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泽栎


合伙开公司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工作分工以及利益分配了,一旦处理不好,别说公司的“拓展”了,从内部就开始分散!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三人合资开公司,现在亏损解散,结余的42万元该如何分配?

一、在有欠员工工资、借入欠款的情况之下,应当优先满足工资发放、还债等还款。很多初创企业在创业失败以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能尽量少亏的就少亏,但是却亏待了别人。在未来信用化的时代中,信用将会是一笔无形的最大资产。当然,不管未来将是如何的,作为初创人员,对于自己的员工以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来说,都需要更好的、合理的、妥善的安排。

在这里就存在一个细节,合伙做生意,生意不在,朋友仍是。在所有的股东之中就算是从业的于此的,该发工资还是照发,不能说要散伙了就把股东的工资免去了,这样做,不对。

二、关于结余42万元资金该如何分配?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合计出资146万元,甲占公司54.11%的股份,乙占公司26.71%的股份,丙占公司的19.18%的股份。在散伙的情况之下,还需要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清算,桌椅板凳、车辆、固定资产、工具等等,都需要存在一个折旧价格。然后三个人在一起进行探讨该如何分配。如果有股东希望分得固定资产多一些的,那么就按照价格等量分配就是。当然,如果存在大家都想要的,就商讨或者抽签决定。如果在均分的情况之下,42万元的结余资金,甲分配得22.7262万元,乙分配得11.2182万元,丙分配得8.0556万元。


厚金说


三个人合伙开公司,由于事业失败,最终解散,剩余42万,这时就要面临分配问题,现在有二种分配结果:

1、按照各方出资比例不同进行分配,这种方式是最没有争议,最容易被各方接受的结果。当时合开公司凑钱的总数是:79+39+28=146万,甲方占54%,乙方占29%,丙方占17%。现在剩余42万资金,就各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得出解散时各方分配比例:甲方应拿22.68;乙方应得12.18万;丙方7.14万。

2、工商注册股权比例为:甲30%.乙40%丙30%.来分配,但这样对于出资最多的甲方是极为不公平的,估计甲方肯定要打一场官司的。


可能有人会问,那当时在工商注册股权时为啥说乙方的比例最大,占到40%呢?我们认为,这是新公司成立时,预期乙方能做出的贡献最大,甲和丙两人做出的贡献相对弱一些。当时就暂时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了。如果这是在公司规模越做越大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按工商注册股权比例:3-4-3来分析利润,但是现在是公司关门倒闭,这说明乙方相对大一些的贡献也没发挥出多少,对公司帮助并不大。

综合来讲,我们认为如果是公司倒闭,最终分配应该按照出资人出钱的多少来分配所剩余的资产,因为贡献相对较大的一方,也没起到多大的作用。而如果是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乙方的作用明显突出,那么在分配红利时,应该按工商注册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股金。


不执著财经


刚看了一个朋友的回答,是按股权分,也就是总投资79+39+28=146万,余42万,总亏损104万,分别亏31.2万,41.6万,31.2万,所以

=79−104×30%=47.8

=39−104×40%=−2.6

=28−104×30%=−3.2

甲分42万,乙丙贴2.6万和3.2

但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大家合伙开公司,股份占比不是仅靠投资额算得,也有技术、资源入股的。那我们举一个例子甲乙丙各投资100万,

1万,1万,股权3.4.3不变,现在还剩62万,亏损60万,按股权占比分,则

=100−60×30%=82

=1−60×40%=−23

=1−60×30%=−17

这不明显股权不按投资来,差距越大,我投资少(但有其他入股),还得给你贴钱?

然后我们再看另一个朋友的按投资份额分,甲出资79万,占54%,乙出资39万占29%,丙出资28万占17%,所以,这42万,甲应分22.68万,乙应分12.18万,丙应分7.14

不过这样好像也不对,我投资多,但股份少呀,不能分红少分,亏了我亏损最多呀

我也纠结,看来合伙之前最好好好商量一下,赢亏怎么处理。


Shion0228


首先,要明确的是你们的股权问题?

股权分配:甲出资79万,占30%

乙出资39万,占40%

丙出资28万,占30%

从这个股权分配上来看,丙出的最少,28万,那么肯定是在别的地方回补进来,例如,能力或着提供一些甲方不能做到的东西。乙出资39万,确占40%的股权,说明乙是这个公司的老大。甲方虽然钱出的多,也只是投资人,让他入伙而已。

弄明白这些后,这钱怎么分呢?

第一,如果从法律角度来分,按股权分配。分配的情况是这样的.





第二种,如果你们是朋友的话,可以这样分配,大家都不容易。

如果平分每人14万元,这样显然不合理,对于甲方出资79万来说,是最大的亏损,对于丙来说,只赔了14万。所以,我建议这么分配。

甲方分21万,乙方分13万,丙分8万元,按出资的多少来分配。

以上是我个人的分析,仅供参考一下,具体的还要看你们三个人商量。如果商量不出来结果,可以咨询律师。

我是石哥,很高兴能结识大家,喜欢我的可以给我个关注。有空一起交流股票。有不同看法的可以给我留言。


石哥论股


您好,作为一个创业三年的连续创业者,也曾面临过创业失败、团队解散的问题!关于这个结余42万怎么分的问题,应该是按照以下原则来分配:

1.如果事先合伙协议中有约定,按照协议来;

2.如果没有协议约定,按照股权来分配!理由如下:

虽然甲乙丙三人出资来看,甲最多,但是股权才是最主要的衡量依据,至于为什么?肯定是乙丙有其他筹码,比如技术、资源等可以算作入股的条件,既然在创业期间人家已经贡献了该有的资源,那么损失当然得按照股权来。股权才是法律承认的标准。

那么按照股权来看,三人应该分的钱分别是:

甲:42万*30%=12.6万

乙:42万*40%=16.8万

丙:42万*30%=12.6万


走心农人


对于坚持“应该按照工商注册比例分配”的童鞋,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

三人总投资146万,至公司清盘还剩42万,累积亏损104万;

按照工商注册股权比例,那么甲方和丙方各承担其中30%,计31.2万;乙方承担40%计41.6万。

投资额减去减去应承担亏损金额,就是三方各自应该取回的残值。

甲方47.8万,乙方-2.6万,丙方-3.2万

合理吗?


周晓峰566


一.按照股权比列分配

第一个方法,就是最基本的,按照股权比列分配。

79+39+28=146

甲占股79/146 应分:42x 79/146≈22.73万

乙占股39/146 应分:42x 39/146≈11.22万

丙占股28/146 应分:42x 28/146≈8.05万

二.按照营业期间功绩分配

第二个,按所作出的成绩,能者多劳,也多拿,反之出力少的,相对分配的也少。

三.寻找亏损责任,责任人少分

第三个,如果亏损主要是因为某个人的重大失误,与其他两人关系不大,那就责任人相对少分。

四.既然合资,已经有了定局,建议大家不要找以前的不痛快,简单分配,好聚好散

不管怎样,选择合资做生意说明一开始都是志同道合的,不论因为什么亏损解散,都已经成了既定的结局,还是建议不要把分配搞得太复杂,好聚好散吧。


我是农民工“懂事长”李合伟(抖音号:hws666888),20多年创业经验,非著名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更多有关创业的内容,敬请关注头条号:合伟说,与我一起聊聊创业那些事!


合伟说


应该按股份分,就是说赚钱了是按股份分的,亏本了也应该按股份分。总成本是79+39+28=146万,剩下42万就是亏了146-42=104万,104*30%=31.2万,104*40%=41.6万,从数据看甲出资79万减掉亏损31.2万剩下79-31.2=47.8万,乙方39-41.6=-2.6万,丙28-31.2=-3.2万,就是说剩下42万已经不用分了都是甲方的,而且乙方丙方还要分别给甲方2.6万和3.6万作为股份投资亏损补充。不管当初出资多少,一切盈亏得失都是按股份分配的,当然开始几个好朋友合资的时候谁出资多少都不讲究只看谁能力出多少尽量出多少,但是有注明公司所占股份比例那也是说明一切盈亏都按股份定论,当初出资多少的算是借用而已不能当股份计算。。。这个事件中乙丙必须要分别给甲补上2.6和3.2万,也已经没课了资本在公司里面了,如果还要拥有股份那乙丙必须重新按占股注资进入才行。。。


Sanmeiwong


我也来回答一下😁

三人股权分配不是按资金比例来划分,按出资比例三人分别是54:19:17,分别得到22.6,12.18,7.14万元。按工商比例算下3:4:3,如果按工商比类计算分到12.6万元,16.8万元,12.6万元,

但很明显两种方法都不合理,工商比例的方法对甲来说最不公平,甲作为投资人出大钱占小股,乙和丙更多的出人力股,事情没做好,人力股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按实际出资的计算对甲来说还是不公平,分红的时候拿的少,承担责任的时候承担的多。

个人觉得最合理的方法应该就是@ 这位先生的回答

但是在实际创业过程中,会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个人建议以丙为起点,丙一份钱不拿,乙比丙多出资11万,拿走11万,剩下的31万归甲,则在整体事件中,乙丙各亏的28万,甲亏掉48万,整体对甲来说是吃亏的,但也避免了乙丙要继续赔偿给甲方的情况。

毕竟在做这个事业的时候,大家心中都有一个止损点,另外说一句,这个3:4:3的股权结构真是烂到家,公司运营出问题,都不知道谁的责任更大😂


小孔明说创业


处理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参考,股权分配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利益相等进行再分配。

【甲乙丙:79万,39万,28万。股权占比分别是30%,40%,30。解散结余42万,共计亏损146-42=102万元】

按照股权比例计算责任亏损:

甲:102×30%=30.6万。

乙:102×40%=40.8万。

丙:102×30%=30.6万。

【如果满足公司正常发三人在职工资的情况】则最后42万分配如下:

甲:79-30.6=48.4万。

乙:39-40.8=-1.8万(即补偿甲1.8万)

丙:28-30.6=-2.6万(即补偿甲2.6万)

【解释:作为出资最多一方,占股较小,资金风险巨大,乙和丙,资金风险小,但是贡献度更大,享受更高股权。

分配方式没有什么不合理(3-3-4这种分配方式合理性不做讨论),但是本着收益和风险成正比的关系,我个人认为此钟方式更为合理】

【我也曾经用这种股权投资协议方式主导过一次创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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