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68734454
关于《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是否还需要缴纳所得税?》的答复
一、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于联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2、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核心问题提醒(一般情况):
1、未弥补亏损不是看未分配利润,而是看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最后一行的最后一列。
2、当年是否交税不是看当年的会计利润而是看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第23行 五、应纳税所得额 。
三、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说明本年度之前会计上是亏损的。
2、举例(一般情况):
(1)会计上A企业2013-2017累计亏损100万元,同时假设税法上认可的未弥补亏损也是100万,2018年盈利100万元,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
(2)会计上A企业2013-2017累计亏损100万元,同时税法上认可的未弥补亏损也是100万,2018年盈利120万元,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0*25%;
(3)会计上A企业2013-2017累计亏损100万元,同时税法上认可的未弥补亏损也是70万(因为存在纳税调增项),2018年盈利100万元,需交纳企业所得税30*25%;
3、具体问题欢迎具体交流探讨!
财金税月
问这个问题的我不知道你指的确切意思。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说明本年度之前是亏损的,本年度初以前肯定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说的是年初为负数,如果本年度盈利了,也不一定缴纳所得税,因为本年净利润为正数,可以往前弥补5年的亏损,如果说本年度的盈利一下子弥补完了前五年的亏损,那本年度末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A企业2013-2017累计亏损100万元,2018年盈利120万元,那就应该就120-100=20万元缴纳所得税。
另外需要说明,会计和税法口径不一致,每年所得税汇缴需要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