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取消物业,让业主自治社区好不好?为什么?

用户106101553951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找一个业主自治社区能干好的案例,还真找到了一个,这就是营口的雷锋小区。

2012年,营口诚泰园小区被命名为雷锋小区,而在此之前,这是一个物业公司都弃而远之的弃管小区。

雷锋小区是靠“民选民管民建民受益”理念,通过小区居民自治委员会管理,实现从弃管小区到雷锋小区的逆袭的。

我也注意到,雷锋小区居民自治有几个特殊性,而且还真不具有复制性。

1、小区必须是老旧小区,居民多以老街坊邻居为主。大家有的生活了几十年,十几年,都是老相识。

2、必须要有好的带头人做业主委员会的主任。这个人有个特点得有威信,得有钱。

3、这个业主委员会必须无私奉献,最主要的是要搭钱。

这是居民自治成功的三个条件。 现在雷锋小区完全进入良性循环,他们的物业费,每平米0.36元。仅仅够清运垃圾的,而他们活动的钱,基本都是主任个人搭钱的。


韩东言


物业管理根本不适合中国社会,现在所有物业都恶过业主,还有的根本就是黑社会组织,应将社区管理交回街道居委会管理,新中国从来就是由居委会管理民居一向都好好。


老人家4612


取消物业不等于放弃这项工作,社区统一管理,政府监管。本照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完善条列及各项规定,没有什么不可以。现在的物业完全是圈钱的,有的物业负责人本身在社会上就是个混混,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拉拢几个人承包物业捞钱,再招几个保安充当打手,做些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事,让谁看了都气人。因此要求取缔物业,或者象一座山样压在业主头上。


dzy2257


最近头条怎么了,一个个的都跟物业干上了?什么街道或社区代管,什么业主自治,可能还会有人干脆主张谁都别管。不管是谁来管,总得有个机构,有保安、水电工、搞卫生的、清运垃圾的、主任或经理、财务等一帮人,得有银行专用账号,🉐给这些人开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还得有水电费、办公费、耗材费、小件维修置换费等费用,这就必须要收物业费,有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收入就得开票,又得产生税费,此外还会有街道、社区及各种职能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或者摊派。所有业主自治的,有热心有能力的不一定有闲暇,有闲暇的不一定专业,而且,业委会现在要开设银行账号也基本不可能,要走个人账号业主未必信得过吧?业主自治的楼盘不好说无一成功先例,但绝大多数自治的小区,物业品质都会大幅下降,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居住体验变差、房价下跌。至于街道或社区,它们本身就具有监管、指导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职能,如果又兼做商业性物业管理外加盈利,那岂不是兼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了,真不知道有些业主是怎么想的?


见性不留佛1


你应该想说的是社区物业管理的形式吧!“业主自治”和“自行管理”是不同的概念。\r

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r

而物业管理有三种形式:\r

1自行管理;\r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r

3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r

实行自行管理可行,既然体现业主的当家作主,又可以降低成本(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但必须外聘专业的从业管理人员。


XW投袂而起


业主自治不交费吗?居委会管理什么费用也不用交吗?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了,谁来帮助申请?院内乱停车谁来管理,都靠自觉吗?小区的治安,绿化,垃圾清运,谁来负责?暖气不热谁来维修?(热力公司只管主管道到楼前,楼内管道和家里管道由业主自己负责)有的小区自来水只管总表,用户分表谁来负责计量和收取水费?有些小区是自备井供水,这里面牵扯到用电,维修,管理,挨家挨户收取水费,(要知道自来水施工的由自来水管理,开发商施工的自来水凭什么接管?里面的管网走向,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以后的维修费用谁来负责)供电也是从电表箱分界,你家自家用电有问题好解决,整个单元出现问题呢?整栋楼呢?公共照明的费用谁去一家一户收取?电梯费谁来收取?人家供电部门自来水部门都是企业,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什么业主自治或社区自治实行不了?就是因为业主们是一个松散的集体,缺乏一个核心!所以说,不是取消物业的问题,而是成立为大家服务大家满意敢于为以上服务承担责任的业主委员会!或找一家称心如意的物业公司!


混在浦东


你觉得取消物业,让业主自治社区好不好?为什么?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让业主自治与是否取消物业管理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无须把这两件事扯在一起。你所在的小区要自我管理,那是你们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的事情。其他小区愿意聘请物业享受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服务,那是人家的选择。但无论选择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通过,这就是业主自治管理的体现。

现在社会上有些很奇怪的论调,认为取消物业业主就可以实现自治管理。但事实上物业公司的存在与业主自治管理是没有任何联系的。物业管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向往高品质、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而产生的,是顺应社会发展的。至于是否取消物业那是市场发展所决定的,不是哪个喷子能喷出来的。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为我们业主的自治管理奠定了法律的基础。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的决策机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选择何种方式管理小区,是代表全体业主的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喷子能决定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以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这就是实现了业主自治管理。

总之,物业管理区域内选择如何的管理方式《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把这个选择权明确的交给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业主们要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行使自己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主页上你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如果按以前就是居委会管理,居民自觉。物业管理就如同吸血虫,白眼狼,寄生虫。物业就不应该存在。欧美国家都没有物业的存在,除了很差的社区


飞是我的希望


取消物业呼声越来越大,可以研究取消。但物业走了谁来接替?怎么接替?会有人说业主来替。业主怎么接替?业主接替也要有管理人员,清洁員,保安员,维修人员,这些钱也要收,即便业主管理也不会益务免费去作,收弗照就,一分钱也少交不了,说白了只是名称换了而己。目前不是谁去管的问题,而是落实物业管理范围,责任,监督与被监督的问题。中国居民区最难管的事,就是物业管理,普通小区不好管,高挡小区更难管。最终落脚点就是《钱》和《责任》的关系。请大家去深思!


易楠107219906


物业不取消可以,但是小区物业公司的领导,经理,副经理必须由小区的业主担任。由小区全体业主选举。小区的住户,都是花了一身的积蓄,费了洪荒之力,东拼西凑。还要还喘不过气来的房贷,用血汗,换来的房子,变成了小区的业主。但还要受物业的气,受物业的敲诈。物业变成了老爷,房主变成了佣人,黑白颠倒。所以,小区的物业,必须是业主的贴心人,保护人。业主有权利取消物业或建立小区业主物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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