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達特洛夫斯基
我試著從北美獨立戰爭時期英國政治體制內部矛盾的角度來談談美國走向獨立的必然原因,
英美關係雖然親密,但是隻是特殊的同盟關係而已。兩國之間還是存在著衝突和矛盾,合二為一是無可能的。我們一直認為二戰後英國勢力大衰,在外交上唯美國馬首是瞻,但實際上很多問題上英美都有分歧,比如1956年,英國夥同法國以色列聯合進攻埃及蘇伊士,還被美國堅決反對,最後不得不和法國一起撤軍。在殖民地問題上,英國和美國的矛盾還是相當激烈的。
英美關係的起點,那肯定要談到美國獨立戰爭,其實美國獨立戰爭近期的研究已經發現,當時北美殖民地民眾的稅負其實是低於英國本土民眾的,英國政府經濟壓迫並不成立。美國最終走向獨立的根本原因就是英國獨一無二的議會民主制度北美人不接受,所以我們可以把北美獨立戰爭看成是大西洋兩岸政治理念不同的英國人的內戰,這也決定了英美很難統一。
我們都知道1688年之後,英國確立了立憲君主制,也就是英格蘭(後來擴展至蘇格蘭和愛爾蘭)的議員組成的議會決定國家大政方針,這些議員還組建了輝格黨和託利黨,輪流組閣執政。
但是必須注意,英國議會民主制的“民主”始終是英國本土居民的民主。所以可以理解為什麼當英國要求加稅的時候,北美殖民地會如此不滿,因為當時英國政治世界的信條,就是無代表權不納稅。北美在倫敦的英國議會沒有代表,沒有發言權,為什麼要納稅?
當時,也不是沒人提出解決的方案,比如有人提出選舉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去英國議會,這樣不就代表了北美殖民地的利益了嗎?
可是,如何選舉議會議員又是一個問題。
如果象徵性的選舉一些代表過去,在當時北美殖民地人少,英國本土人多,北美的聲音馬上就被湮沒在英國議會里面,和沒有代表沒有太大的區別。
如果按照另一種方案,完全按照人口比例選舉,北美殖民地因為土地遼闊,氣候溫和,人口增長迅速。很快英國議會里面的北美代表會越來越多,超越英格蘭本地代表。這樣相當於殖民地的代表統治本土了。
所以,在當時英國政治體制和代議制政治文化下,英美合併是不可能的事情,必然出現一方對另一方的吞併。所以北美殖民地人民為了聲張自己的利益,必須走向獨立,這是英式議會民主的必然邏輯。這也是英國比較爽快的承認美國獨立的原因,因為憲政體制無法容納北美殖民地民眾的要求。
後來,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白人自治殖民地獨立也是一樣的,因為英國議會民主制從1688年光榮革命至今,雖然選民範圍,選民條件發生了變化,但基本制度並未改變。
更不用說,美國作為240年曆史的共和國,早有自己獨特的政治制度,美國總統,英國首相,還有英國國王這個英國重要象徵如何並存這個大難題。
昭楊
如果英美兩國能夠合併成一個國家,美國當初也就不會獨立了。
英國、美國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都使用英語,都採用英美法系。但英國政府要代表英國人的利益,美國政府要代表美國人的利益,我們假設一下,如果英美合併了會怎樣?
首先,英國人會大量移民美國。英國是溫帶海洋性氣候,美國的華盛頓州(不是華盛頓特區,是西雅圖所在地)也是溫帶海洋性氣候,英國人喜歡到西班牙、意大利的地中海氣候去旅遊度假,美國加州也是地中海氣候,美國冬天既有大雪,還有溫暖的佛羅里達,誰還願意待在那個英倫小島上?
其次,英國人也是高收入、高素質群體,是和美國人處於競爭關係的,6500萬高素質的英國人到美國和他們搶工作,美國中產階級也不願意啊,要知道美國人口最多的加州人口也才4000萬。
第三,留在英國、沒有移民到美國的那些人,誰來照顧他們的利益呢?指望合併後選出來的總統?不可能的,選出來的總統肯定是個美國人,英倫三島最多就是個州而已,新總統不可能重點照顧的,留在英國的那些人一想,得,咱還是重新獨立、自己照顧自己吧,咱自己選出來的人會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利益。
所以英美是不可能合併的,就像當初如果英國給美州殖民地選舉權,美國不就不獨立了嗎?但如果給了選舉權,現在的英國首相就是美國人了,所以當時英國人不可能給殖民地選舉權。
解憂時間
英美本是一家,在1776年美國宣佈獨立之前,北美13塊殖民地(美國前身)是大英帝國的一部分。可以說,英國曾經是美國的母國。自從美國通過獨立戰爭脫離英國殖民統治後,英美兩國自此分家。儘管兩國結成特殊關係,成為國家間友好關係的典範,但英美兩國很難再合併為一個國家了。英國人和美國人對各自國家有根深蒂固的認同感,這種烙印在骨子裡的認同感使得他們很難再效忠一個新的國家。套用一個流行的詞,是各自強烈的民族主義讓英美兩國很難再合為一體。
自美國立國以來的240餘年的歷史長河中,英美兩國逐漸各自形成獨特的政治制度、民族心理和文化傳統。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和議會民主制,美國是共和制和總統制;英國人偏保守,美國人則率真;英式英語與美式英語各具特色。大英帝國早已分崩離析,如今是美國霸權的天下。雖然有諸多不同,作為盎格魯-薩克遜國家,英美兩國在文化和價值觀上依然有很大的相似性,這使得兩國形成獨一無二的親密關係。由於兩國關係的親密,有這樣一種流行說法:英國很像是美國第51個州。
假如有一天英美兩國真的合併了,二者最有可能合併成為一個鬆散的邦聯制“國家”。一般而言,國家的結構形式分為三種,即單一制、聯邦制和邦聯制。單一制指的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是上下級關係,後者必須服從前者。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是單一制國家,包括我國。聯邦制指的是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分享權力,後者不是前者的下屬。美國就是典型的聯邦制國家。邦聯制指的是鬆散的國家聯盟,各個國家實際上依然是主權國家,只是把部分主權讓渡給了“中央政府”。如今的歐盟便是一個邦聯制的政治實體。在歷史上也曾存在過邦聯制國家。在美國內戰期間,南方的蓄奴州聯合成立了美利堅聯盟國(簡稱“邦聯”)。在納賽爾的主導下,埃及與敘利亞在1958年合併為一體,成立邦聯制的“阿拉伯聯合共和國”,3年後又分家了。
睿恪煦
三百年前美國英國的確是一個國家,統稱為大不列顛英不落國家,美國只是英國面前的一個小第,是英國十三塊地盤中的一塊,受英國的長期統治和植民,在英國人面前唯馬首事贍,不敢胡作非邊,二百多年前美國從英國獨立出來,成立了自己的主權國家,美利堅合眾國,實際上是把五六十個部落聯合組織起來,擺脫英國對它們的控制,過起了揚眉吐氣有尊嚴的日子,二百多年過去,乾坤大挪移,三百年河東,三百年河西,英國日異衰敗,美國日益強盛,它們2個國家的角色互換,美國成了大哥,英國成了小弟,成了互不間融的兩個獨立的國家,你讓它們現在倒退三百年成為一個國家,那不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嗎?
永遠是學者
親密歸親密,或者更專業一點的說法是同盟關係,但即便如此,題主所稱之合併是幾乎趨近於零的。從歷史淵源來看,我們都知道美國的前身是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美國獨立正是靠著殖民地聯合法國以及英國的歐洲敵對力量,經過慘烈戰爭才成功的。如果今天詢問的是走回頭路,當然不可能。
美國正是從英國殖民地獨立而成,從歷史淵源看英美不可能合併
第二,英美之間雖然來往密切,皆為英語系國家,但實際上兩國的社會狀況、政治制度、人口組成乃至經濟活動也都有頗大的差異。筆者曾經聽聞身邊的許多美國人朋友或是英國人朋友分享對於彼此國家的風土民情差異的感想,絕對是比你想象中的還要巨大的。隨便舉個例子:總統制的美國以及內閣制的英國在政治運作上截然不同。
英國與美國在許多層面方面有顯著差異
第三,英美之間的聯盟關係並非與生俱來,反而是與二戰、冷戰以及後冷戰國際情勢密切相關的。換言之,兩者的親密是奠基在許多層面的著戰略合作基礎上的。假如說英美之間的合作利益小於競爭利益,那麼雙方是否還可能維持這樣的關係,作者自己是持一定程度的懷疑的。
戰略合作影響英美關係緊密甚巨
基於上述幾點,作者對於題主的回答是,英美之間縱然關係緊密,但要談到合併,中間條件實在差距過遠了。
英美合作有諸多先決條件
答題人:吳宗翰 歐羅萬象 (微信公眾號:EuroScope) 團隊成員
歐羅萬象
美國,曾經屬於英國的一部分。最早的時候,英國殖民者在北美霸佔了大塊地盤,後來有十三個殖民地,被英國政府賦予高度自治權,這些殖民地也建立了自治制度,複製了英國的議會體制。久而久之,各殖民地的議會,取得了當地的最高權力,而英國政府的代表,則沒有了實權。1756-1763年,歐洲列強之間爆發了“七年戰爭”,北美殖民地也遭到波及。在戰爭結束後,英國政府準備擴大在殖民地的稅收,以彌補戰爭期間的損失,引發了殖民地富裕階層對於英國政府的不滿,喊出了那句著名的“無代表不納稅”的口號。
1775年,英屬北美殖民地爆發武裝叛亂,叛亂者趁英國不備之際,擁立華盛頓為“大陸軍總司令”,開始了武裝割據。殖民地代表機構“大陸會議”,通過並發表了《獨立宣言》,宣告“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但在當時並不被英國政府承認。在英國政府看來,這個所謂的“美利堅合眾國”,屬於叛亂政權,而叛亂分子擁立的“大陸會議”,則是非法機構,華盛頓領導的“大陸軍”,也被定義為大英帝國境內的叛軍。因此,《獨立宣言》並不具備合法性,只是作為美國建國的象徵性文件,而真正代表美國合法性的,則是1783年《巴黎條約》的簽署,英國政府正式承認美國的合法地位,宣佈放棄對於殖民地的宗主權。
這也就意味著,華盛頓等開國者,在1783年之前,並不具備美國人的身份,而《巴黎條約》簽署後,他們才被摘掉了叛亂分子的帽子,正式拋棄英王臣民的身份,變成了合法的美國人。
1787年,美國召開費城制憲會議,通過了美國憲法,於1789年組成了第一屆國會,並建立了聯邦政府。自此開始,美國走向了和英國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而其政治制度就是非常不同的。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在英王的授權下,由議會組建政府。在當時,英王的權力依然非常大,並不是後世所謂的“虛君”,英王也被美國人稱為“暴君”。
試想一下,英王如果沒有實權,美國人為何會稱其為“暴君”?這恰恰證明了,英王在那個時代是有權力的,即使受到議會的制約,可畢竟不是19世紀和20世紀。美國人在一開始,就決心脫離英王的統治,他們拒絕接受王權制度,更不允許皇帝的出現。美國人創造了一個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職位,叫作總統,而總統既是美國的國家元首,又是聯邦政府的首腦,同時兼任軍隊總司令。總的來看,總統只是一個有任期制度的國王,但不能世襲,需要選舉產生。
1917年之後,英國逐漸走向衰落,並於1945年正式放棄世界霸主的地位,將其讓給美國。在英國退位之後,美國就更加看不起英國,而很多英國人開始崇拜美國,放棄了貴族般的優越感。在1940年代之前,英國人對於美國人最普遍的看法,就是“鄉巴佬”,而英國人以貴族自居,看不起屬於親戚的美國人。同時期的美國人,卻非常崇拜英國人,認為英國都是貴族,美國人自己卻瞧不起自己。這個也很好理解,畢竟在1940年代之前,英國和德國才是西方世界的中心,美國只是處於邊緣地帶,而1940年代之後,形勢則出現了逆轉。英國人無法抵禦德國的進攻,被迫向美國求援。在這個過程中,英國人也只能委曲求全,放下自己的身段。
1947年,美國政府出臺“歐洲復興計劃”,又稱為“馬歇爾計劃”,開始大幅度援助歐洲。英國沾了美國政府的光,從美國政府手中領到了“救濟糧”,這對於當時的英國社會無異於雪中送炭。此時大多數英國民眾,都在艱難的度日,過去那種貴族式的生活,早已不見蹤影,而英國人卻無法實現自救,只能跟在美國政府後面,唯美國馬首是瞻,甘願的成為了美國人的小弟,從此失去了主宰自己命運的能力。
在當時的美國人看來,大英帝國已經解體,而英國本土的衰落也已不可逆,也有部分人認為應該將英國作為美國的海外州。問題在於,英國人的自尊心是很強的,他們雖然失去了世界霸主地位,可要是加入美國,則是英國人萬萬不願意的。然而,英國人彷彿也是幸運的,仔細看下美國政府的所作所為,在1945年之後到處發動侵略戰爭,到處破壞世界和平。
假如英國本土併入美國,則美國政府很可能大量武裝英國人,使其成為美國對外侵略戰爭的炮灰,這與當年英國利用澳洲人和加拿大人當炮灰的邏輯是一樣的,不會有什麼本質區別,只是歷史重演了而已,角色互換了而已。即使回到當下,英國人也是幸運的,假如在1945年之後加入了美國,那豈不是要忍受一個不靠譜的總統進行統治嗎?如此一來,英國人的命運只會更悲慘。
圖維坦
如果美國要和英國合併,你說是美國加入英國啊?還是英國加入美國啊?
美國加入英國情況
美國最早是英國的美洲殖民地,1775年為了反抗英國的壓迫殖民統治爆發了獨立戰爭,1776年在美國國父華盛頓主導下發表《獨立宣言》成立美利堅合眾國,1783年取得獨立戰爭勝利,1787修成《憲法》確定其是聯邦制國家。如果美國加入英國就是違背了美國立國初衷,如果美國加入英國,你讓美國佬去拜倒在英女王的裙下,就是違背了美國立國之本《獨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再者說二戰後世人看來英國一直在充當美國小弟的角色,英國的發展美國出力不少,有何理由讓大哥去加入小弟?
簽署《獨立宣言》
英國加入美國情況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君主立憲制國家,最高元首是英女王,英國加入美國你讓英女王去和美國人人平等去啊?也是英女王也不過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這沒什麼大問題,但作為美國之前的世界霸主,英國人看似紳士其實骨子裡盡是傲慢,連歐洲一體化組織歐盟都退出了,還會放下他們的傲慢跑去加入原來的殖民地?這你讓紳士的臉往哪放!
英國和美國合併成聯邦
這種合併成聯邦也不可能實現,首先合併你給不給女王權利啊,給不符合美國憲法,不給就得改變英國體制,要是英國體制能改早改了,還有最關鍵一點最高權利歸誰的問題,最高權利是兩國政治團體必然不會放棄的,是無法做出妥協的。
總結
世界上不會有任何兩個獨立政權會因為關係好就合併的,合不合並很大程度上不是人民意志能左右,而是當權集團不會放棄自己手中的權利。
旁觀者專區
英美原來就算在一個國家的英聯邦,美原是英的殖民地的,跟澳大利亞一樣,都屬於大英聯邦附屬殖民地國家。後經過獨立戰爭把英國人趕走了😁。但後來,出現意識形態紛爭時,撒克遜們又合起來對付另一方的。老牌帝國主義英國很狡猾的,躲於美後面韜光養晦不出頭讓傻大個山姆使勁衝維護“世界警察”,實力不濟啊!但絕不會和美國合併的,誰領導誰的問題!女王絕對不會答應美式作風的否則會廢黜王室的!紳士怎麼會瞧得起牛仔被你領導呢?😊
勁草145206340
親兒子逆襲成功,當爹了?
可笑,英國要敢那麼幹,等著白金漢宮外面遊行吧。英國現在還號稱領導著其他四國呢,好像包括了印度和澳大利亞,怎麼可能歸美國麾下?
次班天行鬼
當部份地球人移民火星後,你會說火星人和地球人為何不合併成一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