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证和公公婆婆在一个户口上也住在一起,现在公公婆婆死了,公公婆婆的土地应该归谁种?为什么?

海阔天空150793734


应该归你们(户口本内的其他家人)种。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单个成员死亡,在承包期内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承包家庭整体消亡的,土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

根据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现在你家承包的土地巳被确权颁证,在承包期内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确权后的土地至少使用到合同结束。

由此可见,自家土地证和公公婆婆在一个户口上,也住在一起,现在公公婆婆死了,公公婆婆名下的承包地应该归你们即他们同一个户口内的家人继续承包经营。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上明确规定的。


叶公来帮忙


农村的土地承包是有年限的,在未到承包年限期满前,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年限满了,再根据每家的实际人口重新核算应得的土地数量。公婆去世了,只要是承包年限没到期,公婆名下的土地小夫妻继续耕种绝对是合理合法的。


回忆60008551



手机用户6448405427


继续承包,死不退,活不补,他人无权回收(干涉),自当确权认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