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實陳羽凡吸毒被抓,他將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滿臉絡腮鬍的小怪獸


“你在我心中是最美,每一個微笑都讓我沉醉。”

時間回溯到1999年,一首名為《最美》的歌曲開始傳唱大江南北,受到人們的喜愛。作為創作者羽泉組合也因此而迅速走紅,成為了知名音樂人。今天下午,北京警方對外發布通報稱羽泉組合中陳羽凡因為涉毒被抓,曾經的“最美”就此凋零。

相比起普通人而言,明星涉毒往往更加容易吸引公眾的眼球,此次陳羽凡吸毒被抓無疑將成為本週的娛樂頭條。根據警方公佈的信息顯示,陳羽凡與另一名何姓女子是於11月26日被警方在北京某小區被抓獲的。警方從現場起獲了冰毒7.96克、大麻2.14克,而這些毒品的所有者正是陳羽凡。

此後,警方通過對二人的尿液樣本進行檢測發現陳羽凡的尿檢結果呈冰毒類和大麻類陽性,而何某某的尿檢結果呈大麻類陽性。這就說明,二人在被警方抓獲之前剛剛吸食了冰毒與大麻。

在我國,吸毒屬於一種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當事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的,那麼該行為同樣也觸犯了法律的規定,根據數量的多少可給予相應的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處罰。在司法實踐中,持有冰毒的數量達到10克以上、大麻葉30千克以上才構成犯罪。陳羽凡非法持有的毒品數量尚且達不到這一標準,因此北京警方才會對其進行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按照法律規定,北京警方應當對陳羽凡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的違法行為分別決定合併處罰,對其行政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過二十日。當然了,二十天後陳羽凡能否走出拘留所恐怕還要打個問號。如果大家仔細閱讀了警方的通報就能發現,該通報的最後提到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這就表明該案警方還將進一步深挖下去。

挖什麼呢?

答案其實並不複雜——挖容留、挖販毒。

事發時吸毒的場所屬於誰的警方並未提及,假如該場所是陳羽凡提供的,那麼他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的行為已經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2次以上或者一次容留3人以上屬於犯罪行為,需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旦警方通過進一步的工作查明陳羽凡在之前有過類似的容留行為,那麼他必然會被警方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陳羽凡手中的毒品是哪裡來的這一點肯定要搞清楚,他本身是知名歌星,靠自己的正常收入維持毒品開銷應該還是可以做到的,“以販養吸”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更大的可能就是他的毒品是從他人手中購買而來。因此,警方多半會順藤摸瓜打擊毒販。



通城丹妹


剛剛才看到陳羽凡工作室發了官方聲明,否認陳羽凡吸毒被抓,而且陳羽凡還親自發了微博,以證清白,這邊瞬間就被公安機關的打臉了,那“43歲歌手陳某”究竟是不是陳羽凡?這個其實只需要陳羽凡露個臉,拍個顯示今天時間的視頻就可以打破“謠言”了。無論“陳某”是不是陳羽凡,只要吸毒了,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吸毒構成行政違法,非法持有毒品可能構成犯罪!

從警方的通報來看,陳某不僅涉及吸毒,還涉及“非法持有毒品”,這兩個行為的性質不一樣,處罰也不一樣。

首先,吸毒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吸毒被抓的,需要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兩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而對於吸毒成癮的,國家可以進行強制戒毒,時間為兩年,必要時還可以延長一年。因此,如果陳某隻是有吸毒行為,沒有販賣毒品等其他行為,那他只可能被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需要承擔行政責任,而無須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可能會被強制戒毒。

但是,非法持有毒品行為就比較惡劣了,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果非法持有冰毒是在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就已經構成犯罪,需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目前在警方查處的毒品數量來看,陳某持有的冰毒只是7.96克,尚未達到10克,其他的毒品例如大麻只是2.14克,也未達到定罪量刑的標準,所以僅從目前查處的情況,陳某構成非法持有毒品,也只是一般行政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應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當然具體的數量還有待警方進一步查證,如果冰毒一旦超過十克,那陳某還很有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相信不用多久,我們就知道這位陳某是不是陳羽凡了,但是無論是誰,切記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李欽宇


剛看到,平安北京通報,在北京某小區抓獲2名吸毒人員陳某(34歲,男,歌手),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尿檢呈陽性,目前該歌手已被行政拘留。



後羽泉公司緊急闢謠,否認陳某為陳羽凡。

但是據中國新聞網等多家媒體報道,該歌手確屬陳羽凡,若屬實,那麼他將面臨以下處罰:


1、行政處罰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規定,對於吸毒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2000元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的上述規定,若查明屬於具有非法持有毒品達到法定標準的,則有可能要承擔非法持有毒品罪。

若查明有販賣行為的還有可能構成販賣毒品罪。


3、陳羽凡的歌手職業生涯或將終止。


根據廣電總局的文件精神,電視臺等各類節目平臺對於具有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劣跡藝人要拒絕聘請。出了這事後,陳羽凡的形象一落千丈,即使不承擔刑事責任,相信也很難復出了。相信有關消息很快會公佈出來!


毒品害人,勸大家遠離毒品,珍愛生命,大家且行且珍惜!



法律達人6


【同樣是持有毒品,為什麼尹相傑要坐牢,陳羽凡只是行政拘留?】

吸毒本身不是犯罪,是違法行為,只會被行政拘留或者被採取其他相關戒毒和處罰措施,但不會因此坐牢。但是如果是非法持有毒品,問題就嚴重了,可能會涉嫌刑事犯罪,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尹相傑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七個月。

但是陳羽凡案中,為何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陳羽凡和何某某僅僅是被行政拘留呢?

因為數量沒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對於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最低的持有數量要求比如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才成立本罪。

而本案中所謂的冰毒,就是甲基苯丙胺,警方現場起獲數量為7.96克,大麻2.14克(如果是最大毒性的大麻油,摺合為0.0214克冰毒),加起來還未達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量刑標準10克以上,因此只是一般違法。前面所提的尹相傑,就是因為非法持有冰毒13.93g而被定罪,正好超過10多一點點。

按照我國法律,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不滿10克屬於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只處以行政拘留。

所以,該名被抓的知名男歌手陳某,面臨的也只是行政拘留。

但是,國家的處罰之外,他接下來還會面臨演藝圈的全面封殺。

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為什麼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年來許多娛樂明星涉毒案,最常見的兩個罪名,就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所謂容留他人吸毒,就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而容留他人吸毒罪也需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比如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容留未成年人,或者為了牟利目的容留他人吸毒,就會構成犯罪。

比如2014年柯震東吸毒案,他就是因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與柯震東一起被抓的房祖名,則因為在家中不僅容留柯震東吸毒,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因此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

有人問,羽凡算不算在家裡容留何某吸毒?

根據警方公佈的消息,陳羽凡和一同被抓的何某,是在某小區被抓。首先,如果假設該小區就是陳羽凡的居所,其沒有被認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能原因比如他和何某是同居關係,他們是共同生活的人,對居所有共同的支配權,因此屬於共同吸毒,而不是誰容留;如果他們不是同居關係,屬於容留他人吸毒,那有可能是容留他人的次數或者程度沒有達到前文所述的標準。具體的標準可以查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看到這個問題還是比較驚訝的!真的不明白,現在的明星,好好的日子不過,為什麼偏偏要跟毒品過不去?剛開始陳羽凡工作室還發表聲明,說他沒有吸毒,但是現在警方已經證實了。無論陳羽凡是否吸毒,對於吸毒這個人來說,無論他是誰?是做什麼工作的?都會同樣受到法律的處罰。

對於吸毒的法律處罰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單純的吸毒,另外一種除了吸毒之外,自己手裡如果私自持有毒品的話,那就會受到更嚴重的處罰。

如果只是單純的吸毒,他手裡並沒有毒品,那麼他受到的只是治安管理處罰。

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吸毒被抓的,需要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兩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對於吸毒成癮的,國家可以進行強制戒毒,時間為兩年,必要時還可以延長一年。

因此,如果陳某隻是有吸毒行為,沒有販賣毒品等其他行為,那他只可能被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需要承擔行政責任,而無須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可能會被強制戒毒。

但是如果他還非法持有毒品的話,那就會涉及到刑事犯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果非法持有冰毒是在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就已經構成犯罪,需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從目前在警方查處的毒品數量來看,陳某持有的冰毒只是7.96克,尚未達到10克,其他的毒品例如大麻只是2.14克,也未達到定罪量刑的標準,所以僅從目前查處的情況,陳某構成非法持有毒品,也只是一般行政違法。

但是無論受到的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沾染毒品,不僅僅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更會讓自己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我們經常說,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真的奉勸大家,不要為了圖一時的新鮮,好奇,過癮,而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生命!


任律師工作室


這有些啪啪打臉了,記得昨天陳羽凡的經紀公司剛發佈聲明,要求大家不造謠不傳謠,今天就基本證實陳羽凡吸毒。不過看目前警方的公告,僅僅是行政拘留而已。

  1. 石景山群眾再立新功。北京的群眾都是有超高覺悟的,這次石景山群眾向朝陽群眾看齊了,一出手就抓到了大魚。看看案件細節,陳羽凡不僅僅有吸毒行為,還有持有毒品的行為。可以認定其二人吸食的毒品是陳羽凡提供的。

  2. 目前看,陳羽凡受到的官方處罰很有限。警方通告裡寫的行政拘留,意思就是治安管理處罰,對第一次被抓到吸食毒品的,一般會行政拘留15天。另外會責令他社區戒毒,就是要接受社區監管。


  3. 當然了,還是以後再被抓到,問題就嚴重了。根據《禁毒條例》第39條,如果第二次被發現吸食毒品,就可以做出強制戒毒兩年的行政處罰。
  4. 陳羽凡出了這檔子事,就會被視為“問題藝人”,可能會被禁止出鏡。對其職業生涯的打擊,才是比行政處罰更可怕的事情。

律師獨角獸


現在看來,陳羽凡面臨的多半是行政拘留,因為吸毒本身並不是刑事犯罪,主要是受治安管理處罰。

其實陳羽凡被查獲的毒品數量還挺懸的,冰毒7.96克。如果到了10克,就可能達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入罪標準,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這裡主要涉及幾個罪名: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販賣毒品罪。

一般來說陳羽凡很難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扯上關係,常理推斷就是自吸吧。

當然,即使是自吸也並非絕對沒有問題。持有的數量“超標”就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看似比較輕的罪名,最高也是可以判到無期的。

想要找判例不用跑多遠,娛樂圈就有:前幾年的尹某某,雖然也是自吸,但尹某某持有冰毒的數量接近14克,所以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了7個月。


還有一種情況,因為陳羽凡是和“何某某”一起吸毒,在某小區被抓的。如果經查證該住所為陳羽凡所有,則陳羽凡也可能會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再從圈子裡面找判例:房某某、柯某某,兩人一起吸毒,但因為吸毒的場所是房某某的,所以柯某某隻是被行政拘留,而房某某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了6個月。

類似判例還有: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很多人會說,明星的職業、生活壓力都是超負荷的,所以才會去吸毒。不論如何,壓力大並不能成為吸毒的理由。作為律師,我們見過太多這樣的案例。告誡大家嚴於律己,不好奇、不嘗試,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娛樂圈太亂,事件曝光戲精上身】

曝光過程:平安石景山先曝光了,沒有說誰

然後經紀公司立刻進行闢謠:

隨後平安北京立刻出來打臉,經紀公司立刻刪除。

隨後,兄弟出來說話了

演唱會也取消了


陳某是持有毒品,數量上不構成犯罪,但要被行政拘留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按照刑法規定,就算自己吸也需要控制在一定的量的,超過一定量,就可以構成持有毒品犯罪,目前涉及到7g,沒達到刑事標準,但可以治安拘留,甚至強制戒毒。

打擊力度如此大的情況下,仍頂風作案,後果自己要承擔

按照陳某兄弟的發博的意思,是因為陳某生活上遇到了困難而選擇,這個信不信由你了,北京的朝陽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娛樂圈成為毒品的高發地,不要拿創作需要靈感來搪塞。頂風作案情況下,後果要自己承擔。


匠心法意


法海一粟認為,陳羽凡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1、名人吸毒。關於名人吸毒的新聞,已經不是新聞了。因為,扳著手指已經無法計算了。諸如尹相傑、房祖名之類的,以法海一粟的能力是無法統計了。而對於是否存在沒有被披露姓名的名人,法海一粟不便妄加揣測。但是,法海一粟相信,吸毒的名人肯定是大有人在。

2、法律規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鑑於陳羽凡屬於名人吸毒,因此,法海一粟認為,對於陳羽凡應當處罰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並同時處以罰款——儘管他不在乎錢。另外,根據戒毒條件的規定,如果如果查明陳羽凡屬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則可以由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3、明知吸毒違法,為什麼還要如此行為。

對此,圈內人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圈外人可能也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吸毒與不吸毒的,同樣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不過,法海一粟在想,無論何種理由,吸毒都不應該。無論是名人,還是非名人。而對於名人而言,更不應當吸毒,一是敗壞自己的名譽,二是敗壞了社會風氣。現在名人,無論大小,粉絲無數。名人吸毒會給粉絲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對於名人吸毒,應當加重處理。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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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吸毒的話,會被行政處分和拘留;如果是持有毒品,看看數量多少,如果足夠多的話會變成持有毒品的刑事處罰。

但是,作為娛樂圈的一員,一旦被發現吸毒,基本上就會退出娛樂圈,沒有翻身的機會了。

現場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這樣的數量不多,可能面臨的是行政處罰,就是拘留一點時間,或許需要送到戒毒所進行戒賭。

但是對於陳羽凡來說,他一聲所依靠的創造的東西幾乎就會被毀於一旦。娛樂圈的人一旦被證實是吸毒,那麼肯定是不可能再在娛樂圈上混的了,尤其是不可能走到銀幕前。

這是必然的,因為娛樂圈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太大了。如果讓一個吸毒的繼續在娛樂圈,對未成年的成長實在太大了,會讓大家誤以為吸毒不是什麼大問題。

但是實際上,吸毒已經禍害了很多人,破壞了很多家庭。所以,高壓禁毒是必然的事情。

所以,陳羽凡在娛樂圈基本上就無法混了,畢竟吸毒是紅線和底線,一旦觸碰就得付出代價。

如果我們不高壓禁毒的話,對於社會來說,這樣的影響更加大和惡劣。我們必須高壓禁毒。

同時,抵制毒品是每一個人的事情。畢竟還是要靠大家自覺,才能從根本上抵制毒品。毒品害人害己,一旦染上,幾乎整個家庭都被會連累。我們每個人都要抵制毒品,才能更好的建設社會。

有人說,可能不是陳羽凡啊,但是人民日報已經把照片發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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