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地鐵“扒門”……這些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為之所以能夠出現就是缺少法律監管,近日,西安市修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明確對地鐵“扒門”(強行上下列車)等行為進行處罰。
昨天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舉行分組審議,對報請批准的《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等進行審議。
關於安全運營,新修訂的《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明確禁止了15種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和安全的行為,並對違反後的處罰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包括非法攔截列車;強行上下列車;擅自進入軌道、隧道或者其他進入區域;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閘機等行為,違反規定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或被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等。 據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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