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杯VAR介入争议:国际足联对VAR介入时机和时长有无限制?

11月25日,山东鲁能与北京国安的足协杯首回合比赛在北京工体举行,比赛的过程和结果被禁区手球和VAR主宰。其中,第47分35秒山东鲁能后卫吉尔的禁区手球VAR进行了介入,但介入时比赛已经又持续进行了数回合,介入时长花费2分钟左右,待巴坎布罚球时,场上时间已经过去3分钟,比赛流畅性观赏性大打折扣。那么,国际足联对VAR介入时机和时长有无规定呢?

让我们先来回顾这个VAR介入的时间节点。

根据数次慢镜头回放,山东鲁能后卫吉尔禁区内疑似滑倒,伸开的支撑右臂触碰到皮球,触球时间点为第47分35秒。北京国安球员当场进行投诉,主裁判并未理会示意比赛继续。皮球经过山东鲁能十来次倒脚进攻,球权又转换到北京国安脚下,当山东鲁能犯规时场上主裁判应该是收到VAR提醒,决定看VAR,时间点是48分55秒,距离事发已1分20秒。49分29秒,主裁判做出点球判罚,50分41秒,北京国安巴坎布罚进点球。

从介入时机上说,国际足联规定了四种情形:goals(进球得分)、penalty(点球)、direkt red card{not 2nd yellow cards} (直接红牌且非第二张黄牌)、mistaken indentity(错误判罚)。毫无疑问,吉尔此触球介入VAR是基于第二种情形penalty(点球)。除了这四种明确的情形需要介入VAR外,对该四种情形出现后裁判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介入VAR有无明确规定呢?极端点说,难道裁判组可以在该四种情形发生过后五分钟十分钟以上还能介入VAR吗?这显然会极大伤害比赛的流畅性和观赏性,也破坏国际足联VAR的宗旨“minimum interference – maximum benefit”即“最小的干扰最大的利益”。然而,国际足联对此貌似并无明确规定,全凭场上裁判发挥。

那么,VAR介入的时长有无限制呢?这个确实是有的,在国际足联的VAR介入细化的十大基本原则中,第八条给出了这样一句话“there is no time pressure during a review-accuracy is important than speed”,大意是“回看视频时没有时间上的压力限制——准确性比速度重要”。这说明主裁判一旦确定要VAR介入,其观看视频回放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基于以上分析,足协杯首回合主裁判克拉滕伯格对吉尔手球的判罚情形上没有问题,在观看视频耗费时间上也不违反国际足联规定,但在需要VAR介入的情形出现与示意VAR介入之间耗时过长犹豫不决,伤害了比赛的流畅性和观赏性。

足协杯VAR介入争议:国际足联对VAR介入时机和时长有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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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克拉滕伯格,生于1975年,前英超著名裁判,执法英超、英足总杯、欧冠决赛等重要赛事,但也曾被部分球迷讥讽为“宇宙第一神哨”、“英超四瞎”,本赛季未在英超注册,也未参加欧足联裁判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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