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攀比成風終害父母一生,你怎麼看?

珍愛美麗鄉村


結婚是兩個相愛的年輕人之間的事情,為何要為難父母呢?這是一種陋習,必須要取締,否則,還不知道要害了多少相愛的年輕人和苦命的父母!

彩禮,這是一個恆古不變的話題,伴隨著我們傳統文化幾千年了。但是,對於傳統的東西,老祖宗留下來給我們的東西,我們可以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啊,並不是所有的都得保留下來,並且還把一些陋習發揚光大啊!

我是12年結婚的,當年我們那邊的彩禮是10萬。條件好的姑娘的彩禮要的更多。但是,我結婚的時候,我媽就沒跟我公婆提過彩禮的事兒。

我媽說:”我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我媽不希望因為彩禮的事情,兩親家鬧僵了,不希望我們還沒結婚,就因為彩禮的事情鬧不開心,以後我會因此而受委屈的!

所以,我現在特別感謝我媽,我媽養我這麼大,我卻什麼都沒回報給她!

我們結婚的時候,老公還是給了兩萬給我公婆,讓我公婆作為彩禮給了我家,然後我家陪嫁了一倆豪爵的摩托車,還有生活日用品,床上用品十套,還有一個六萬元。

等於就是我公婆一分錢都沒花,我家反倒貼了十來萬把我嫁出去的。有的人可能會說我賠錢嫁的。對,我就是我父母賠錢嫁出去的。但正因為這樣,所以我自由,我想在孃家待著,就在孃家待著,我公婆不敢吭聲之類的。並且我老公,也是由著我,我們每次回老家了,都是兩邊走。過年了,年三十,中午去我家吃飯,晚上回婆家吃飯。初一一大早,我們又回孃家去給我父母拜年了。

完全就沒有像哪種要了高額的彩禮錢嫁出去的女子,想要回趟孃家,都還得要受氣、看臉色之類的。

而我公婆,他們心裡是知道我們給他們面子了。要不然,他們一個農村靠著種地拉扯大的兩個孩子,哪裡還能拿出彩禮錢啊。所以,他們不為難我,我要去哪兒了,我不會騎車,開車,每次我在我公婆家的時候,要出門了,婆婆主動去叫公公送我去。我想吃什麼,愛吃什麼,婆婆也會多留意,然後儘量做我們愛吃的給我們吃。

尤其是去年,我媽生病,在醫院做了一個月,為了讓我安心在醫院照顧我媽,我公婆主動幫我帶著兩個孩子了,不讓我操一點心的。

現在,我媽走了一年多了,我婆婆心疼我沒了媽,對我比過去更好了!

所以,我覺得,彩禮,能不要就別要了,別再去為難沒有這個經濟能力的老人了。年輕人,完全可以靠自己的雙手去賺世界的!


幸福魚兒


十里八鄉知道你家彩禮少了,不笑話你才怪!

我16年前結婚,彩禮五萬多,首飾三萬五,房子內裝修十幾萬,上半年定婚、下半年結婚,前前後後花了二十多萬,沒負債,還能存兩萬。雖然不是大富大貴,在那個年代也確實讓我風光了一把,我婆家臉上也有光。人家一問,你家彩禮怎麼樣怎麼樣,反正說出來也不丟人了。

比我們晚結婚幾個月的彩禮立馬就漲了幾千,再後來開始彩禮漲到八萬多,孃家貼錢買車;再後來要求男方有車……

有錢的講排場,沒錢的結不起婚。條件中等不上不下的只能死撐,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看看中等檔次的,拉個平均數!

我參加過三個難忘的婚禮:

第一對,我老公親戚,三星級酒店88桌,樓上8桌每桌臺上都是茅臺,其餘80桌喝的五糧液,每桌6包中華,婚車勞斯萊斯;

第二對,我親戚,可能也有五六十桌,證婚人都是區長啊、什麼人大代表、市長之類,親戚送的份子錢一律不收;

第三對,我領導。禮金108萬,陪嫁128萬,金條、金幣等等,一輛七八十萬的車,訂的酒店提前預約,起價20萬……

我們都是尋常老百姓,當然是不能跟明星他們比,但是已經夠牛逼了!

反正現在結婚壓力是越來越大了,女的還好一些,就怕有些女的挑三揀四,到了三十歲還在挑,高不成低不就!但是人家也不急啊,三十多歲未婚的,多了去了……

我有十幾個弟弟,就一個結婚了,也是才結婚的,32歲結的婚。都是堂弟啊、表弟之類的,周圍沒結婚的大齡剩男也很多,不知道啥原因,有房、有車的也難找對象,找婚介,還是難找!主要三十多歲也沒幾個未婚的,要麼有病,要麼有錢!正常情況三十多歲孩子都好幾歲了……

說句不好聽的,現在娶個“二婚的”也不容易,彩禮不比頭婚低,反而因為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讓她們對男人有了新認識,有了更高的標準!

謝謝關注,


太后老佛爺的少女心


我國結婚出彩禮的習俗從兩千多年前的夏商周朝就有;從區域看南北方都有;從數額上看,彩禮數額與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基本相適應,每個地方都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大致數額範圍。象我們這裡,大多數彩禮是5到8萬元之間,也有低於這個範圍的,也有高於這個範圍的,但都是少數。很多彩禮還是男方主動提出來,然後女方家庭覺得和周圍人的差不多,然後也就同意了。女方家庭有時還會退回給男方几千元到一兩萬元的彩禮,表示謙讓。酒店裡天天都有人喜洋洋的辦結婚喜宴,很少有男方不出彩禮,而光人光身子當新郎的。



我認為彩禮應該是男女雙方兩廂情願的事,男方覺得女方要的彩禮高可以拒絕,也可以退婚。女方覺得男方給的彩禮少也可以拒絕,也可以退婚,沒必要因為一場婚姻而既互相心懷怨恨,又相互不放手。

尤其是男方覺得女方要的彩禮毀了自己父母一生,女方還覺得男方給的彩禮比周圍女孩的彩禮少了一大截,還挺沒面子呢。這種在彩禮認識上就南轅北轍的戀人,已經說明男女雙方婚戀觀不一樣,消費觀也不一樣,對未來的生活規劃也不一樣。這些不一樣很難說是男方錯了,還是女方錯了,只能說這對談婚論嫁的男女不適合。



即使勉強結婚,將來也不會幸福,因為男方、男方父母還有一個期待,要將來的兒子兒媳孝順才會覺得現在出彩禮是值得的,若兒子兒媳不孝順,彩禮錢等於白掏。那我想男方父母可能失望的成份會更大,因為誰也不能保證,男方父母為兒子出了彩禮,未來兒子兒媳就一定孝順,這二者之間實在是沒有什麼必然的因果關係。


所以,我覺,男方出個彩禮經濟負擔沉重,心理負擔也很沉重,心理預期又高,那這對相戀的男女即使現在再相愛,結婚還是不合適的。柴米油鹽,天天開門都要花錢的現實生活,再加上婆媳矛盾會把再好的夫妻感情磨掉,何況,婚前就為彩禮而感到沉重的婚姻。


瓜熟而代


為什麼要說害父母?彩禮是父母準備的嗎?那父母的也是孩子的,欠的債也該是小兩口的。我不明白彩禮為什麼要那麼多,但是聽說一河南女同事說的,她爸在她出嫁那天跟她說,這些彩禮不是給自己要的,是針對萬一婚姻出現危機後,留給她的退路,我相信他們的初衷。雙方能接受的彩禮和嫁妝,不過是對雙方生活水平的衡量。但是,如果惡意攀比,婆家人要欠債來滿足,那小兩口婚後的日子怎麼過?什麼收入水平,做什麼樣的事,沒有那麼多錢還要講面子比闊簡直就是找罪受,日子過不下去,別說面子,裡子都不是。再說,錢要過去總是要貼家用的,做嫁妝嫁了的也有,留下來給其他子女補貼的也有,反正最終不會留著。有錢的,想怎麼任性擺闊都成,沒錢的,沒必要去攀比彩禮了。個人倡導小兩口自己用自己的錢舉行婚禮,好與不好,都是自己本事。彩禮和嫁妝,拼的都是爹媽本事,讓有本事的爹媽自願去拼吧。兩口子自己沒本事,就別拖著老去的父母了。


小夜貓miao


結婚彩禮攀比成風最終會害父母一生?

個人認為沒有那麼嚴重,這個問題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你可以選擇娶,也可以選擇不娶,不要把女方要點錢,就當是賣女兒。現在已經不是封建社會,只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代社會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們家有多少錢,你女朋友還不清楚嗎?如果真要你“超負荷”,說明不是真愛。世界上有錢的男人多呢。不要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危言聳聽的。

一般情況下,就算是女方沒有要求男方給彩禮,或者讓隨便給,男方也不會不識數,一分錢不給的。當年我結婚,應該算是訂婚。我愛人那方就說看著辦,我們家裡就商量著給了兩萬八。我的丈母孃都以不同形式“回饋”給了我們家。

我是不認同“鉅額”彩禮的,但是多少要給一點,就當是裝給別人看的,人家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嫁給了你,跟你一起生活了,從此以後就很少見面了,就當是二老的精神損失費了。當然,兩個人結婚,兩家人變成了一家人。彩禮要適當,力所能及就行。裝逼、借貸充大款肯定沒有必要,我不知道“質量守恆定律”用在這是否合理。兩個人結婚,男方給彩禮,女方給嫁妝。算來算去,錢也不會多出來。

我曾經思考一個問題,就當胡思亂想了。如果什麼彩禮,什麼嫁妝算完賬之後要繳個人所得稅,不知道能不能杜絕“鉅額”彩禮的存在?據說現在很多人娶媳婦都是傷筋動骨的,有少數人甚至借貸給彩禮,婚後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慘不忍睹,因為要還貸,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有人說,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個人認為這是及其的不負責任的,難道不要彩禮就是送女兒嗎?愛情這麼能用金錢來衡量呢?

有這麼一句話:

什麼叫愛情?就是不管男方有多麼的窮困潦倒、一無所有,我都要嫁給他。

什麼叫親情?就是我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女兒嫁給窮困潦倒、一無所有的男人的。


太極雲飛揚


至於這個彩禮錢,我始終不是這麼看的,所謂的攀比,不過是隨著社會的經濟發展而發展,隨著生活條件的要求而要求,隨著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而己。

其實每對真正的戀人,都應該對自己彩禮的價位,有所估算,有所體諒,有所理解才是,而並非是限制在一定的高度上。

如若不然,恕白雪姐姐直言,只能說你們的婚姻不是健康的,只能說你小夥子沒本事了。

彩禮可以,結婚可以,但為了彩禮,為了結婚,卻讓自己的父母重吃二茬罪受二遍苦,像你所描述的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不可以。

媳婦可以娶,但只為金錢缺一不可,才肯嫁給你的媳婦不可娶。記住:天天在彩禮上糾結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同理,天天在彩禮上糾結的男人同樣也不是個好男人。



白雪姐姐


我們這裡潮汕地區的彩禮很正常,都是按家庭的能力合理安排,並且都當陪嫁回來,女方也多少有貼上一部分,都是按家庭條件自覺安排。說白了就是兩個老家庭(純付出)湊錢給年輕人構建一個新家。都是希望孩子們幸福美滿!

我年近半百,當年結婚時條件好的夫妻,大多數現在不怎麼樣了,耽於輕鬆安樂,老早就被社會邊緣化了。

現在功成業就、身份地位最高層次的同齡人,大多數結婚時條件一般,甚至比較窮苦,經過夫妻幾十年的艱苦奮鬥,不敢鬆懈,更因同甘共苦過,就如戰場上換過命的戰友,生死與共,感情真摯堅固,後代們在這種恩愛家庭的氛圍中成長,心態比較好,中年才真正收穫著事業、婚姻、家庭一系列的大豐收。

天公無偏頗,人生的公道要經歷幾十年的洗禮和考驗,然後才能看得到的。


虎兔龍三會東方木局


結婚彩禮攀比成風終害父母一生,你怎麼看?彩禮攀比是事實,可終害父母一生也未必。終害一生是針對沒錢父母沒有能力的而女而言,我們明知受其害為何要做。不做兒子就娶不到媳婦,臉上沒面對嗎?做兒女的用自己的一時幸福,來毀掉父母一生的幸福這一時的幸福值嗎?忍嗎?心安嗎?有能力擺闊就要有能力承擔,何必去用他人幸福來換取。在說父母你又何必,你能給兒女一時的幸福你能給一生嗎?要是能用自己的一生受苦受罪換來兒女一生的幸福也可以,可這一時的幸福毀一生又何必。你活的是自己不是為誰而活,自己的不幸福兒女會幸福嗎?



敖漢人的生活


自古以來就有彩禮,嫁妝一說,我認為這其實兩個家庭相互尊重的一個表現。兒子娶媳婦首先給女方家準備彩禮,算是定下了這個親事,等到結婚時,女方會帶回一些“嫁妝”到男方家裡,算作是女方孃家人支持女兒的新家庭和新生活。為何這本看起來皆大歡喜的好事引發了眾多的矛盾呢?

當下社會風氣攀比成風,這個現象非常嚴重。就算是結婚的彩禮也不例外,特別是在農村虛榮心較強的家庭,如果哪家親戚,鄰居的孩子出嫁,彩禮比自家的多,那麼往往會要求自家“姑爺”的彩禮不能少,這個矛盾佔很大比重。

從古至今,中國社會重男輕女的思想都比較嚴重。哪怕是在當今社會,很多人,很多地方還是日此。這種家庭女兒結婚,女方往往會要求“鉅額彩禮”。他們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必須要一大筆的彩禮,不枉自己這麼多年撫養長大。家庭有兒子可能還會要求“鉅額彩禮”來貼補兒子結婚用,並且不願拿出相應的嫁妝。這樣一來,矛盾是無可避免的。


蛋殼裡的核桃


規定明確提出喪葬殺牛不得超過10頭,彩禮不得超過10萬元。違法是違法,但又沒有說了怎麼處罰,還是會有天價的彩禮產生。

娶一個老婆要花父母一生的積蓄,這在我們這裡農村一生都幾萬塊了。要想杜絕這樣不良風氣應當嚴厲打擊,可是目前國家未出臺嚴厲打擊,這些人還是鑽法律空子,謀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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