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摸狗”命案二審二次開庭,被告方堅持認為屬正當防衛

因“摸狗”產生口角,武漢市民彭芳明與楊建平、楊建偉兄弟發生口角,衝突中彭芳明被刺死。本案歷經5次審理後,於2018年11月29日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二次開庭。

據界面新聞此前報道,2016年2月28日中午,武漢市民彭芳明遛狗時路過市民楊建平家門口,楊建平摸了摸狗,引發彭芳明的指責,旁邊的弟弟楊建偉不滿彭芳明的態度,雙方發生口角。口角發生不到10分鐘,彭芳明就喊來三個幫手,準備使用器械報復楊氏兄弟。彭芳明毆打楊建偉,反被後者用尖刀猛刺腹部。隨後,彭芳明邀來的三名男子圍毆了楊建偉。不遠處的楊建平見狀,從家中取來一把雙刃尖刀,刺向彭芳明。約兩小時後,彭芳明因搶救無效死亡。

2017年2月,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在一審中認為,楊氏兄弟合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最後,楊建偉被判刑15年,楊建平被判刑11年,二人需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6萬餘元。

一審判決後,楊氏兄弟以及彭芳明家屬均提出上訴。

2017年4月5日和5月26日,武漢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法院認為,楊氏兄弟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武昌區法院的一審判決,發回該院重新審理。

2018年5月11日,武昌區人民法院進行重審後認為,楊建平、楊建偉犯故意傷害罪的犯罪事實成立,分別判處9年和13年有期徒刑。二人當庭上訴。

2018年8月7日,本案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2018年11月29日,本案二審二次開庭。法庭上,檢方認為本次舉證與此前舉證並無差異,但被告人楊建平的辯護律師雷剛認為,控方提供的新證據無效。

雷剛表示,楊建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會繼續堅持為其做無罪辯護,“楊建平的本意是救弟弟,事先也沒有預謀要和弟弟一起去傷害對方。楊建偉辯護人也認為,楊建偉面對彭某某一夥人的不法侵害實施自衛,具有天然合理的正當性。

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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