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出错,卡里多的钱花掉犯法吗?

MICHELLE-LIN


这个问题其实取决于花钱的人是不是具有主观故意。



如果你明知道这笔钱是银行打错的,却执意不退还,并且还要将其花掉。

那么,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属于不当得利,严重的可以称得上是侵占罪。

储户是有义务主动退还多余钱财。如果不配合,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势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

2017年2月,王某到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因该笔存款为小额存款,无需填写存款凭证,王某便直接将3000元现金及银行卡递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张某。

张某在办理存款业务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误将存款金额3000元输为30000元,并成功办理业务。当天下午,张某核对账目发现存款错误,便与王某联系要求返还多余的2.7万元,不料却遭到拒绝,张某只好自行先垫付了此笔款项。

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电话与王某取得联系并告之其多得的2.7万元存款属于不当得利。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你并不知道这笔钱是银行打错的,比如说有的人每个月除了工资以外,单位还会发一些不等额的补助,银行恰巧又多打了1、2千。

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掉,是无需追究其责任的。

但是一旦受到银行告知,并确认事实后,就属于知情了,这个时候就应该主动退还。


银行对于清算是非常严谨的,包括监控录像;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倾向于维护金融系统、保护银行的,切莫自作聪明,反倒误了自己。

所以说,无论从哪种情况看,银行出错,储户基本上都是要退还多的钱,只是时间早晚,配合度高低的问题。



家族财富高级研究员:金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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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放在我国,所有不当得利都需返还,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利用不当得利产生的收益的,还会被追缴。说一个新闻案例:

2012年2月7日,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去横河镇某银行网点要求取22400元,哪知银行柜员一时失误,却给了她24000元。还给了她一张 “取款金额22400元”的取款凭证,要她签字。秦小姐拿到钱,也没数,签完字就走了。

当天下午,银行在结账时,发现了这一失误,马上联系了秦小姐,要她归还多给的1600元。秦小姐并没有理会,她认为,在这件事上,她自身并没有过错,而且银行规定储户钱 “离柜概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几次催讨无果,6月26日,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1600元。银行提供的监控显示,当天柜员确实多给了1600元。

但秦小姐坚称,“取款凭证上只写着22400元,不能就此断定多给了1600元,即使确实多给了,那也是银行自身的过错,应该由银行承担,不能转移到储户头上”。

早在2012年8月,法院就作出了判决。法院审理认定,秦小姐多拿的1600元,属不当得利,应在3日内返还银行。

再说一个闻案例:

客户窗口取款,银行称多给了1000元。法院要求银行举证,既然银行主张多给了储户钱,那就要把证据拿出来。于是,银行搬出来了自己的对账本,上面少了1000元。储户说,你这个账本是你们银行人自己做的,怎么能正面多给了1000,不是多给别人呢?

银行说,有监控,可以看出来,那笔钱里多了1000元。于是大家看监控,但是监控有死角吧不出来有没有多给。储户坚持称,给到他手上的是1000,因为凭证上是1000元。

最后,法院判银行败诉。

对于银行有没有多给钱,储户每次取款时都应该仔细查点,不是你的,不要取,是你的不要少。此外,如果发生了银行硬说了你多拿了,如果银行没有办法举证,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确实银行多给了钱,你的确花了。那么,在国内法律面临,一定要如数返还。银行一定会死磕到底这件事,把钱追回来,如果追不回来的话,就会产生的坏的示范效应,成为同行笑柄,监管部门还会处罚。


财经无忌


银行出错多转入了你卡里一笔钱,然后你很开心的认为这是天上掉馅饼,直接花掉了。是否犯法,一个是看你所在的国家,一个是具体的金额数目,最后则是看你处理的方式。

首先来看一则2012年的旧闻:

汇丰银行在英国汉普郡的一台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取款时会吐出双倍现金,有200多人闻讯赶来提款。汇丰银行表示错在己方,顾客不为此负责。
在英国“取款机双倍吐现”发生过多次,但只有数额较大时银行才会起诉占便宜的取款者。

如果是在国外,银行转错的金额又比较小,考虑到诉讼成本以及是自身的过错,银行往往会息事宁人,自己承担损失。否则追回错误款项的成本更高,还不如花钱买个美誉。

金额非常关键,即使是国内,假如错误多转给你三五百元,也一定不会去起诉你,即使你花了。只要银行联系你的时候,还了就可以了。

但是金额一旦超过1000元,你用了,则有可能触犯盗窃罪。你将不属于你的钱据为己有,并且转移并使用了,符合盗窃罪的定义。但是一开始银行一般不会以这种名义去起诉,毕竟自己的错误在先,友好沟通是必然首选。

2017年1月15日,刘先生到长沙望城区步行街上的农商银行开卡,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就是便接到银行通知说误给他打了12个亿,刘先生随后回到银行将12亿全部返还。

钱错误的到了自己手里,不知情,不去动用,就不算违法,但是银行找到你后一定是要连本带利一起还回去的。非主观的去恶意获得并使用,并不是违法行为。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当银行发现出错时,找到你,已经动用了这个款项,并且拒不返还,则属不当得利。

银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最后的结果可能不但需要返还不当得利部分,可能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之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则构成刑法上的侵犯财产罪。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事主所在地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因此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所以最后总结,如果你在国内,银行错误转给你钱,你花了,就属于不当得利。不起诉你,没事。起诉你,还上钱也没事,这里还是民法的范畴。如果你拒不归还,则最终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银行转错钱你暂时收藏没关系,但是不要动用,一旦追讨,请及时归还。

假如不是银行犯错,而是个人转错账。

当转账指令发出后,接收银行系统会进行入账核查,只要账户名称(即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行信息有一项不符,就不会入账,会在对账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到汇款人转出账户上,不会发生任何损失。

一旦真的转错账,属于民事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转账人在法院起诉的时候,可以有两种案由起诉:

第一种是撤消转账行为。

第二种是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这两种诉讼方案的结果都是:由没有合法依据收到该款项的人将钱返还给转账人。

不管是哪种情况,请一定留好转账凭证,这是最关键的证据。


财智成功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

银行出错把钱给多了你,那么你是不能乱用,是要还的。当年还在用存折的时候,我存钱时银行的柜员小姐姐刚出来实习,在我账户后面加多了一个0。因为当时也没信息通知,我也不知道这事。后来,小姐姐把电话打到了我家里,我爸还以为是未来的媳妇。

最终,钱还给了银行。不是因为小姐姐漂亮,而是这样我就构成了不正当得利,是违法的。因为我还钱还的太爽快了,所以小姐姐觉得我人品非常不错,后来交往了几次后成为了我的妻子。

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其实,就算你坚持不还钱,银行也能直接起诉你,你最终还是要还钱。不要天真地认为离柜概不负责,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小兵一枚


这个取决于所在国法律的规定。有的国家认为这是商业银行出错,储户没必要承担责任;有的国家认为这关系到金融秩序的稳定,或者银行是国有的,储户不得因为设备或系统偶发故障恶意侵占不属于自己的金融资产,因此会将其列为违法行为。我国属于后者,这也是处于维护金融稳定考虑的,一旦储户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立即拨打银行电话、报警,这也是我国对于普通处于所要求的义务。


FrankieMeng


沒有错,但是你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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