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委成立后侦办第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省监察委成立后侦办第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11月27日讯(记者 刘桔元 通讯员 曾毅 尹静)11月2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周国利(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被告人李美华受贿一案。该案是湖南省监察委成立以来侦办的第一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国利利用担任中共邵阳市委常委,中共邵东县委书记,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建设、干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44万余元。其中伙同其妻李美华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09万余元。周国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决定将湖南省邵东生态产业园3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出让金和契税共计45792万余元返还给邦盛公司,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外,周国利有2113万余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周国利、李美华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湘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干部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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