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劉湧”覆滅紀實(十一)

黑社會—“劉湧”覆滅紀實(十一)

聽話聽音,幾位領導的話似乎另有所指。

原來,劉湧有著不一般的家庭社會背景。他的父親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第一刑事審判庭庭長,一位資深的政法幹部。劉湧之父於1953年從營口來到瀋陽,1954 年應聘到法院當了法警,曾參與審理毛遠新案、“享得利”鐘錶店搶劫案.呂海鷹反革命殺人集團案等等著名案件,在法院系統有一定影響。劉寶貴住院治傷的第五天,劉湧的父親母親來到醫院看望他。兩位老人的臉上都帶著負疚和慚愧的神情。礙於政法幹部的身份,劉父說的話不多,說話的主要是劉母。

"寶貴呀,對不起了!”劉母說,“劉湧這小子都是吸毒鬧的,要不然他不會打警察。他和警察可好啦....”

劉寶貴反問;“既然他和警察好, 怎麼還能開槍打警察呢?”

劉母語塞,繼而又說:“一切都是我兒子不對,我替他向你賠禮道歉吧!”說著,眼裡流出淚水,就要下跪。劉寶貴趕緊阻止,“你這麼大的歲數,別這樣。你們來看我,我表示感謝。但你們兒子的事,與你們無關....”

說話間,劉父拿出一萬元錢,對劉寶貴說:“我兒子太渾了,你用這錢買點啥吧。”

劉寶貴明白,這是要用錢“私了”之意,他堅決拒絕,說:“你把錢拿走,我住院治傷,有分局給拿錢,不用你們的錢。”他見劉父不肯把錢收回,說:“你如果不把錢拿走,我把它上繳給組織。”劉父見劉寶貴態度堅決,只好把錢收回去了。

春節前夕,劉寶貴正在打點滴,劉父又來看他,說:“我剛從刑場執行完死刑回來。春節快到了,我給你扔點錢,你用它買點營養品補一補身體...."說著,拿出一萬元現金。

劉寶貴的態度一如既往,堅決不收,說:“以前我都說過了,用不著這樣,這錢我決不能收,你拿回去。”

但是這一次,劉父沒有把錢收回去,乘劉寶貴打點滴不能行動,硬將錢塞到他的枕頭下面。然後就走了。劉寶貴說到做到,將這一萬元錢交給了分局。但是,儘管這樣,對方一直沒有死心。繼續通過多種渠道向劉寶貴或他的親屬試探以求私了,給錢的“價碼”也從10萬元、20萬元....升到更多。

有人向劉寶貴轉達“那邊”的信息,問:“你究竟要多少?說個數, 100萬行不行?”還有“中間人”對他說:“給你拿100萬吧!以我的名義收下,然後再轉給你...."

面對金錢誘惑,劉寶貴毫不動搖,理直氣壯地回答:“我是在執行公務,不是互相鬥毆;我是人民警察,劉湧是流氓地痞,這個案子決不可能私了,希望你們以後別再參與這種事。這麼多年,我沒要他劉湧一分錢,今後也不會要他的100萬!“

劉寶貴最關心的,是一定要將劉湧抓捕歸案,繩之以法。他堅信,總有一天劉湧會受到法律制裁。瀋陽市公安局的領導對劉寶貴被劉湧槍擊致傷一案十分重視,局長常緒武、主管刑警工作的副局長韓廣生認真組織抓捕劉湧的工作。不過,抓捕劉湧並非輕而易舉,這個人頭腦精明,反偵查能力較強;他在社會上結交甚廣,特別是經商後接觸關係增多,全國各地都可以流竄隱藏,誰知道他在哪裡呢?

還有,他在警界也有張關係網,他的弟弟劉軍也是警察,消息“靈通”,公安機關的幾次抓捕行動都因為走漏了風聲而未能奏效。

1994年春節前夕,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運用技術手段,獲知劉湧隱藏在廣州經商,有一個男子即將從瀋陽乘坐火車去廣州與他會面。

市公安局組成7人抓捕小分隊,秘密跟蹤那個男子赴粵。行前,韓廣生將7個人找到一起,交代任務:“此次南下抓捕劉湧,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我和常局長還有全局的幹警等著你們凱旋!”

在火車上坐了三天兩宿,抵達廣州。在這個關鍵時刻,發生了意外。據瞭解,劉湧應該到車站接那個男子,可是他卻沒有露面,致使原定在車站抓捕劉湧的計劃落空了。後來知道,劉湧因為和妻子打架,沒有接站。那個男子在站前尋找、等候了一會兒,見劉湧沒來,叫輛出租車走了。小分隊的同志立即跟蹤,來到那個人的住處,但仍未見到劉湧。線索中斷,小分隊另闢蹊徑,瀋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與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同是全國十大“友好協作公安分局”,小分隊在越秀區公安分局支持、協助下開展工作,終於發現了劉湧的住處。

原來,劉湧攜妻在穗經商搞皮衣買賣,當時同他在一。起的還有弟弟劉軍。他們在居民區租了一座獨樓,住一、二層,三層是房主自住。為使抓捕成功,小分隊與當地警方拿到了開門的鑰匙,劉湧心狠手辣,劉軍是司法警察,都可能私藏槍支,不能輕敵。臘月二十五晚上8時,抓捕行動開始,刑警們順利地進入樓內,在一樓抓住了劉湧、劉軍,在二樓抓住了申麗妹。

劉湧面色蒼白,嘴唇哆嗦著說:“我知道是什麼事了,我跟你們走就是了。”

3名嫌疑人在穗羈押一天,次日在小分隊監押下登機回沈。臘月二十八,小分隊完成抓捕任務回到了瀋陽。欠債總是要還的,劉浦槍擊警察後外逃16個月,終於被抓捕歸案。

劉湧被擒的消息在關注此案的人們中間迅速傳開,也傳到了劉寶貴耳中。他和絕大多數人一樣,期待著劉湧押上被告席的那一天。然而,他們想得未免太簡單了。要懲辦劉湧,難上加難。在劉湧身後有一張很大的關係網,而且其中不乏在政法系統身居高位的人。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合法”地對劉湧進行袒護與包庇,為他開脫罪責。此案的重要證人受到利誘、威脅與恐嚇,使他們有的迴避出庭作證,有的改變了以前出具的證言,從而使一個情節本來十分清楚的案子竟人為地變得“複雜”起來。其中,張紹波就是一例。

他在因病住院期間,忽然來了幾個人,什麼“步伐”(劉布帆,已死)、“小國”、“力子”....沒有一個人是知道名字的。他們對張紹波說:“劉湧被抓回來了,在六處押著呢,過兩天公安就要找你,你就說劉湧當時不在事發現場....”張紹波知道“步伐”他們打架是很有名的,從他們說話那種蠻橫的語氣看,他明白如果自己不按他們授意的去辦會怎麼樣,於是便說:“你們讓我怎麼說,我就怎麼說。”果然,準得很,第二天六處的審訊人員就到醫院把張紹波找去了。出於懼怕報復,他按“步伐”等人說的那樣出了假證。

外面的人加緊活動,關在東陵看守所裡的劉湧也沒閒著。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他在審訊中矢口否認開槍打傷警察這一事實,甚至說當時根本沒有帶槍。

劉湧關在看守所裡並不寂寞,對他忠心耿耿的胖子程健常去看他。程健原來給劉湧開車,受到劉湧的提拔重用,成為劉湧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的骨幹。

這天,程健又來了,劉湧悄聲地對他說:“ 你給我弄點肝炎病人的血來。”

程健會意,微微點頭,幾天後,他又來看劉湧,對監管的人說:“劉湧饞了,想吃燒鵝,今天送來一隻。”

程健走後,劉湧揹著人扒開燒鵝肚子,取出一個密封的玻璃管,裡面裝者重症肝炎病人的血清。這正是他要的東西。

外面的東西怎麼會如此容易就送到犯罪嫌疑人的手中呢?原來,劉湧在這個看守所暗中買通了一個雜役,名叫徐景巖,外號“大褂”。

吃飯時,劉湧偷偷地將肝炎病人的血清抹在饅頭上吃了下去,然後就靜等那些肝炎病菌在體內“作亂”。可奇怪的是,好些天過去了,他肝部沒有一點不適的感覺,全身也沒有患病的跡象。但他還是捂著肝部,做出痛苦的表情說“肝疼”,獄醫、獄警帶著他到傳染病醫院檢查,肝臟正常。

當程健義來的時候,劉湧問:“你上次送來的那種東西是不是假的?”

劉湧擔心“社會朋友”太關愛他了,不忍心讓他患病,用假肝炎病患者的血哄弄他。

“是真的!”程健認真地說,“你心裡想的我都懂,能騙你嗎?”

“那,趕快再弄點來!"

好在有徐景巖做掩護,程健又把那樣一個玻璃試管送來了。這一次,劉湧乾脆是喝進肚子裡的。然而,到傳染病醫院去檢查,他還是沒得肝病。人的身體真是個怪東西。在外面小心謹慎怕得病,卻防不勝防得了病;關在“籠子”裡故意讓它得病,它卻怎麼也不得病。唉!劉湧真感到無可奈何了。

但劉湧不死心,又讓程健送來兩次“那種東西”。最後一次,他既不吃也不喝,乾脆買通獄醫趙鐵軍用針管給他注射進血管裡,然後又裝病到醫院檢查,結果仍然令他失望。

在肝上做文章不行,那麼何不換個地方,比如說...胃?劉湧暗地讓徐景巖給他弄來避孕藥,還有滴鼻液、味素....然後吃下去,凡是人們傳說能把胃吃出病來的東西,他幾乎都試過。他還讓徐最巖給他買來降壓片,在血壓上做文章。一次,他竟吃了十兒片降壓片。就這樣七鼓搗八鼓搗,劉湧終於“病”了,到市紅十字會醫院住了院。

自從劉湧被抓回來以後。劉寶貴一直密切關注著這件案子的進展。期待著劉湧被送交法院審判的那一天。可是,等呀等,一直沒有這方面的消息。劉實貴幹過多年預審,他認為這件案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如果讓他來辦,早就利利索索地結案了。為什麼這樣艱難呢?一位警察在執行公務中被歹徒開槍打傷,這樣是非分明的案子尚且懲辦不了罪犯,那麼,如果把警察換成一個普通百姓,不是更沒說理的地方了嗎!

劉寶貴在給市領導的申訴信中寫道:“像劉湧這樣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分子,持槍傷害公安幹警的犯罪分子竟然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真是令人氣憤和懷疑,這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劉寶貴很不明白,也很氣憤,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更讓人生氣的事情還在後頭呢!劉湧不僅沒有被交付審判,連起訴都沒有,而且不久就把他放出來了!

不僅劉寶貴,連一般群眾都對此感到不解,社會影響惡劣。劉寶貴忍無可忍,到和平區公安分局找領導申訴,堅決要求依法懲辦劉湧。一週後,劉湧再次被收審。圍繞著如何處置劉湧,嚴肅執法與包庇袒護這樣兩種針鋒相對的無形力量在進行著激烈的交鋒。

後來,劉湧終於如願以償,騙得取保候審。有關方面對他槍擊警察一案作了研究,認為本人沒有供認,同案沒有抓獲,因證據不足,不能移送檢察機關起訴。1997 年初劉湧終於逃過一劫。

今天,回過頭來看當時對這件案件的處理,那些或明或暗竭力為劉湧進行相護、包庇的人實則是害了劉湧。如果當時有關部門依法懲處劉湧,將此案了結,那麼,對劉湧是一次教育和警醒,他很可能從此改惡從善,重新做人。

但實際上正相反,劉湧在一張關係網的保護下逃脫了法律的懲處,助長了他的優越感和囂張氣焰,以致後來更加目無法紀,犯下累累罪行。他曾對別人說:“我開槍打傷了派出所所長,也沒能把我怎麼樣!”於是,開槍打傷派出所所長不僅不是罪過,反倒成了他向“社會朋友”們進行炫耀,藉以抬高自己爭做“老大”的資本。

1999年5月14日上午,劉湧那清瘦的身影出現在瀋陽瀋河區中央路上。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沒用10年,在劉湧槍擊派出所副所長劉寶貴6年半後,這個當年並未受到法律應有懲罰的案犯,以在太原街開辦“百佳”超市起家,搖身一變,成為瀋陽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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