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保險業務員,喜歡給客戶附加"豁免"保險?

金融界的紅豆


豁免字面意思就是免交錢。豁免一般分為被保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被保人豁免,通常含有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當然現在有的公司提出了中症,也就多了一箇中症豁免。意思就是該保單的被保人因為上面所列的情況,將豁免保費,不過需要強調的是,輕症,重疾以及新型的中症,都必須是合同條款中的疾病,才能豁免,如果不是合同中列明的疾病,是不會觸發豁免條款。輕症豁免最常見,只要帶有輕症保險責任的重疾險,幾乎都有這個豁免條款。重疾豁免一般出現在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中症和輕症差不錯,簡單理解可以理解為兩個的保額不一樣。

說到附加“豁免”保險,必先回到主險方面來說,才能把事情弄的更明白。保險公司為了迎合廣大客戶的需求,設計的險種類型主要有:重大疾病類;養老年金類;教育金類;交通工具意外事故引起的身故傷殘類;分紅型、萬能型理財類產品;還有意外傷害類等各類產品。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人生規劃和身體健康狀況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可是我們的客戶在選擇保險產品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本金安全,即使理賠拿到了賠償金,或者合同滿期了,一般客戶總拿保險金和銀行收益或理財產品收益做比較。這樣就要求保險公司設計的產品相對保障無法全面,只能側重於某一點。

比如:A先生為自己的孩子投保重大疾病險,觀察期後,寶寶確診輕、重症,在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同時,保險公司豁免後期保費。在繳費期間,A先生本人確診輕、重症或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可向保險公司提交確診書、死亡證明等提出豁免保費申請。在繳費期間,A先生的愛人確診輕、重症或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可向保險公司提交確診書、死亡證明等提出豁免保費申請!目前,大部分公司險種自帶被保人輕症豁免功能(新華保險無)和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殘豁免功能。

所以客戶買保險就是為了轉移風險,為了更多的安全感。那什麼是安全感呢?就是一場疾病我不用害怕會傾家蕩產;一場意外,我不用擔心家人跟我顛沛流離;一場金融風暴,我不用擔心我沒有東山再起的資本;一場官司,我不用擔心後半生無依無靠。這就是安全感,這才是保險。而一份保單往往都是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甚至二十年交、三十年交。那什麼是豁免保險呢?豁免保險根據對象不一樣可分兩種:1.針對投保人豁免的.2.針對被保險人豁免的。根據保險責任不一樣:重疾豁免,意外豁免,輕症豁免。

假設買的保險沒有附加豁免,那麼當發生風險後,投保人很有可能需要繼續交費。舉個例子,我給我小孩子買的教育險,在交費期間我因各種原因不在了,不能繼續交費了。如果該保險沒有附加投保人豁免,那麼此保險還得繼續交費,如果不繼續交費,那麼這份保險將失效。小孩子將來也不能享受未來的保險利益了。那這份保險就不保險了。這就是為什麼業務員要給客戶保單加豁免的原因。


齊保網


首先,什麼是保險的豁免,它有什麼好處?對保險代理人更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保險豁免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豁免,投保人分為三種情況豁免:身故,重疾和全殘。被保險人豁免只包括重疾豁免。

保險的豁免就是指在繳費過程中,按照保單的約定對保費的豁免,同時保單繼續生效的強大功能。看著這樣的功能是不是自己如果不附加這個險種就是對不起自己呢?保險代理人附加上豁免也是對自己好,真的如此嗎?是的,表面上確實如此!

保單推銷時,保險代理人說豁免就是保單的保險,購買一份保單就可以保全家,是不是很心動了,是不是馬上就要簽到呢?是的,保險代理人的目的就達到了,附加豁免保險可以促成保單的簽定。

豁免保險雖然保費不是那麼多,只是相對於整個保單而言,也許只佔保費的一小部分,但是,也可以提高整體保費,提高佣金。那麼,附加豁免保險可以增加保險代理人的佣金,增加保險代理人的收入。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保單都建議附加豁免保險。如果保單的繳費期只有三五年,可以不用附加豁免,即短時間的保單不必附加豁免保險。如果投保人的豁免保費大於單獨購買壽險的保費,這時可以直接為投保人購買壽險保單,因為壽險的保險責任大於豁免的保險責任的範圍,對客戶更有利!

所以,也不要一味的聽保險代理人的意見,應從自身的保險需求出發,選擇是否附加豁免保險!


保險理財生活


附加豁免功能,體現了業務員給客戶搭配保險的專業度。

舉個例子,有三個人家庭經濟主收入者分別花10萬塊買保險,一個是給自己買高額的定期壽險,一個是給小孩買大學教育金(帶豁免功能), 一個是給老人投保了養老保險(不帶豁免)。

發生交通意外,三人都身故了,給自己買高額定壽的人,家人獲得一大筆賠償金; 給小孩買大學教育金的人,豁免續期保費,小孩等到讀大學的時候,保障公司給付小孩大學教育金; 而給老人投保養老金的人,意外身故,家庭收入中斷,老人負擔不起續期保費,面臨斷保的風險。

所以,買了保險,我們的生活依然存在保障缺口。保險一直弘揚的觀點: "留愛不留債".除了買對人,還請帶上"豁免"功能,來彌補風險缺口。



豁免俗稱保險中的保險,主要是應對規劃長期繳費的保險,發生中途停止交費,保單就面臨失效的風險。如果主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費期間內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譬如身故、重疾,輕疾或者全殘),即投保人不需交納後續各期的應交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保險權益得到保障。


豁免一般是附加在主險的方式存在,客戶只需要交納少量保費,就可以彌補意外或重疾導致交不起保費的情況,相比於主險動輒千豁免險保費用很低,有極高的性價比。

建議客戶選購保險時,一定加上,讓保險真正的,留愛不留債。


金融界的紅豆


好險管家認為:說到附加“豁免”保險,必先回到主險方面來說,才能把事情弄的更明白。

我們的客戶在選擇保險產品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本金安全,即使理賠拿到了賠償金,或者合同滿期了,一般客戶總拿保險金和銀行收益或理財產品收益做比較。這導致保險公司設計的產品相對保障無法全面,只能側重於某一點。

其次,保險產品基本都是病、死、殘、養老和子女的婚嫁、教育等長期的人生規劃。有的買的保險一輩子都不一定用到,有的需要幾十年才能用到。買的保險需要用的時候不一定解決問題,需要解決問題的時候一定買不到,怎麼辦呢?

保險公司們想出來一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客戶花費很少的錢,解決日常生活中能遇到的切實需要解決的小問題。於是附加險就誕生了。就算沒有出險,花點小錢買平安,人們也是可以接受的。

由於附加險設計的相當親民,保費低廉。對於公司的業務人員來說,反而是出力受累不賺錢的買賣。只要他願意詳細介紹,說明他著實在為客戶你著想了。

附加豁免的保險又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投保人身故、高殘或者重大疾病類;這是被保人出了重大事情,一定給家庭帶來巨大經濟壓力,有可能支付不起保費了,違背了原有的計劃。這時有附加投保人豁免,原先計劃不受任何影響,但也不用交錢了,是不是緩解了經濟壓力?

被保險人豁免的附加險,一般是在買重大疾病類保險時,增加罹患輕疾豁免所有保費的險種。從疾病輕重角度來說,患輕疾概率比重疾的概率大多了,患了輕疾就免交所有保費,是不是對被保險人最大的關懷,最人性化的設計呢?

好險管家舉個例子,有三個人家庭經濟主收入者分別花10萬塊買保險,一個是給自己買高額的定期壽險,一個是給小孩買大學教育金(帶豁免功能), 一個是給老人投保了養老保險(不帶豁免)。

發生交通意外,三人都身故了,給自己買高額定壽的人,家人獲得一大筆賠償金; 給小孩買大學教育金的人,豁免續期保費,小孩等到讀大學的時候,保障公司給付小孩大學教育金; 而給老人投保養老金的人,意外身故,家庭收入中斷,老人負擔不起續期保費,面臨斷保的風險。

所以,買了保險,我們的生活依然存在保障缺口。保險一直弘揚的觀點: "留愛不留債".除了買對人,還請帶上"豁免"功能,來彌補風險缺口。

好險管家:趙義寧


好險管家


不請自來,請勿噴。

豁免的來源和功能其實已經有人給你解釋了這裡不多說,我就說下,我為啥給客戶推薦豁免。

豁免針對兩個目標,一是投保人,二是被保險人。

對於針對被保險人的豁免,只要是合同可以附加,我都附加,因為能附加豁免的合同和,都是組合產品,說明在交費期內發生了某一風險時,合同不會終止,風險已經給生活造成了困難,難道還要讓後續保費給生活雪上加霜嗎?再說相應的保費不是很多。

對於針對投保人的豁免,我一般是要根據客戶具體情況,和承受力。承受力一般的只添加輕症豁免,保費便宜,有助於防範因投保人患病而無法繳納後續保費,造成保單終止,給客戶造成的損失。承受力好的,推薦添加身故、重症豁免,防範因經濟支柱倒塌而無法交保費,造成合同中止的損失。後一個豁免保費不便宜,對於經濟條件不好的,承受有難度


李天龍1


您好。

因為附加豁免條款的話,保費只會多交一點點錢。但是一旦發生事故,則可以為您省下很多很多錢。

比如你買了一份含有輕症保障的重疾險,附加輕症豁免,每年多交200塊錢。本來繳費期是10年,但是在繳費第3年的時候確診輕症並獲得理賠,那麼接下來7年的保費你都不用再交了,還能繼續享受重疾保障。那你覺得這200塊花得值不值呢?

關注保魚君(微信公眾號:我愛多保魚)瞭解更多保險知識,專業保險測評,本著專業、中立、嚴謹的態度分析保險,根據每個人的需求,幫忙找到最適合的保險

多保魚


每個公司的豁免條款都不一樣的。

但是豁免都是豁免主險的保費,不是所有保費哦!

豁免C ——一般指 被保險人 發生合同裡的重疾(有的可以是發生合同裡的輕疾)

豁免B—— 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父母雙方 發生 身故,重疾,意外傷殘3級以上 才可以免 被保險人的主險保費。(這個豁免一定是 身故,重疾,意外傷殘3級以上)

這個就是要豁免的主要的功能所在了。

如果你的主險裡只有重疾,如果發生了重疾就沒有可以豁免的了,合同終止。(當然這樣的保險一般都是輕疾可豁免)

如果主險裡有 重疾和意外,那就是 發生重疾,豁免意外的保費。(當然有的保險裡也有輕疾可豁免)

所以現在很多家庭買家庭保單(就是豁免都加上) 父母雙方如果誰發生了不幸,那麼全家人的主險保費都可以豁免掉。

有利也有弊,就是 豁免B會比較貴!


譚勤156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保險?保險就是一種風險的轉移,是一種安全感。


在我們的身邊,有些人正值人生的青春年華、創業的最佳年齡,卻因為疾病或意外不得不離開自己奮鬥的崗位,而這些因不幸而遭受折磨的人,不僅自己的事業半途而廢,還會帶來生活、生存的危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能預知的慘淡未來。

所以客戶買保險就是為了轉移風險,為了更多的安全感。那什麼是安全感呢?就是一場疾病我不用害怕會傾家蕩產;一場意外,我不用擔心家人跟我顛沛流離;一場金融風暴,我不用擔心我沒有東山再起的資本;一場官司,我不用擔心後半生無依無靠。這就是安全感,這才是保險。

而一份保單往往都是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甚至二十年交、三十年交。

那什麼是豁免保險呢?豁免保險根據對象不一樣可分兩種:1.針對投保人豁免的.2.針對被保險人豁免的。根據保險責任不一樣:重疾豁免,意外豁免,輕症豁免。更多保險相關信息可以關注我哦!

假設買的保險沒有附加豁免,那麼當發生風險後,投保人很有可能需要繼續交費。舉個例子,我給我小孩子買的教育險,在交費期間我因各種原因不在了,不能繼續交費了。如果該保險沒有附加投保人豁免,那麼此保險還得繼續交費,如果不繼續交費,那麼這份保險將失效。小孩子將來也不能享受未來的保險利益了。那這份保險就不保險了。這就是為什麼業務員要給客戶保單加豁免的原因。




以上是我個人的理解,有更多問題歡迎諮詢,也可關注我,大家也可以一起探討,謝謝!


108保姐張李萍


附加豁免保險費保險:投保人發生重疾、高殘、身故等情形時,免交以後保險費,這樣被保人的利益就得到了保障。解決了交保費的人出問題誰來交費的問題。也有些是被保人發生輕症、重疾、高殘時不用繼續交費,而合同繼續有效。

附加住院醫療險:對被保人因疾病或意外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或對社保報銷以後餘下的費用進行補償,把被保人的投失減到最小。

附加住院日額(津貼)保險:被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每天按保額給付住院補貼,它不是費用報銷型,屬於定額給付類,這塊與社保、附加住院醫療不衝突,不會對醫療費報銷產生影響。

附加定期壽險:花少量的錢把被保人的身故保險金額提高。

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只需極少的保費,就可大幅提高被保人意外身故和高殘的保險金額。


伴月軒


豁免保費體現的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人以及被保人的關愛!具體有:被保人輕症豁免、被保人重疾豁免、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投保人輕症豁免、投保人重疾豁免、投保人夫妻雙豁免!

比如:

A先生為自己的孩子投保重大疾病險,觀察期後,寶寶確診輕、重症,在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同時,保險公司豁免後期保費。

在繳費期間,A先生本人確診輕、重症或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可向保險公司提交確診書、死亡證明等提出豁免保費申請。

在繳費期間,A先生的愛人確診輕、重症或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可向保險公司提交確診書、死亡證明等提出豁免保費申請!

目前,大部分公司險種自帶被保人輕症豁免功能(新華保險無)和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殘豁免功能。唯有平安保險公司帶有所有豁免功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