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縣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11月29日,唐河縣召開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會。

唐河縣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杜勇出席會議並講話,政府副縣長嶽曉英主持會議。各鄉鎮(街道)鄉鎮長(辦事處主任)、縣直各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全縣企事業單位車改已進入全面實施的關鍵階段,每一位參與改革工作的同志,都重任在肩,使命光榮。要抓緊落實,善作善成,確保圓滿完成改革任務,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會議傳達了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車改革政策精神,強調了公車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了工作目標、改革範圍、基本原則、主要任務、時間安排和組織實施細則。

據悉,此次參改事業單位範圍為縣委、縣政府直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4家(縣委黨校、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接待辦、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城管局、縣房管局、縣規劃局、縣鴨河口灌區管理局、縣農業科技試驗示範推廣基地、縣移民局、縣扶貧辦、縣招商局、縣市場發展服務中心、縣特色商業區管委會),以及縣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的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事業人員參改範圍為全縣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其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參改事業單位可按照本意見要求實施改革,也可參照唐河縣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實施改革。

參改事業單位可根據業務保障和專業技術活動工作實際,保留必要的醫療救護、新聞轉播、科學考察、技術勘察、檢疫檢測、環衛清潔等特定功能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必要的業務用車,保留的車輛要有預算,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必須長期搭載固定設備並進行標識化管理,不得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程中新增車輛。與主管部門機關同城異地辦公的,可根據需要保留1輛工作用車,用於機要通信、應急等公務,但不得借車改名義新增車輛。(王永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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