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车祸死了,叔叔和姨们都要分你和你父母仅有的一套房子,你怎么看?

无意140503111


看到这个描述就很难过。父母没了,最亲的就是叔叔和姨妈了,可是这些最亲的人没有想着要照顾你,还要雪上加霜,真的很心寒。



遇上这样的亲人,很无奈,除了想办法保留自己的财产,对这样的人,我无意评价什么。

不知道正在经历此事的你心里会怎么想,如果是我,我可能会打算以后只生一个孩子,不为别的,就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记得之前看过一句话说:在这个充满竞争、人情冷漠、充满功利的年代,父母最重要的不是给孩子留下银子和房子,而是给他留下一个亲人。

想法是挺好的,可现实是这个世界太功利了,太冷漠了,你留给孩子的亲人最后可能还不如陌生人。可能你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孩子,还有可能是自己的亲外孙或孙子,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算了。

不管怎么说,虽然没给孩子留下亲人,但退一步来说也没有给留下敌人。


子谦妈妈育儿经


我要来回答一下,虽然我不是专业的。因为上周,我的朋友也经历了这样一场事故,她的爸妈离婚了,她还没有成家。

她的妈妈在一个餐馆吃早餐的时候,突然脑溢血去世,餐馆赔了四十万。而她的姥姥姥爷还在,她还有两个舅舅,一个阿姨。

她的舅舅马上请了他的律师侄儿来分割这四十万,结果就是拿走了二十万。因为他们明知道自己是没办法来继承他们姐妹的钱的。然后又逼迫这个女孩子另出赡养费,赡养他们的老父母。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自己的父母过世后可以多继承一些钱。

所以你的情况也是这样的,你要知道,你的房子,你是和你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平分的,因为你的爸妈没有留下遗嘱。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这个房子是怎么分的?是先由你和你的爸爸妈妈,你们三个人平分。

然后你的爷爷奶奶和你平分你爸爸的那一部分房产,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其中有一个人不在了,你们两个人平分,如果都不在了,你一个人继承。

你妈妈的那一部分房产,也是由你和你的姥爷姥姥平分。而如果有谁不在了,你们两人再平分你妈妈的房产,都不在了的话,你一个人继承你妈妈的部分。

这不是你爷爷奶奶或者是姥爷姥姥的财产,所以他们那些叔伯阿姨舅舅都无权分割财产。他们只能分割他们父母的那一部分。

而且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如果有谁已经


不在了,他是失去了继承权的,所以现在只能按活着的人来算份额。

而你,你是有绝大部分继承权的,而你的叔伯阿姨,舅舅们,他们只能等他们的父母不在了,才能来分割他们父母的份额。为此,他们不能来抢你的房子,如果他们敢上门来抢占房子或者东西。报警处罚他们。



另外,你现在是孤儿了,要和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处理好关系。你要让他们明白你孤苦无依,或者感动他们,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也说不定。

守住你的家,需要靠你自己的聪明。然后拿起法律武器来护卫自己。因为他们上门来,就已经为了钱,放弃了这份亲情了。所以你只能从形式上和他们处理好关系,但是是你的,不能轻易松手。

然后,就像前面朋友说的那样,你要寻求法律的公正庇护,也要寻求亲友的支持。


荷唯洛之恋


你可以明确地告诉他们,

没门

父母车祸死了,根据法律规定怎么能够轮到叔叔和姨姨分割你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呢。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就根本没有资格分割你父母的房产,除非你父母去世前有遗嘱。

因为有你在,你是你父母的合法继承人。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人是你的爷爷奶奶,你。而不是你的叔叔姨姨。他们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要第一顺序还有继承人,那就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事。

让他们靠边站。

如果你的叔叔,姨姨一定要继承你的房产,那就去法院诉讼。让法律来判决。

所以,你一定要把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都牢牢把握住。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

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题,谢谢


游心的小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按照这个法律,有你在,而且你又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所以你的叔叔阿姨之类的人,爱去哪去哪,这事和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他们给你找出一个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来,那就麻烦了,不过万一有这事就做DNA测试,如果是真的,你多了一个亲人,也是好事。


王海舰


服了一些人了,法盲不懂法天天骂法律。

答案:各人站在自己立场上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呗,当事人和他叔叔姨们都应该合法的在法律范围内争取,所以任何相关人争都没问题,不好分就上法院分,最后没争到也不能说谁素质低人品差。父母死后财产有一部分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且一定会被叔叔姨继承得到,所以叔叔姨关系钱财需要分割,即财产不能全由子女继承还有父母,这本身很显然。此时,叔叔与爷爷奶奶可以(注意是可以)作为一方要求当事人分割财产(即叔叔反对房产由当事人一人继承,叔叔作为爷爷唯一在世的儿子可以有权代表,而且以后是扶养老人第一责任)。

你们都是想着法律在目前身上套用不太合适,但是法律要讲究总体公平,对过世者子女,还有过世者父母。此处不仿想一想,如果当事人从小跟离异母亲生活,根本没见过面的亲生父亲死了,他过去直接继承父亲财产难道作为死者亲弟弟的叔叔能大方让出去。。。。。。能看着兄弟多年的心血被没见过面的外人白拿?!!!

财产由子女,配偶,父母第一位继承没有任何问题。但现实是复杂的,别拿你家的情况随意套用


将要消失的痕迹


人生悲剧莫过如此。

父母车祸去世,有可能还是同时去世,根本没来得及对独生的子女作出安排,仅仅给孩子留下一套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子,叔叔和姨们还要来分,这孩子的悲惨和无助,何以复加?

这种事是完全可以发生的。

因为,父母去世后,其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与这个失去双亲的孩子,同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孩子要和自己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共同继承自己爸妈的遗产。

而爷爷奶奶继承到的,叔叔就有了染指的可能,姥姥姥爷继承到的份额,姨们又可以凑一下份子。

但是,我要先说情理:你们于心何忍!

其次再说法理: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在房产分割以前,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分别去公证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这套房子就可以由你自己继承。

这样你的叔叔和姨们就干瞪眼。

否则,你只能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让法官教育一下你的叔叔和姨们(如果他们是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诉讼代理人),让他们放弃和这个可怜的孩子争遗产,或者,尽量多判你一些份额。这是可行的。


潘卫霞律师


是你的终究跑不了!对于这些急功近利的亲人,他们能否分你父母留下的房产呢?

一、至少现在,叔叔和姨是没有资格来分你父母留下的遗产的(包括房子)。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在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具体到你的情况,首先要分清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然后,你和爷爷奶奶继承你父亲的;你和姥姥姥爷继承你母亲的,根本轮不到你叔叔和姨。现在你至少能分到遗产的1/3以上,这是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健在的情况下,如果老人已经去世,那你的份额会相应增加的。

二、大家最关心的是,叔叔和姨能分到房子吗。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那就是他们可以分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份额。如果老人去世前订立遗嘱将遗产留给他们,那他们是可以分到的。如果老人去世时没有遗嘱,那么你也是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可以和他们平分老人遗产。

三、面对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想老人肯定会心疼孩子,千方百计的照顾你。像这样急吼吼的来分钱的亲戚,我想老人也是不会同意的。


管律师


你父母的唯一的房子,跟叔叔和姨们没有什么关系,为何要分?为何要给?我的理解是,父母去世后,房子的继承顺位首先是子女,其次才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其他人,站边去。

也就是说,父母去世后,有子女,房子自然是给子女的,如果没有子女,才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继承,但目前子女在,且只有一套房子,子女是当仁不让的第一继承人了。


除非是父母在去世之前,有遗嘱,愿意把这份财产(房子)分给父母的父母(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份),不然的话,我觉得,子女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权,其次才轮到爷爷奶妈、外公外婆,最后才是叔叔伯伯舅舅姨妈等。

如果去世的人没有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继承这份财产后,愿意把这份继承到的财产给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和舅舅、姨妈们,才有他们的一份。目前子女还在,就没有其他的一份了。


这个,也符合父债子还的道理,既然子女要承担还父母欠吓下的债务,那么,父母留下的财产,也就理所当然的该给子女了,除非子女明确表示不要。

父母都去世了,叔叔姨妈们明知还有子女,也好意思来抢夺财产,真是基本的良心、同情心、羞耻心都没有了,就算给他们,拿得心安理得吗?好意思开口吗?人家又不是没有子女、爹妈之人,好意思要吗?真是见钱眼开,彻底暴露了人性丑恶一面。

如果他们还要强硬的要争夺财产,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特定情况下,叔叔和阿姨是可以有房子的一部分的。

看了下评论,一边倒的在说不可能或没权利继承。我没法一一说明就在此一并回答。

首先,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我去年专门办理过此类事件。

其次,不管你心里能不能接受,在继承法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你的房子不一定是你孩子的。到时只能按法律法规办,少一步这房子都不能过户到孩子名下。所以遗嘱很重要!

二姨夫意外去世,房子只写了二姨夫的名字。因为牵扯到单位给交物业供暖费的事情,必须改成二姨的名字。咨询后大吃一惊,二姨结婚四十多年这个房子想改成二姨名字,必须二姨家的三个孩子和二姨夫还在世的老父亲都放弃继承房子,并经过法院的判决,拿着判决书和相关文件去房产办理继承。

当时寻思麻烦就打算先不办理,法院的人说,现在只要老爷子放弃继承就可以,如果等老爷子去世了,老爷子继承的那份将由其子女继承,那时必须要叔叔和姑姑们都放弃继承才可以,会更麻烦。

这个事办了将近三个月,因为年头多结婚证早就没有了,必须开证明,证明二姨二姨夫是夫妻。还要证明三个孩子和二姨夫的父子关系。最重要的是老爷子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将近九十的人都有点糊涂了,二姨夫的一个弟弟就不同意老爷子签放弃继承的声明,后来费了好大劲才办好。

通过这事我才知道继承法。

以题目为例,你父母不幸同时去世。房子由你和在世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共同继承,如果老人全部放弃继承你可以得到这套房子。如果老人得到继承权后不幸去世,那老人得到的那份将由其在世的子女继承,也就是你的叔叔姑姑或者阿姨舅舅都可以继承。如果你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已经去世,那你就可以单独继承房子,没别人什么事了。

请大家不要想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不愿意相信,等真碰到了你少一个步骤这房子都不是你孩子的。

提前写好遗嘱,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双滤核桃


父母因意外的车祸身亡,剩余的房产可能是留给子女的唯一财产。孩子本已经很可怜了,没想到居然还有叔叔阿姨来分房产,幸运的是法律是孩子权利的最后保障者,孩子的权益能得到保障。

NO1.叔叔阿姨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机会,除非第一顺序的继承认放弃继承。

NO2.本案的继承情况有哪些?

本题的题主显然是子女,需要继承的财产是其父母的房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原则,该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已经不存在)、子女(题主)和父母(题主的爷爷、奶奶)。其中包括的情况有:

1.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建在并要求分割房产:依据继承法的继承原则,父母房产(夫妻共有),其父母之间的份额各占50%,但是因为父母双方均死亡,故夫妻之间彼此不继承,他们的继承人别是夫妻各自的父母和子女。

也就是说这种时候,死亡夫妻各自的50%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配给他的继承人。以死亡丈夫的为例(死亡妻子一方相同),他有三位继承人:父母和孩子(假设只有一个孩子),他的50%的份额需要一分为三份约16.6%,他的父母各占一份合约33.3%,孩子占一份16.6%。

同理,母亲的50%份额,外公外婆共占33.3%,孩子占16.6%。父母继承份额合起来,孩子一人能继承33.3%的份额。

也就是这种情况下,孩子、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各自可以继承死亡夫妻房产的1/3.

但是这种情况是极端情况,必须夫妻共有房屋(共通为房屋做了1/2贡献)且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健在并要求分割财产情况。

2.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放弃继承或将房产赠与题主(孙辈亲属的)。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只要不和孩子争房产,那么,也就等于所有的继承分割都集中到了孩子(题主)手里,他就可以享有死亡父母的全部房产份额,自动获得房屋的全部继承权。

NO3.综上可见,只要作为孩子的题主不主动要求放弃自己父母的房产份额,无论如何划分房产,无论如何发生继承,都轮到不到所谓的叔叔、阿姨来争房产,他们的要求显得滑稽又好笑。法律上,怎么都看不出他们的权益。

即使孩子未成年,叔叔、阿姨答应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他们也不能获得房屋产权的继承权。父母死亡,孩子是自动获得房产继承权,只要孩子不转让房屋,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待到孩子长大,有独立能力,需要出售房屋的时候,带着父母死亡证明和自己身份证明,即可去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房屋自然归于孩子名下。由此可以很好的避免叔叔、阿姨侵吞房产权。

最后,我想说的是,孩子的父母因为意外身亡,已经很惨了,作为叔叔阿姨的这群人不但不考虑和孩子的现状和将来生活问题,居然首先考虑的是来争房屋产权,实在令人心寒。如果是我,坚决不会将房产让出去,莫说他们没有继承权,就算有继承权,这种在父母尸骨未寒就来争房产权的行为也足够让人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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