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裝修保證金預轉為物管費是否合法?

伊藤英明


小區物業公司對裝修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一直是很多業主有所爭議的問題。有部分業主表示理解支持,也有部分業主持反對態度。目前很多地方也明確禁止了小區物業公司對裝修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的做法,我們小區也於今年開始,取消了收取相關保證金的做法。


目前,一些地區和物業公司還存在針對小區裝修用戶,通過收取裝修保證金來更好的要求和督促裝修用戶能夠遵守裝修規定相關要求,避免因為裝修而給他人帶來不便和隱患問題的做法。從事過物業工作的人都能知道,小區裡因為個別業主違規裝修而造成的夜裡施工擾民、因為違規裝修而造水管爆裂導致樓下有住戶遭受損失、因為違規裝修而造成他人或者公區物品損壞等糾紛都是物業公司和其他被影響或者受到損失的業主都是非常頭疼的問題。那麼,裝修保證金的存在,確實能有效約束和規範這類事件的發生。

裝修押金是為了讓裝修用戶能夠注意自己裝修過程,是為了規範裝修人員遵守裝修的相關要求。避免因違規裝修給他人造成損失而偷偷溜走或者不願意處理和負責的情況發生,所以裝修押金的用途應該只是用在裝修過程的保證上。那麼這樣用途的裝修押金,在裝修用戶裝修完成,又經過了物業公司的相關驗收工作,那麼這個裝修押金理當返還給繳納相關費用的人。物業公司把業主裝修時所收取裝修押金轉為相抵物業費的做法,如果這個物業公司單方面強制要求,那麼肯定就是不合法的,物業公司沒有這個權利。裝修押金是裝修押金,裝修完成,驗收完畢後就應該返還給裝修業主。相關費用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小區物業人


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入住新房,肯定是要裝修的,那麼久免不了要跟物業公司進行交道往來!

普及一下:

裝修保證金的用途:是用來放置業主在裝修的時候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小區管理規約來進行的一個簡單約束。

例如:業主裝修不得違揹物業合同及規約規約中約定的裝修時間、裝修垃圾的處理、人員進出小區的管理、以及動用明火、消防之類的一些約束管理。

在全國來說,物業裝修保證金的收取是沒有一個清晰概念的,有些地方收取多,也有的地方收取少,但不論多少,保證金是必須要退還給業主的!

我們進入正題來說:

裝修保證金轉為物業管理費,這個問題跟是否合法扯不上任何關係,如果業主同意,那麼裝修保證金也是可以轉為物業管理費的;

但即便是轉為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但多餘的部分也還是需要退還給業主本人,如果業主不同意,那麼物業就必須全額退還;

再就是,如果裝修的業主本身也欠了物業管理費,那麼要裝修,鐵定了也是要繳納裝修保證金的,但如果是按照物業要求和裝修管理規約完成裝修,物業是沒有任何權利扣下保證金當做物業費的,必須退還。

若是物業不退換,那就是違法行為!

僅僅是因為裝修保證金轉為物業管理費的問題,這就談不上合法與違法的問題,不管是什麼情況,也都是雙方都必須同意的方式才能處理,否則物業就有問題。


鶴曠634


理論上講這肯定是不合法的,裝修保證金是保證金,物業費是物業費。

保證金的性質是裝修過程中制約業主,制約裝修到位的費用,如有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造成損失的可以從這裡面扣。裝修結束後沒有違規必須退還,不得以任何藉口理由不退。

物業費是你居住小區享受的物業服務,應該交的費用,改交的按時間交,這沒啥說的。

關鍵在於,把保證金轉成物業費這種事,業主提出來可以,和業主協商,業主同意也可以。但強制轉換就不可以。屬於違法的。你去找社區,或者發函準備起訴。一告一個準。


凡人說生活


裝修結束,物業和業主協商,業主同意,業主返還押金收據換取物業費發票。如果沒有經過業主同意物業擅自進行變更,業主可拒絕接受。我們這裡政府早就明文規定不允許物業以任何方式向業主收取裝修押金了。期待你們那裡能出此類文件。


摩卡去冰


不合法!老話說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雙方可以協商!否則就是不合法!說好是啥就是啥費最好是不要變動!最守規矩,堅持原則!


虞錢錢


合法不合法,看你怎麼想,物業怎麼做。雙方協商解決


物業工作者


屬於雙方協商範疇,小事不必太計較。押金不過一兩千元,別動不動就合法不合法的,人家沒打算黑了你的。


執中bj1


雙方都明確同意 還是可以的


Andy105864471


不合法,一碼歸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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