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稷山这几个地方又要征地啦!具体位置、补偿标准出炉!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蔡村乡东柏村集 体土地1.2593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蔡村乡东柏村集体土地1.2593亩,(两宗地块)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3.5489万元,共计4.47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蔡村乡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蔡村乡人民政府、东柏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稷峰镇东北街村集体土地29.2739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东北街村集体土地29.2739亩(其中旱地为8.469亩,建设用地20.8049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10.3万元,共计301.5212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稷峰镇人民政府、东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稷峰镇涧东村集体土地17.6841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涧东村集体土地17.6841亩(其中水浇地3.258亩,其他园地10.581亩,林地1.398亩,设施农用地0.4785亩,建设用地1.9686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10.3万元,共182.1463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稷峰镇人民政府、涧东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稷峰镇东北街村集体土地7.6956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东北街村集体土地7.6956亩,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10.3万元,共计79.2647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稷峰镇人民政府、东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81.473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81.473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81.276亩,其他农用地0.197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6万元,共488.838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稷峰镇人民政府、桐上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13.806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13.806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13.7805亩,其他农用地0.025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6万元,共82.836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稷峰镇人民政府、桐上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西社镇范家庄村集体土地16.6623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范家庄村集体土地16.6623亩,(其中旱地14.283亩,其他农用地2.0115亩),未利用地0.3678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旱地2.5512万元/亩,其他农用地2.1260万元/亩,未利用地0.6378/亩,共40.95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西社镇人民政府、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7.2396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7.2396亩(其中水浇地6.7035亩,其他农用地0.536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5.1万元,共36.922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西社镇人民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18年 11 月 26 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