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四”戰機能和“新四”戰機劃等號嗎??

程少少


“海四”?“新四”?這都哪出現的代號呢?

首先明確下,無論是“海四”還是“新四”,這些只是廣大網民對未來的臆測,而不是實際機型。從殲-20的工程發展來看,這些機型的型號極大可能是3位數字。例如殲-20就是“718工程”,殲-10可以理解成“010工程”。這些代號才是真正的機型,這個是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


目前來看,未來海軍需要的第四代戰鬥機究竟是什麼樣,也是個難題。雖然陸地上電磁彈射器測試已經進行多次,可畢竟沒有實際裝艦,是否會有其他問題仍很難確定。就美軍“福特級”面臨的情況,電磁彈射器的在艦上遇到的情況遠比地面測試要複雜數十倍。在彈射器不定的條件下,究竟是採用核動力還是蒸汽動力又成了一個難點,我們現在也沒有專用的核動力水面船舶,這使得未來航母無論是技術要求還是定位上都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

如果航母不定,艦載機就很難開始設計。儘管現在有大量的傳言說已經有了“海四”型號,某飛成功中標拿下了訂單等等消息,可實際上都不是確切的實際消息。就中國目前航空工業的技術水平和積累來看,設計一款海軍專用的第四代戰鬥機並不困難,困難的事如何優中選優,在殲-20成功的基礎上進一步設計一款更緊湊高效的艦載機。

至於“新四”的需求,並不旺盛。如果殲-20能夠成功大規模量產,殲-10和殲-16都能保證產能的條件下,中國空軍的打擊體系已經構建完成,此時留給“新四“的空間極少了。海軍倒是有可能需要“新四”,但是本來艦載第四代戰機都有了,還建造什麼“新四”呢?

以上為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粗淺的認識和資訊整合,僅供拋磚引玉,歡迎更多深入討論。

軍事天地


我國的航母肯定是需要新第4代隱身戰鬥機的。因為美國、日本都開始大量裝備第4代機F35B、F35C的情況下,如果我航母還用殲15擔任艦隊防空,無疑會使艦隊防空大打折扣,整個艦隊有被F35突防成功受到攻擊的風險,因此我艦隊必須儘快裝備海上第4代隱身戰機。

但艦載機設計製造有特殊要求,首先艦載機機身構造要特別結實,機體內部要用高強度鈦鋼等做骨架,起落架也必須使用超級高硬度合金鋼作材料。這是因為艦載機在海上降落到航母上,由於跑道短相當於直接硬拍到航母的甲板上,這對起落架的強度是嚴重的考驗,如果鋼品質量和強度先進科技水平不夠,很容易發生斷裂,造成嚴重事故。印度購買的艦載米格29,就是由於起落機鋼質量出了問題,造成米格29摔壞在航母甲板上,而相當米格29因起落架無法正常的起飛降落。

而艦載機體要設計製造的異常結實,因為艦載機降落時,艦載機不但不能減速反倒要加速,這是為了防止在降落時,如果攔阻索未能拉到艦載機,艦載機能迅速再次升空復降,因此艦載機能成功降落,除了飛行員高超的技術,完全要靠攔阻索強行粗暴將正加速降落在甲板上滑跑的戰機拉住,這對艦載機的起落架和機身強度是嚴重的考驗,如果技術不過關,飛機起降不幾個架次就由於機身變形無法使用。另外艦載機身長度儘量設計短些,因為航母的內部空間有限。同時,由於長年在海上活動,潮溼高鹽的海風對飛機的機件的腐蝕很重,必須進行對飛機機件防鹽霧的工藝處理。

目前中國陸上兩款新四:殲20和殲31,殲20可以排除上艦的可能。主要是殲20和F22一樣都是空優戰機,設計的機身偏薄偏長,因此如若將殲20改成按上述艦載機的要求,在原型機上改型不但麻煩之極,而且效果不好,因為你受到原型的空間限制,其成本十分高昂,還不如重新設計一款艦載機。美F22就從沒考慮過上艦,而能上艦的F35,就是設計之初就考慮艦載型。其機身短粗結實,符合艦載機的要求!

那麼是不是殲31就成了上艦的不二選擇那?從機身長寬比來看,殲31符合上艦的條件,同時由於艦載機殲15,殲31均是沈飛集團製造,從技術難度沒有不可逾越的關阻,但由於殲31目前航空發動機單臺推力不夠,最大加力推力還不到9千公斤,不得采用兩臺航發,擠佔了殲31的油箱,影響了航程,無法象F35只靠一臺最大推力為1萬8千公斤的大推力航空發動機就解決了問題了,並增大了油箱,提高了作戰半徑。另外殲31還有個麻煩,由於殲31未設置側彈內倉,無法內置紅外格鬥彈,這就使殲31定位出現了問題,如果殲31上艦定位空優,則近距格鬥能力不足。如象F35一樣主要用於對地攻擊,從目前設計情況來看肯定難以勝任。

因此目前殲20和殲31兩種新4代機都無法變成海四機,自然沒法劃等號,最大可能是以殲31為基型重新設計一款海上艦載第4代機,不過在已有兩種笫4代機的基礎上又來新海四,資金將是嚴重考驗,其重要性超過飛機本身的技術難度!


東方的兔子


所謂的海四就是指我國海軍航空母艦未來使用的採用隱身設計的第四代戰鬥機,而這個劃分是根據老的戰鬥機劃分標準而來,依據國際通行的標準可以叫做“海五”。

目前我軍裝備的隱身戰鬥機是成飛生產的殲-20戰鬥機,這是一款按照國際標準的第五代戰鬥機,具備隱身能力,超音速巡航能力,超視距打擊能力和超強機動能力。



目前中國海軍裝備的航空母艦艦載機是沈飛生產的殲-15飛鯊戰鬥機,這是一款世界上最重的艦載機,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了33噸。而美國空軍目前正在換裝F-35C戰鬥機,這是一款具備隱身能力的艦載機,從性能上看,殲-15戰鬥機完全不是F-35C的對手。


之前有傳說沈飛的FC-31獲得了海軍戶口,即所謂的“海四”,不過從第12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上看FC-31還是以外貿產品的形式進行展示,這個代表海軍未來的艦載機並不是FC-31。

所謂的新四代機也是傳聞而已,目前除了美國擁有兩大系列第五代戰鬥機、其餘國家還沒有這個實力。


航空視界


這個概念其實是對我國未來艦載戰機的討論,源於航空方面的大佬“晨楓”先生的《

中國的“海四”戰機能和“新四”戰機劃等號嗎?》一文。

晨楓先生的原義大意是拋磚引玉,談談對未來艦載機的一些看法,反對第四代艦載機張冠李戴,套用美國F-35的概念,用低端戰機當艦載機的做法。

艦載機是航母的最核心打擊力量,艦載機如果是狗屎,那麼航母就是狗屁,選擇上要就高不就低,用對付的思想選擇低端產品未來的隱患很大,就如同你家有了豪車,卻燒劣質汽油一樣,不但打不贏戰爭,也會毀了國家。


花園蜜蜂飛


這個不太好說吧,我認為,從長遠來說,海四是必須的一個東西。但這個長遠到底是多長遠,就不好說了,必須與中國的航母建造和航母使用結合起來。

殲-20問世後,同等搭配的新四的呼聲一直不斷。殲-20是高端戰鬥機,性能優秀,成本也不菲。海四與新四是否應該互為契機,打包研發,就成為一個軍迷們熱議的話題。

但是吧,我認為,各有各的特色,只能說差不多,並不能說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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