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家暴真的不犯法嗎?西方毆妻賣妻黑歷史

近年來,在中國,至少是中國互聯網上,女權意識空前高漲,形勢“喜人”,已經到了男性在公開場合說了幾句針對女性的“壞話”就會被男女網民同仇敵愾、比口誅筆伐的程度。感覺雖然我們跟印象中的西方女權好像還有一定差距,但比起下面統計表中的墊底國家地區,我們至少屬於形式上有了長足進步的那一種,尤其對比我們的“半西方”鄰居俄羅斯,2017年,他們在家暴法案上開了“倒車”,儘管我國“婚內家暴致死女性通常也不是死刑”,“打老婆”更是清官都難斷的家務事,但至少沒在家暴方面出臺倒退法案,所以跟鄰居比起來也算不退則進了。

俄羅斯家暴真的不犯法嗎?西方毆妻賣妻黑歷史

俄羅斯是一個深受東方專制主義影響的國家,本來對女性權益就不怎麼重視,在他們的傳統價值觀中不但保留了“如果男人打你,那代表他愛你。”的古諺,在現代科學方面竟然也能總結出“被毆打的女性更容易生男孩”這種生物學觀點。而且特別崇尚“靈魂深刻”的俄羅斯人深信“對妻子和孩子的體罰,有利於‘拯救他們的靈魂’,”世界上會“打老婆”的國家民族一直都佔據著一定比例,但能把“打老婆”這種行為上升為這麼深刻境界的也只有俄羅斯人了。但很多人把俄羅斯家暴比例完全歸結為法律調控,也還是有失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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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俄羅斯倒退新法,跟舊法相比,僅把以前家暴中無論輕重施暴,都可面臨最高2年的刑期,改為第一次且一年僅有一次份額的“輕度家暴(淤青、抓痕或表皮外傷)”將被處以3萬盧布(合3684元人民幣)罰款,或行政拘留15天,或履行社會服務150小時。其實,倒退幅度也不算大,從政府立法的角度來看,婚內的安全不能全指望執法部門來保障,畢竟你的伴侶是你自己選的,不是國家強行發給你的,你那第一關卡守好了,需要法律維護你安全的幾率就降低了。如果都是一激動拍腦袋就結婚了,無視對伴侶性情和基本精神狀態的把關,你只負責結婚,安全全靠國家,執法部分也吃不消。女性捱打能不能拯救靈魂另當別論,為了避免捱打,事先長點腦子,總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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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男女關係的力量對比,並不完全等同於普通人之間的強弱對比,它是可以隨時轉換的,在雙方清醒時打不過的那一方,可以在對方睡著後報復。體力弱一方也可能是言語挑釁激怒別人的那方,這時如果法律一味袒護弱者一方,有時非但起不到保護作用,還可能拱火,女方一旦握有“你敢動我,我就送你進監獄蹲2年”的後盾,有時就很難把握“適可而止”的尺度。所以立法給男女雙方一次彼此試探的底線的機會,讓女性知道,就算你送對方進了拘留所,之前挨那頓是跑不掉的,還不如衝突時剋制一下多想想怎麼避免。男方打人一時爽,事後還要損失金錢、自由和時間,也給一次機會反思下到底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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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這種事情完全靠法律禁止是不行的,就像死刑震懾不了那些不殺人就難受的真正殺人狂,在俄羅斯執行舊法的2013年,全國依然有12000人死於配偶實施的暴力,後來一度有所回落,但據說新法實行後立馬又有回升趨勢,但估計應該屬於一種短期“震盪”現象,畢竟不會打老婆的懲罰降低了也不會去打,只能是原本就打的人受新法刺激又進入了活躍期,搶先用掉自己那一年一次的輕傷份額,第二次就沒從輕機會了。很多人糾纏新法輕重傷的界定,其實新舊法最想劃分的是家庭衝突與家暴的區別,家庭衝突對一對愛激動的伴侶來說在所難免,有時會有互傷(輕傷)的情況發生,而家庭暴力是一方對另一方壓倒性地施暴,是一方一旦開啟了暴力模式,必須要打完一套組合才可能罷手的傷害。對方能不能活下來全靠命硬不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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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俄羅斯的這種家暴狀態,在全世界也不算最嚴重的,畢竟俄羅斯不打老婆的人還是佔據大比例。反對家暴爭取女性權利在任何地區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即便是全球文明程度很高的英國,也曾有過3個多世紀的時間,不要說打老婆,賣老婆都是合法行為,婦女經常被丈夫用繩子套住脖子,像拉一頭牛一樣牽到集市,賣給出價最高的人。在西方的大部分歷史上,丈夫一直有法律和道德上的權利打老婆,對她們進行“輕微的行為糾正”,所謂輕微就是暴力要止於出血,如果使用棍子,其粗細不得超過該男子的大拇指。天主教承認丈夫的這種權利,歐洲的大部分法庭對此也加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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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時期,有許多日常民諺都包含著一類建議,諸如“千萬不要指望一頭驢子、一個傻子或一名妻子會做出什麼好事來,除非你手中握著一根棍子。”聖典和民法典也一樣認為:由於丈夫必須對妻子的行為負責,他亦有權利處罰並教育她。直到清教改革時期,廣泛流行的“毆妻制”才稍有改變,還不是因為良心發現,而是因為清教徒認為,打老婆的行為是不文雅之舉,所以才把它視為違法行為。在美國和新英格蘭的清教殖民地裡,打老婆的行為早在1641年便被視為非法行為,而英國直到1891年丈夫對妻子進行“輕微行為糾正”的權利才被正式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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