廠、雨傘廠、印刷廠。1991年移民去香港前,我的資產已有幾千萬。

到香港後住在側魚湧,兩個月後買了比華利山莊,開始做房地產生意。當時正值香港房地產低潮,100元可以做到1000元的生意,1991到1992年翻了一倍,我就是在那時賺了一兩個億,後來成立了一家美好公司,之後成立了遠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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