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FBI和CIA有何區別?

孩子的好爸爸


這兩個機構都是美國聯邦政府的組成部分。

FBI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簡稱,是美國最重要的情報機構之一,隸屬於美國司法部。對總統負責。聯邦調查局的主要責任是調查反聯邦法罪犯,支持法律。執行聯邦法律。對聯邦、地方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五大影響社會的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 反暴行。外國反間諜活動,暴力犯罪和白領階層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應該說,聯邦調查局類似於反間諜機構和國家級別的警察局。但和地方警察局無隸屬關係,各司其職。克里斯托弗·雷是現任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從1902年第一任聯邦調查局到現任一共是13任。最有名的是任期長達近40年代埃德加·胡佛。


CIA是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簡稱,中央情報局是世界四大情報機構之一。(俄羅斯聯邦安全局、英國軍情六處,以色列摩薩德),被常被稱為總統的“耳朵”。作為公開的情報組織,職責是公開和其他任何形式,收集和分析關於國外政府、國際組織。各個機他們的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報,鼓動和引誘他國人員叛逃美國。從事情報分析、秘密人員情報蒐集和隱蔽行動的重要機構。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機構的組織、人員、經費和活動嚴格保密。吉娜·海斯佩爾於2018年被特朗普任命為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自1948年羅斯科·亨利出任第一任軍長。一共是26任局長,最有名的是第五任艾倫·杜勒斯。

如果用最簡單的方式來區別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區別,就是聯邦調查局對內,中央情報局對外。聯邦調查局類似於公安部,屬於國家級”警察,當州一級警察的地方警察無法解決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由聯邦調查局負責解決。是對聯邦政府級別的刑事案件和跨州犯罪進行處罰呢。但普通的地方治安和刑事案件他們基本不干預,除非受邀。美國聯邦調查局具有執法權,是比較典型的執法機關。

美國中央情報局則情報機構,純粹的特務機關。不允許在美國領土上從事特工活動,經過特別授權,可以將相關資料情報提供給美國政府機構,但最為關鍵是中央情報局對內沒有執法權,中央情報局行動可以是秘密的,在國外可以超過法律的限制。執行諸如暗殺。推翻他國政府的暴力行動。中央情報局國外一切行動受美國法律保護。我們可以理解為中央情報局是執行的是特殊任務(隱秘與非法性)的機構。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在一些美國影視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CIA或者FBI的身影,對於普通人來說他們或許只是美國的神秘安全組織,對於他們之間的關係或許知之甚少,事實上,CIA和FBI之間有諸多不同的。

  CIA(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美國中央情報局,總部位於弗吉尼亞州蘭利,中央情報局是1947年成立的,是世界著名的四大情報組織之一(其餘三個是俄羅斯聯邦安全局、英國軍情六處、以色列摩薩德),主要任務就是蒐集各國政府或者企業個人的秘密信息,負責海外反恐和情報蒐集。主要服務於美國政界高層,正常外交手段和軍事手段不能解決的事情,就是CIA的專長所在,暗殺、策反等也是其比較常用的手段。可以說CIA主要是負責美國以外的事情,通常都是暗裡操作,比較隱秘。但是美國法律禁止CIA針對美國公民從事間諜活動。

  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美國聯邦調查局,總部位於華盛頓,於1908年成立,隸屬於美國司法部。FBI相當於美國國家警察或者聯邦警察。FBI和CIA最大的區別就在於FBI擁有執法權而CIA是沒有執法權的。FBI主要負責的是美國境內的安全,在全美國各州幾乎都有分局,或者辦事處。職責主要在於防止恐怖襲擊,防止境外間諜滲入,打擊犯罪,打擊恐怖組織等。需要了解的是FBI只負責威脅國家安全的重大犯罪行為,一般普通的案件一般都由各地警察負責,他們或許會有合作。簡而言之,FBI是負責美國國內安全的,具有執法權,可以正大光明的進行執法活動。最後,這兩大組織只是美國重要安全組織最主要的兩個,他們一外一內,一明一暗,各自工作之間可能會有交集或者摩擦,但是兩者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安全。


環球網


前者(FBI)主要負責國內安全、反恐諸如此類事務,後者(CIA)則負責美國在海外的利益,比如收集情報、暗殺政要或暴恐分子等。記得2002年互聯網剛剛興起的時候,那時國內的網絡域名,大部分人還知道網易和QQ音樂等門戶娛樂網址,而愛好軍事的我則大膽的輸入了“www.FBI.gov”(網址實在軍事雜誌上看到的),那時的網速十分的慢,好不容易進入主頁後,我被滿屏的英文殺了個“下馬威”,很快彈出了一個窗口,處於緊張和害怕我迅速的關掉了頁面,好吧,你們想笑就笑吧……



大部分國內民眾對兩種機構的瞭解,都是通過美國電影,沒錯,雖然棟哥對英語不甚精通,但是從很早就開始看英語原聲電影,需要說明的是,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在美國本土擁有貨真價實的執法權,特別是發生恐襲或重大案件時,他們儼然成為力挽狂瀾拯救國家的高效機構。FBI隸屬於美國司法部,美國聯邦法令給予FBI調查特別犯罪調查處理的權力和職責,1935年FBI正式成立。




CIA類似幽靈,除了維護美國在海外的利益類似的“陽光行動”以外,那些違反所處國家安全與法律的暗殺、破壞、竊取等“灰暗行動”也是CIA的專長,CIA(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是美國海外最大的情報機構,總部設在弗吉尼亞的蘭利,CIA成立於1947年,距今已有71年的歷史,是美國不可獲取的海外獲利部門。




棟哥曰


FBI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英文首字母縮寫;CIA是美國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的英文首字母縮寫。儘管兩者都是情報部門,但在具體職能上還是有所區別的:

美國的警察系統分為聯邦、州、城鎮三級,各級之間互不隸屬,各司其職。在美國的早期歷史上警察是供職於州政府的,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模式開始暴露出缺陷:對涉及恐怖暴力活動、外國間諜活動、有組織毒品犯罪等需要各州協同辦理的大案要案各州警察之間的協調成為了困擾美國政府的難題,於是在1909年5月直接隸屬於聯邦政府的調查局(BOI)成立,1935年7月1日調查局改為美國聯邦調查局。相比一般的供職於州政府的警察而言:聯邦調查局直接由聯邦司法部管轄,州政府無權干預聯邦調查局的行動。美國聯邦調查局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下設10個由助理局長擔任領導的職能部門,分管鑑定、訓練、刑事調查、技術服務等工作,並在全國59個城市設立外勤辦事處及從屬於它們的400多個“地方分局”,還有分佈在世界22個國家的駐外機構,執行總部分配的任務。一般來說聯邦調查局的任務主要是打擊恐怖暴力活動、外國間諜活動、有組織毒品犯罪活動等違反聯邦法律的犯罪行為,負責美國國內安全,具有執法權。

美國中央情報局同俄羅斯聯邦安全局、英國軍情六處和以色列摩薩德並稱“世界四大情報組織”。中央情報局的主要任務是公開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關於國外政府、公司、恐怖組織、個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報,相比主要負責美國國內安全的聯邦調查局而言:中央情報局主要負責的是通過正常的外交手段和軍事手段不能解決的事務時對外進行情報滲透。冷戰時期美國政府對外執行暗殺、顛覆等見不得光的”髒活“主要就是通過中央情報局完成的,正因為其工作的隱蔽性,所以該機構的組織、人員、經費和活動嚴格保密,即使國會也不能過問。中央情報局主要由情報處、管理處、行動處、科技處四個部門組成。情報技術人員多具有較高學歷、或是某些領域的專家。中央情報局成立於1947年9月18日,當時的辦公總部設在華盛頓地區的林肯紀念碑附近,1961年後美國中央情報局總部搬遷到華盛頓特區與弗吉尼亞州交界處的波托馬克河邊的蘭利。但美國法律禁止中央情報局針對美國公民從事間諜活動,也就是說中央情報局只能進行對外情報收集工作而不能對本國公民進行監視監聽,不具有美國國內的執法權。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中情局(CIA)2016年的年度預算是180億美元,在冊特工有2.5萬人,另有3.5萬名文職人員。它不屬於執法機構,卻是美國政府批准的唯一可以採取秘密行動的機構。它不受任何部門的管轄,中情局長只向總統報告,向參議院情報委員會述職。

聯邦調查局(FBI)2016年的年度預算是88億美元,有1.3萬名特工,3000名情報分析人員和2.2萬名工作人員。FBI隸屬於美國司法部,是聯邦政府的執法機構之一。它同時向司法部長,以及國家情報主任辦公室提交工作報告。

中央情報局主要通過遍佈全世界的分支機構,收集、分析評估外國尤其是敵對國家的情報,幫助美國總統及其他政府高官,制訂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政策。同時,經總統下令,它和軍方一起,執行美國在海外的特殊任務。

在美國幾乎歷次海外重大軍事或準軍事行動中,如豬灣事件、伊朗人質事件、擊斃本·拉登、抓獲薩達姆等,或者由中情局主導,或者有中情局人員參與。中情局配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必要時,也可獨立展開武裝行動。

聯邦調查局(FBI)成立於1908年,隸屬司法部,是執法機構之一,工作重點在國內。中情局(CIA)直到1947年才正式成立,前身是美國戰略情報局,成立於1942年。中情局的工作重點在國外。

聯邦調查局的職責,主要在美國國內,反對任何在美國本土開展的恐怖活動、毒品走私、敲詐勒索、貪汙腐敗和其他一切形式的嚴重犯罪活動。聯邦調查局的歷史,比中情局悠久。它成立於1908年,初期也負責美國的情報活動。

中情局的前身是成立於1942年的戰略情報局。二戰結束後,戰略情報局解散,一些職能併入戰爭部。1947年,杜魯門總統簽署了《國家安全》法,隨後正式成立了中情局。


世界真的很大


簡單但不恰當的說,兩者的區別是FBI對內,是國內執法機構;而CIA是對外,是對外情報機構。

具體來說,FBI全稱是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隸屬於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的職責比較寬泛,包括但不限於打擊犯罪(主要是涉及跨地區的犯罪),具體來說包括調查反聯邦法律的罪犯、維護聯邦法律、反外國間諜活動、反毒品交易、反有組織犯罪等等。最初只有很少的權力屬於聯邦調查局權限範圍,但隨著相關法律的頒佈,聯邦調查局的職權範圍逐步擴大。當然,我們也可以說聯邦調查局的職權範圍從來沒有變過,都是調查全國性犯罪,但是正是因為相關法律不斷擴大了所謂全國性犯罪的範疇,聯邦調查局的職權範圍才得以不斷擴大。

聯邦調查局局長任期十年,由總統提名,國會參議院通過。其首任局長就是著名的埃德加·胡佛(聯邦調查局前身叫調查局,1908年設立,胡佛任局長時改名為聯邦調查局,所以才把他當做首任局長)。

埃德加·胡佛

而CIA全稱是美國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是與英國軍情六處、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以色列摩薩德並稱為世界四大情報組織的情報機構。美國中央情報局是根據1947年的《聯邦安全法》而成立的。根據《聯邦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沒有國內執法職能,中央情報局局長主要的職責是為總統的國家安全政策提供情報支持。中央情報局的職責主要包括向國家安全委員會提供有關國家安全方面情報活動的情況及建議,聯繫和評價國家安全相關的情報等等,其實就是公開或者秘密的收集和分析國外政府、公司、恐怖組織、個人等等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報,協調其他情報部門,並把這些情報報告到美國政府各部門。

美國中央情報局包括情報處、管理處、行動處和科技處四個部門,首任局長是羅斯科·亨利·希倫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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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的不同體現在職能上。聯邦調查局(FBI)作為情報驅動的國家安全機構,其主要職能是保護美國免於恐怖主義和外國情報機構威脅,維護和執行美國的刑法,向聯邦、州、市以及國際機構和夥伴提供犯罪司法相關的服務等。

因此,FBI主要是一個執法機構。FBI蒐集與國內安全相關的情報,調查聯邦層面的犯罪,如綁架、逃稅、債券欺詐等。FBI相當於國內警察部門。不過,反恐、反情報、網絡戰、公共腐敗、保護民權、反敲詐勒索、反欺詐、禁毒以及其他嚴重犯罪行為都屬於FBI的管轄範圍。

中央情報局(CIA)的主要責任則是蒐集、評估海外情報,協助總統和其他政府高級決策者就國家安全等相關議題做決定。中情局本身不制定政策,是一個向決策者提供海外情報信息的獨立來源。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CIA在總統指令下也會參與一些隱蔽行動。

因此,中情局是一個國際情報機構。CIA蒐集有關外國政府、非國家行為體、企業以及個人的有關國家安全的情報,並將其提供給美國政府。中情局向一些在他國如伊拉克、阿富汗的戰鬥部隊提供相關情報。中情局也參與了一些臭名昭著的活動,比如推翻一些對美國不友好的他國政府,暗殺這些國家的領導人等等,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古巴的菲德爾·卡斯特羅。

從設立時間來看,FBI的歷史更為悠久,於1908年7月26日成立,而CIA相對較晚,於1947年9月18日成立。FBI的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CIA總部位於弗吉尼亞州的蘭利。FBI隸屬於司法部,而CIA是獨立的機構。


臨冬大俠客


FBI,即美國聯邦調查局,創建於1908年,主要任務就是調查反聯邦法罪犯,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保護美國。尤其是在反暴行、毒品/有組織犯罪和外國反間諜活動等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

當然,FBI也不是天生就有的,在這個機構成立之前,美國政府其實是僱用私家偵探公司進行破案的,感覺就好像福爾摩斯那種。

事實證明,這種辦法並不靠譜,尤其是1908年美國西部地區的土地非法銷售,終於激怒了時任總統的西奧多·羅斯福(不是後來那個二戰的羅斯福),他決心成立一個聯邦特屬機構,這便是調查局(BOI),到1935年改稱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早期的調查局確實比較低調,直到胡佛擔任局長,開始調查和妨礙美國持不同政見的組織的行動。譬如馬丁·路德·金,在沒有找到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之下,FBI起用他的私生活錄音帶進行要挾。而那位針砭時弊的幽默大師卓別林,也成為他們的調查對象。特工甚至混進卓別林的電影廠做臥底,監視他的一言一行。而後便誇張地報告,說電影廠裡都是“高談闊論的布爾什維克”,還有大量“電影界激進分子”,討論的主題是“為工人運動和革命作教育宣傳的電影是何等重要”。於是此後便有了大量電影圈內激進活動的調查,特別是“如何通過電影作共產主義宣傳”。

甚至愛因斯坦,也遭到了聯邦調查局的監視,因為他曾批評美國的政策,於是特工監視愛因斯坦,還編寫了長達1424頁的愛因斯坦個人情況報告。

當然,聯邦調查局也確實破了一些案子。譬如20世紀30年代,逮捕了“娃娃臉”尼爾森、“巴克媽媽”等一批臭名昭著的綁架、搶劫和殺人犯。在打擊三K黨的行動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二戰期間,聯邦調查局也確實抓獲了8名到美國執行破壞任務的納粹間諜。

曾有人寫了一部書叫《美國聯邦調查局與美國民主》,書中指出,FBI既是法律的維護者,又是破壞者。探員們總是草木皆兵,經常借反恐之名侵犯公民的個人隱私。

至於CIA,則緣自羅斯福上臺後對美國情報機構的不滿,尤其是在1941年德國對蘇聯開戰之後,羅斯福感覺時不我待,他立即成立了美國情報協調局,即CIA。

CIA做了些什麼呢?譬如到西班牙駐華盛頓大使館進行秘密搜查,偷拍親軸心國的佛朗哥政府的密碼本和重要文件,以協助英國攻克德國“迷”字機密密碼。

顯然,CIA和FBI有點業務重複的地方,所以很快產生衝突。聯邦調查局局長鬍佛大為光火,認為這是搶了他的飯碗,所以當CIA密探第二次潛入西班牙使館之際,FBI居然出動車輛,把CIA密探逮捕歸案——這事最終吵到羅斯福面前,羅斯福最終裁決:這事還是歸FBI管。

最終,1942年,羅斯福下令將情報協調局與軍方情報力量結合,成立美國戰略情報局。到了1947年杜魯門時期,便正式誕生了美國中央情報局。

(衛星雲圖上看CIA老巢)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以誇張著稱,他們甚至在報紙和高檔雜誌上刊登廣告,公開招募“間諜”。而且據說付錢慷慨,間諜人員總是穿名牌時裝,開豪華轎車,進高級飯店……但事實很可能並非如此,曾有一名大名鼎鼎的CIA特工埃姆斯,居然因為收入不夠,與克格勃合作,出賣了近100份秘密情報,洩露了數十名在蘇聯潛伏的美國特工,賺到了270萬美元。

CIA還曾為薩達姆領導的復興社會黨提供了強有力的外援,當然上臺後的薩達姆翻臉不認人,最終演變成了伊拉克戰爭。

中情局還曾與一名普通的美國家庭主婦合作,打入“基地”組織外圍。這名主婦平時大量收集阿拉伯諺語和俗語,在聊天室中將自己塑造成一個宗教極端主義者,並幫助一些恐怖組織建立網站。最終獲取線索並向中情局報告,將“基地”組織在巴基斯坦的某附屬組織一網打盡。

那麼,FBI與CIA的區別究竟在哪裡呢?應該說,CIA更側重於國際收集情報,在國內,他們甚至沒有逮捕人的權利。而FBI ,則側重於國內,對內抓間諜,抓恐怖分子。

就地位而言,FBI歸司法部管轄,CIA則是直接向總統負責的獨立機構。 譬如說,911事件之後,FBI的責任就是在全國各地拘捕有關人員,詢問排除嫌疑。而CIA則是在阿富汗尋找乃至於組織暗殺本·拉登。

最後說一句,當下許多國家都有類似FBI與CIA的機構,尤其是幾個大國,莫不例外。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區別大概上面的人都從百度上或者其他地方搜查過複製上去說的已經很清楚了。我們來說說兩者的執法權的事。 CIA沒有國外執法權,他們相當於特工組織,可以在其他國家進行秘密調查與本國相關的事,不能暴露身份,比如說美國的斯諾登那件事,CIA特工也被派遣到其它國家搜查關於他的事,只是秘密調查,不是有國外執法權。FBI聯邦警察可以在本國跨州辦案,國外執法權沒有,只是如果國外的某件案件也本國有關係,那麼就需要FBI與當地警方還有大使館方面合作。總的來說兩者都沒有國外執法權。


美國FBI機動隊總指揮


FBI, 美國聯邦調查局

美國聯邦調查局,隸屬美國司法部,英文全稱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英文縮寫FBI。

FBI的任務是調查反聯邦法罪犯,防止恐怖襲擊等,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方面執行。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於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FBI調查威脅國家安全、違反聯邦法律的重大犯罪行為。當地方警察應付不了重大案件時, FBI等聯邦執法機構可以予以協助。五大影響社會的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 反暴行,毒品/有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活動,暴力犯罪和白領階層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

CIA, 美國中央情報局

美國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世界四大情報機構之一,總部位於美國弗吉尼亞州。

CIA任務是公開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關於國外政府、公司、恐怖組織、個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報,協調其它國內情報機構的活動,並把這些情報報告到美國政府各個部門的工作。

美國中央情報局分為四個主要組成部分:情報處、管理處、行動處、科技處。情報技術人員多數有較高學歷、或是某些領域的專家。

該機構的組織、人員、經費和活動嚴格保密,即使國會也不能過問。



美國法律禁止CIA在國內對美國人進行間諜活動,CIA沒有執法權,這是CIA和FBI最大的區別。此外,FBI的活動範圍主要在美國國內,而CIA主要在國外

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對國內,一個對國外。FBI是美國聯邦政府執法機構。CIA是美國國家對外蒐集情報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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