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想翻身,網上開賭涉案上億元

11月26日,縉雲縣法院對一起特大網絡開設賭場案進行判決,趙某等23人被判刑。昨天,縉雲警方公佈了這起賭資上億元的案件詳情。

去年1月初,縉雲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在縉雲縣壺鎮鎮一家娛樂場所,有一名外號“老爺”的男子組織多人進行網絡賭博,賭資較大。

經偵查,民警發現“老爺”的實名叫趙某,今年41歲,壺鎮本地人,不僅經營了一家賓館,還投資房地產等多個產業,在當地算得上是名人。

2015年,趙某染上了賭博的惡習,開始從賓館、房地產等投資項目中抽取資金,多次到澳門等地賭博,結果卻是輸多贏少。從那時起,趙某便無心經營生意,賓館越來越不景氣,投資的房地產資金週轉也開始出現困難。

2016年11月,得知在網上做賭博代理可以賺錢,趙某認為找到了翻身發財的好門路。於是他夥同6人做起緬甸“維加斯”賭場的網絡賭博代理人,在多地召集參賭人員。截至案發,趙某等人共召集了上百人,賭資上億元。

案情重大,2017年1月,縉雲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全力攻堅偵破此案。

偵查中,警方發現這是一起賭場設在境外,利用網絡向內地發展賭博代理(經紀)人員,召集參賭人員進行遠程投注,直接視頻連線境外賭場內的“百家樂”賭檯,用賭檯開獎情況進行在線賭博,並從中獲取鉅額利益的特大網絡開設賭場案。

警方還發現,該團伙將境外賭場設在緬甸孟拉,有工作人員300餘名,下設辦公室、查賬部、開卡部、查賬部、點擊部、匯款部、財務部、技術部、客服部、招商部(招分支代理)和內保部、微投部等多個部門,分工細緻,手法隱蔽。警方所掌握的線索,只有撲朔迷離的賭博網頁和網頁上留存的用於賭博交易的銀行卡號。

專案組民警通過進一步偵查,梳理出涉案人員及虛擬身份人員300多名,人員遍佈全國,其中代理人真實身份近百人。

去年6月,專案組抽調上百名警力,在北京,福建廈門、龍巖,雲南勐海和縉雲本地展開統一抓捕,抓獲犯罪嫌疑人員23名,扣押銀行卡265張、現金200餘萬元、電腦14臺、手機28部、凍結資金5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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