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意味着案件由公安移交至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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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刑事拘留并不是意味着移送检察机关并且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只是多数刑事案件的正常程序的流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或者拘传,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在传唤或者拘传后可以进行拘留,拘留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在37天之内,会决定是否逮捕。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拘留的37天内,会尽可能的申请取保候审,成功取保后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相当于成功了大半。

逮捕意味着检察机关是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是有罪的,但是逮捕的条件与起诉的条件并不一致,逮捕了也不一定会起诉,只能说在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确认上更进一步了,此时申请取保候审也更难。

逮捕后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的期限不超过2个月,但是重大复杂或者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申请延长,确定的可延长至7个月,甚至更长。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则会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存在其他不起诉的情形,如法定不起诉或者酌定不起诉等,检察院也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由此,刑事拘留是案件侦查阶段的重要一步,但其对审查起诉阶段的起诉决定并不必然等同,其中很可能会经历取保候审或者逮捕等情形,经过侦查获取证据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方向法院提起公诉。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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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跟你说吧,刑事拘留只是刚开始。刑拘一开始是3天,到期后,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情来延长至7天或者30天(单人单案是7天,多次、团伙、跨区域可以到30天),到期后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这时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来看材料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批准后,公安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时间,到期后已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将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这时嫌疑人家属去银行缴纳保证金就可以从看守所里释放,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在这一年内,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如果嫌疑人的行为够罪,还是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这一年内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未能证实嫌疑人有罪,则会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这种情况嫌疑人是不算有前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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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不全是】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之后,相当一部分案件会移送到检察院起诉。但也有很多别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刑拘后由检察院起诉的情况。

刑事拘留一般7天,符合流窜、结伙、多次可延长至30天。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不同,刑拘期间案件可能会报捕或取保候审,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无论捕后还是取保后,都会由公安机关最终呈报检察院走诉讼程序。

二是刑拘后不移交检察院起诉的情况。

主要两种情况:1、刑拘期间经调查案件可能不构成犯罪,构成行政案件的,案件会改裁为行政拘留,原刑事案件直接撤案。2、经过刑拘审查,最终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标准,案件取保候审,最终也不移交检察院起诉。

总之,刑事拘留与案件能否最终起诉,有很大关系,但又不全是。实践中,刑拘后能移送检察院起诉的,往往不到刑拘总数的一半。

案件五花八门,各有不同,很难用一个标准答复清楚,如还有疑问,可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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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的固有职责。公安机关立案后,如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为了保障侦查程序的顺利进行,就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展开讯问。

由于刑事拘留在未经过司法审查的情况下,就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防止警察权滥用。

这些限制包括:一是时间限制,刑事拘留通常最多只能七天,到期后要么放人,要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二是检察权的制约,如果检察院发现公安违法刑拘,应当责令纠正;三是违法刑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责任,也包括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而检察院的刑事追诉职责通常包括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批准逮捕和向法院提起公诉。除了应当审查公安机关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之外,不得随意干涉其依法行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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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必然导致检察院的起诉

实际上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通常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挨侦查活动的进行就必须刑事拘留。基本程序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期限最长是37天。期间要么通过侦查活动得到充分证据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要么释放。

另外,侦查机关也不单单指公安机关。还包括了监狱侦查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国安,检察院的侦查部门。都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刑事拘留措施。

另外,刑事强制措施由轻到重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由刑事诉讼法严格规定


水生周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一强制措施可以表明案件还处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

如果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一般都会变更为逮捕。

通常来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已经查明,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逃匿等等而限制犯罪嫌疑人行为。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糊涂时涂糊不


这是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问题,但能准确地回答这一问题的人却不多,即便是专业人士也常常感到迷惘。我仅谈谈犯罪嫌疑人自立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起至判决生效这一期间的期限。本文的犯罪嫌疑人是对判决确定前的嫌犯的统称,不再具体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自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侦查机关可采取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四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非羁押,这里不予讨论。刑诉法中规定一次拘传不得超出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嫌疑人。实践中的监视居住大都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耗费侦查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再加上大都为变更强制措施的过渡,很少被采用。 刑事拘留是被应用的最广的刑事强制措施,而且又因限制人身自由被抵扣刑期,我们着重讨论。刑诉法第61条规定了7种拘留对象,侦查机关决定刑拘,一般期限为三日,满三日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刑诉法又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刑拘可延长至七日,实践中一般对刑拘对象都为七日,因为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全凭侦查机关决定。 刑诉法又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拘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实践中,只要你是外地人,共同犯罪,基本上就会被刑拘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逮捕书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至此,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其被羁押后的第三十七日,应会确定的知道自己的命运,即逮捕与否?在中国逮捕基本意味着最后的判刑。 逮捕后,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羁押期限刑诉法规定是不超过两个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关满两个月,因为刑事政策的规定这段时间是扩大战果的时间,用足两个月移送起诉不会有后遗症,否则一旦后续阶段出现其他犯罪事实,就会落下一个工作不力的口实。两个月期满也并不意味顺利移送起诉,因为刑诉法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案情复杂同样无法界定,再加上大部分刑事案件都由基层侦查机关侦查,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属一个地级行政区域,考虑到司法机关间的友谊,一般情况下只要报请都会批准。在上述情况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刑诉法第126条规定:对(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一及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此种案件数量不多,且一般多为第四类,同样只要报批,多会批准。至此,犯罪嫌疑人庆幸熬出头了,答案却是否定的,刑诉法第127条接着规定,当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在126第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仍会庆幸,毕竟是对重刑犯,这里有个专业的认识误区,刑诉法用的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并非指最终的判决为十年以上,刑法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的比比皆是。这是一个犯罪嫌疑人顺利的情况下可能面对的羁押期限,一旦出现意外,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又开始一个轮回。 在移送起诉前(即案件再一次回到人民检察院),一般的嫌疑人基本会被羁押二个月加三十七日,少数会被羁押三个月加三十七日,长的可以羁押至五个月加三十七日、七个月加三十七日,按最长的计算(仅计一个轮回)十个月加三十七日。说到这,对我国为什么会存在大量的长期羁押案件,找到一个法律上的原因。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进入了相对公开的阶段,97刑诉法的一个突破是允许在这个阶段让犯罪嫌疑人聘请辩护人。通常的审查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正当感慨检察院的高效率时,不知为什么,你又会回到侦查机关的手里,因为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里的需要很多,承办人员的生病、学习等等,补充侦查一次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至起诉时,你发现你象皮球似地被踢来踢去了五个半月,而结果往往是没有丝毫变动,起诉你的仍是你交待和审查你几十上百遍的事实。 起诉后,透明度越来越高,审查的期限也紧凑了,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前述126条所述情形,经省一级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在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如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以一个月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当经历二十个月的羁押才面临审判时,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对公正北的审判的期待值已降至最低,脱离看守所的狭小空间成了其最迫切的要求。审判已渐渐沦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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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是30天、30天之内要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也就是说如果被刑拘的话37天能出来就基本没事、37天出不来的话就是被检察院同意逮捕了、逮捕之后案件会移交到检察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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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了犯罪事实而为了进一步揭开案件真相对嫌疑人采取的措施。只有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才会进入法律程序!


社会人的那点事


刑事拘留是一项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只说明被拘留人在接受刑事调查。它不是侦查程序的开始。侦查程序始于立案。它的下一步可能是提请批捕,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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