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建議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

很多當事人打官司,無論是當原告還是做被告,都不願意找律師。原因無非幾點:

1

貴,明明也就是上個庭,跑個腿罷了。怎麼要那麼多錢?不值!

2

對自己過於自信。年輕一些的當事人大都念過大學,大學裡面是有法律基礎公眾課的,算學分,必須學的,所以,大多數人對法律都是有所瞭解的。他們認為,不過如此,我學過基礎,念過大學,一場官司而已,本來就是有理的事兒,還能輸不成?年長一些的呢,有很多人沒在學校裡學過法律基礎知識,但是他們會認為他們經驗豐厚啊!“人脈”強啊……總之在一場官司中律師並不是必要的一環……

3

僅僅只靠諮詢律師就認為聽明白了,然後自己親自“上陣”。這類人,照前兩類比,觀念還能強一些……但是,大多數時候,還是對所謂的“官司”不夠了解,對其中的重點不得要領……總而言之,這3類人群,大多數是會以敗訴結尾的……

下面,我就來分別說一下,我為什麼覺得打官司真的需要請律師!

首先,說明最關鍵的,就是現行的司法環境中,一審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雖然還有二審,但是每個法院,每個法官都是有“錯案率”的!有些話也就不用我再細說了吧,所以一審才是“主戰場”!而現行的司法環境當中,絕大多數的法庭是隻開一次的!聰明的讀者意識到問題的重點了麼?

重點就是:你的機會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一次!只有一次!一次!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也就是說,一旦你上庭臨場發揮的不好,是絕對會直接影響結果的。當然這個影響,絕對是建立在證據不充分的基礎上的!證據,是訴訟之王!但是,其實現實中,絕大多數的官司,證據並不充足。勤勞樸實的中國人,絕大多數人是不可能在所謂的“人證物證”聚在的情況下“打賴”的!也就是說,上法院打官司的人,絕大多數的證據不是完美無缺的!這個時候看什麼?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大家要相信,主審你案子的法官是公平公正的!是有專業水平的!大家沒事的時候可以關注下每年各省的公務員考試法官的錄取條件:35週歲以下,研究生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這樣一類人,你怕他水平不夠麼?

公務員考試並不簡單,基本都是十里挑一吧,他好不容易才考上的法官,你怕他胡亂審判不顧自己的飯碗麼?當然不會!但是,為什麼一切都是“正常”的情況下,你輸了呢?前面說了,因為你自己的證據有瑕疵!更重要的是,本來證據就有瑕疵了,你自己上庭還說的不清不楚,以至於自己說著說著替對方說話。法官會認為你“自認”了,在證據有缺陷的情況下,“自認”是最致命的!法官會直接因為你的自認而下判決。放心,這種判決當然是對你不利的。

當判決下來之後,你看到與你預想的相背而馳,你慌了,來找律師了。律師在看到你一審的庭審過程之後,也無奈了,證據有缺陷,還“自認”,基本就是無力迴天了,二審你要是願意的話,就盡人事聽天命吧,所以,機會只有一次。

所以為什麼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呢?

針對價格貴的

首先,我想說的是,律師絕對不是漫天要價,是受約束的。

各個省的司法廳都是有《律師收費標準》的,而且,正規的律師事務所,接案子,是要籤合同的,合同上白紙黑字會寫的明明白白的。其次,你要相信大多數律師是善良的,有職業道德的。反正就我個人來說,有些官司我認為你不必要請律師,或者所求的價值還沒有律師費高呢,或者我打不了的,我一定會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告訴你,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也許你認為律師費貴,但是絕對是物有所值的。前面說了,你的機會只有一次。在這種情況下,你何不交給專業的人士處理?起碼他們不會因為表達錯誤,讓法官誤會吧?

當然,這並不是最主要的。一個案子,你看到的是我就開一次挺,你看不到我在此之前的準備工作,在此之後的溝通工作,打過官司的人可能才會有所感觸,法官手裡年平均審一二百個案子,他是非常忙的,也就是說,你有可能跑了3次5次,連法官面都見不著的,更別提溝通了。

你見不到,我也不是所謂“大能”,我也非常有可能見不到!但是,我見不到,工作沒進展,我不會告訴你吧?你看不到,不代表我沒有工作。你只不過是把這些時間成本花錢轉移給了我而已!

再有,最最關鍵的是,前面我也說了,證據是訴訟之王!你的證據,很多情況下,先天就有瑕疵。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的修補。而你,大多數情況下不知道怎麼修補,甚至你就認為根本不用修補。當然,中國的律師不是英美劇裡面的偵探,律師做不到上天入地,無所不能。

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告訴你,這個東西,缺一個什麼樣的證據,怎麼取得這份證據!說了這麼多,你該認為貴麼?

如果還嫌貴的,我給你們算一筆賬吧,法律這個東西並不好學,你大學至少學四年,有的還得讀研究生,然後還得過司法考試。過了司法考試實習期整整一年,正式執業還的從取得證書後算起。也就是說,一切順利的話,最快取得正式執業證的律師已經畢業了兩年,並且在這兩年裡他基本上是沒有經濟來源的。

就算是在執業後,他也需要時常更新自己的知識儲備,因為大家可以去查查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網,看一看每年新頒佈和已廢止的法律到底有多少。

單看法條尤為不足,律師還需要看專業的書籍,法律專業書籍的單價均價大多在8/90,一本當然也是不夠的。

我就是說,你看到了他為你服務的這些工作量,你沒看到他私底下為了接到你這個工作,為了更好的為你服務所做的準備。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蘋果手機的成本只有幾百塊,可是,你買它卻需要6/7000塊,你趨之若鶩甘之如飴,為什麼?因為它的知識產權貴啊!

同理,我單打官司不值那麼多錢,可是我的知識產權就不是錢麼?

針對過於自信的

身為律師,我只能說,我最怕的不是什麼都不懂的,我最怕的是一知半解,什麼都不懂,你可以教他。一知半解的,你教他他會抗拒,會跟你爭論。“不對吧,我記得我當年是這麼學的。吧啦吧啦吧啦……”。你還的花費大力氣去跟他普及。

我前面說了,每一年,新出的和廢止的法律不計其數。而他,由於不接觸,關注度不夠,沒有及時更新,以至於形成錯誤的觀念,而這種錯誤的觀念,是致命的。再來說說那些老一輩,喜歡“人脈”的當事人,他們找你打官司,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問你,你認識xxx不……說真的,我不知道別人,就我自己而言,我認識我也不會第一時間告訴你我認識他,我需要了解你的動機。中國確實存在有人好辦事兒這一社會現象。

但是,有些事兒能辦,有些事兒堅決不能辦,首先觸犯法律的事兒不能辦!

所以,你想著通過所謂“人脈”來顛倒黑白,我只能說,起碼我是不會對你施以援手的。當然,其實我也認為,絕大多數人,是不可能去幫助你“顛倒黑白”的。說了這麼多,主要想說明認識人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你的案子,你的證據、而這些你自己不好把握就需要請個律師來幫你把握。

針對僅僅只是打官司之前諮詢一下的

我前面說了,這類人起碼法律意識能比前兩種強些。也容易不出紕漏一些。可是,為什麼到最後還是輸了?因為僅僅依靠諮詢,有時候是完全不夠的,我這麼說,你不要懷疑律師的職業道德,認為他們只有委託代理了才跟你說實話!

你要相信大多數律師是赤誠的,因為法律這條路不好走,能堅持下來的,大多有一顆赤誠的心。其實主要是因為你和律師接觸的時間不夠。一個諮詢能用多久呢,最多2小時,2個小時你要介紹案情,律師瞭解完後解答,此時你會提出質疑。這麼多事情在2小時裡完成,你就需要極盡所能的去介紹案情的每一個細節。

你有把握說全了麼?你就算有把握說全了,但是,你畢竟不是專業人士,有些事情你會自認為不重要,或者也有可能你出於某種目的故意隱瞞,有時候律師就是因為這些細節造成給你的解答是錯誤的,或者是有紕漏的。

但是,請了律師代理就不同了,他會在每步工作完成後跟你溝通,會引導你取得關鍵的證據。有些事情是嘮出來的,有可能到開庭之前了,律師才知道這個關鍵點,但是還好,亡羊補牢尤未晚矣。有些證據不是你沒有,而是你認為它就不是證據,所以單單只是諮詢是完全不夠的。

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不是為了讓你一定能贏,而是為了增加你贏的概率,讓你不因為疏漏而有口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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