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2018年4月15日14時

廣州市白雲區鴉崗村

北禺十四巷的一棟廠房下

一條大狗從天而降

一名路過的女子被砸中

她瞬間倒地不省人事

大狗隨後起身離開現場

不知所蹤……



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這件離奇的事件,成為了今年9月的全國司法考試題目。然而,現實卻遠比考題複雜得多——

離奇的事故:人生軌跡從此改變

案件中受傷的女子叫張萍(化名),今年47歲。她和丈夫同是湖北人,今年春節後夫妻倆帶著希望來到廣州,打算給兒子攢點結婚錢。而這場事故,徹底改變了一家人的人生軌跡。

出院後,張萍的情況沒有改善,高位截癱的她依然只能終日躺著,脖子以下的身體動彈不得。每隔兩週,她還得去醫院換一次尿管。為防止肌肉壞死,張萍每兩小時需要按摩身子,丈夫和兒子只能把工作放下,全家沒了收入來源,家裡的債務也越積越多。


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在找不到狗主的無奈之下,她將整棟樓的房東和租戶告上法庭。11月23日,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對於房東和租戶而言,突然面對索賠的要求,內心同樣有一絲無奈。

複雜的官司:誰是狗主人?

這場官司顯然是曠日持久的。8月28日上午,在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之前,誰是狗主人依然成謎。在狗主“缺位”的情況下,張萍在律師的建議下,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將廠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11月23日上午,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告被告針鋒相對,在觀點碰撞中,“誰該擔責”這一問題更加凸顯出複雜性。

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事發廠房樓頂


那隻大狗,是從一棟兩層廠房的天台墜落,天台是這棟廠房的公共空間,廠房所有的大門和樓梯都可以直通天台。二樓有一個電子廠,這家電子廠出於隔熱的考慮,在天台種了一些花卉和瓜果。而大狗是從挨著花卉和瓜果的護欄上墜落的。

之所以把房東告上法庭,是因為張萍方面認為,房東也是天台公共空間的使用者。但是房東並不認同,並認為承租方才是物業的使用者。其他承租方則表示,墜狗事發地和己方所承租的位置相去甚遠,張萍不應將追責的對象擴大化。“A座發生了墜物,難道要C座負責嗎?”而電子廠則覺得,他們並沒有將天台封閉起來,且自己不是天台唯一的使用主體,“如果在樓頂種菜就算天台的使用者,那麼其他公司的員工可以上天台來看風景,他們算不算使用主體呢?”


是否有人惡意拋狗?

時隔7個月,高空墜落的大狗依然沒有找到主人。但張萍方面表示,他們在天台上曾找到一個籠子,這起碼能證明有人在樓頂飼養動物,但所有的被告均表示沒有養狗。

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從事發廠房樓頂向下看


天台上,墜狗的方向有道一米高的護欄。張萍方面認為,按照常理,一隻狗無法跨越這麼高的護欄,不排除有人有拋狗行為。房東方面則認為,狗有可能行走到欄杆邊緣,也有可能躍上護欄。並且天台上種著花卉瓜果,有人要拋狗,需要費力跨越這些種植物,也是不合常理的事情。

高空墜狗!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她告了整棟樓


事發廠房樓頂


狗到底算不算物品?

對於狗是否為《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中規定的高空墜物或者高空拋物的“物品”,雙方亦有爭論。張萍方面認為,狗是物品,這是常識,《侵權責任法》中並沒有將“活物”排除出物品之列,而電子廠則認為,《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物品,應該是無生命特徵物品,因此他們認為,原告的起訴並不適用這一法條。因為張萍還未做傷殘鑑定,所以她的索賠金額也尚未確定,這場官司因為其複雜性,還將持續很長時間。

因為一隻沒有管理好的犬隻

導致一位正常人癱瘓了


成為被告的居民和公司

疲於應付官司花費大量時間成本


這場官司中,似乎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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