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董監高遭深交所譴責,違規擔保佔資問題仍待解

繼收到湖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後,高升控股又收到了深交所的罰單。

11月27日,深交所認定存在多項違規事實,對高升控股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公司及實控人韋振宇、多名現任董高監遭公開譴責。對於高升控股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深交所稱還要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此前9月27日,高升控股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了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目前仍然處於調查中。在證監會立案調查後,高升控股10月還先後收到了兩份來自湖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下稱《決定書》),兩份《決定書》主要關於控股股東股份凍結及公司及關聯人資金佔用等問題。

自7月開始,高升控股因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收到深交所問詢函。此次深交所認定高升控股存在三種違規行為。

首先是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實際控制人未履行還款承諾的事實。

2018年4月,高升控股向其實際控制人韋振宇的關聯方北京順日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順日興)及深圳市龍明源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龍明源)分別拆出資金9000萬元、9200萬元,用於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北京華嬉雲遊文化產業有限公司(下稱華嬉雲遊)的項目建設。

目前1.82億元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款已經在10月24日償還,此前實際控制人韋振宇在8月18日對深交所的回覆中中承諾,保證於2018 年8月24日之前向公司清償所佔用的資金1.82億元。但高升控股實際控制人韋振宇未在承諾期限內歸還資金佔用款。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之間,高升控股大股東宇馳瑞德、二股東藍鼎實業及華嬉雲遊、文化硅谷、韋俊康(韋振宇父親)等實際控制人韋振宇的關聯方作為共同借款人向第三方借款,全部款項同樣被用於華嬉雲遊的項目建設,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2.75億元。截至目前,尚未歸還的佔用資金餘額為3.15億元。

其次是高升控股向關聯方提供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2017年11月17日,韋振宇的關聯方北京世宇天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世宇天地)與深圳市國信保理有限公司(下稱國信保理)簽署《國內保理合同》,由國信保理受讓世宇天地持有的宇馳瑞德開具的4000萬元商票的全部票據權利。高升控股為上述保理合同提供保證擔保。上述事項構成上市公司向關聯方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上述借款及利息金額共計4168萬元。截至目前,上述擔保尚未解除,該關聯擔保事項未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再次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凍結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韋振宇及其一致行動人宇馳瑞德、藍鼎實業持有高升控股股份3.04億股,佔總股本的29.86%。上述全部股份被國信保理、中融國際信託以及安信信託申請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韋振宇、宇馳瑞德、藍鼎實業未就上述股份凍結事項及時向高升控股履行告知義務,公司亦未及時查詢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事實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佔用資金問題已經頻現。除了高升控股外,還有ST中南文化、千山藥機、新疆浩源等等。據深交所披露,2018年以來深交所共發現並處理了20單涉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行為的違規事項。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實際控制人佔用資金問題近年屢見不鮮,關鍵還是資金誘惑太大、而違法成本極低。對上市公司來說,主要風險有兩個,一是資金無法收回或資金佔用利息受損,二是由此引發的信息披露違規如果被證監會處罰,可能引發投資者索賠。如果上市公司資金被佔用,只是受到監管措施或交易所的紀律處分,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投資者無法起訴索賠,監管部門應該加大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和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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