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延闓是怎麼從狀元變成國民政府的主席的?

剎那歷史


糾正一點,譚延闓不是狀元,而是會元。這位仁兄乃是民國時期的一位牛人,其父譚鍾麟曾官至兩廣總督。譚延闓在考中進士後曾在清廷為官,積極響應立憲,在立憲失敗後轉身投入革命。辛亥革命後曾先後三次督湘,此後又與孫中山相交莫逆,對其思想極為推崇,成為國民黨的元老級人物,甚至還曾拒絕了迎娶宋美齡。簡單介紹一下這位牛人的一生吧。

△譚延闓

名門之後,清末改革中的積極參與者

譚延闓是譚鍾麟的第三個兒子,雖然他的生母身份地位,只是丫環納妾,不過譚鍾麟畢竟曾任兩廣總督,因而也算得上是名門之後了。

△譚鍾麟

譚延闓聰穎好學,光緒帝的師傅翁同龢曾稱之為“奇才”,其5粟入私塾,11歲學制義文學,13歲便考中秀才。當時譚鍾麟年事已高,譚延闓便在陪同父親安度晚年的同時,繼續在名師指導之下學習。

1904年,24歲的譚延闓參加清末、也是歷史上的最後一次科舉考試,取得會試第一名,即會元。四月參加殿試,名列二甲第三十五名,賜進士出身。入朝為官後,被任命為了翰林編修,並返回湖南辦學。

△譚延闓

日俄戰爭後,在各界要求以及國內革命情緒日益高漲的雙重壓力下,慈禧太后做出了立憲的姿態。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1906年又宣佈預備立憲,1908年頒佈《欽定憲法大綱》,譚延闓對此積極響應,乃是湖南立憲派的首領,任省“諮議局”議長,其曾多次入京為立憲請願,卻始終沒能成功。心灰意冷之下,譚延闓開始投身革命。

武昌起義後,譚延闓曾三次督湘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之後,譚延闓曾先後三次督湘,卻又三次被趕下臺。

第一次督湘:10月22日長沙起義勝利,焦達峰和陳作新被推舉為正、副都督。而譚延闓則以“提倡民治”為要挾,迫使焦達峰、陳作新同意成立“湖南參議院”,譚延闓任院長。而《參議院規則》則規定“都督府之命令,必經本院決定,加蓋戳印,請都督蓋印,由本院發交各部執行”,這使得參議院實際上成為了凌駕于都督府之上的最高權力機關,譚延闓成為了湖南的實際領導人,架空了正、副都督。10月26日,同盟會領導人譚人鳳到達湖南,見立憲派當道,都督大權旁落,於是主張取消參議院,集權于都督府。30日,焦達峰召開各界代表在諮議局開會,通過了譚人鳳的建議,譚延闓被迫辭去參議院院長等職。

△譚延闓

第二次督湘當時湖南正副都督焦達峰、陳作新手下有個名叫梅馨的管帶,此人認為自己有功,卻不被重用,因而心中有氣。1911年10月,梅馨先後殺死陳作新、焦達峰,但卻自認沒有資歷擔任都督,於是便將譚延闓抬了出來,讓其當上了都督,並在1912年7月正式被袁世凱任命為湖南都督,9月兼任湖南省民政長,並加入國民黨,任湖南支部支部長。1913年因參加二次革命,宣佈湖南獨立,並在《長沙日報》發表《討袁檄文》,隨即被袁世凱撤去了都督之職。

△袁世凱

第三次督湘譚延闓被撤職之後,先後在青島、上海居住。1915年底,袁世凱稱帝,譚延闓又參加護國運動。1916年8月,帝制取消,袁世凱病逝之後,譚延闓重新擔任湖南省長兼都督、湖南參議院院長。1920年,曾被譚延闓保釋出獄,時任湖南湘軍總司令的趙恆惕成立湖南制憲籌備處,發表“聯省自治”主張,組織省憲法規定起草委員會,草擬憲法,並被選舉任命為湖南省長,於是乎,譚延闓被趙恆惕驅逐出湖南。

△趙恆惕

結識孫中山,深受其重用,成為國民黨元老級人物

被部下驅離湖南,譚延闓心灰意冷之下,遠赴上海做起了寓公。而孫中山在1922年陳炯明叛變後,也離開廣州到達了上海,兩人便在此見面了。

△孫中山

早在譚延闓第三次督湘期間,孫中山曾要求他支持北伐,但卻被當時仍主張立憲的譚延闓所拒絕,譚延闓主張湖南自治,不接受他人管理。兩人見面之後,孫中山對譚延闓講,你想要湖南自治,卻最終被自己人趕下臺;你想要湖南人不受戰爭之苦,奈何天不遂人願。再說,我們這個國家從秦始皇就開始統一了,難道現在還要分裂嗎?

對於孫中山的話,譚延闓思考之後認可了,便對其說“好,我聽你的。”

此後,雙方來往密切,隨著瞭解,他對於孫中山的思想也越來越認可,並再次加入國民黨,從此他便一直跟隨孫中山,而孫中山也對其極為重用。

△宋美齡

後來,宋美齡從美國留學歸國,孫中山有意將宋美齡介紹給譚延闓,並讓譚延闓認宋母為乾媽。譚延闓妻子雖然早已過世,但他卻在妻子臨終時答應過她,不再婚娶,要帶好子女,因此他便以“我不能背了亡妻,討第二個夫人”為由拒絕了。而在蔣介石和宋美齡結婚時,譚延闓甚至還當上了介紹人。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在廣州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譚延闓擔任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兼大本營秘書長。1925年7月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常務委員兼軍委會委員、常委,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1926年1月被選為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3月代理廣州國民政府主席,4月任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7月又代理國民黨中央黨部主席。1927年3月後任國民黨中常委、中政會主席團成員、軍委會主席團成員、國民政府委員、常委、武漢國民政府戰時經濟委員會委員。9月寧漢滬三方在上海成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任大會主席。1928年2月任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至10月轉任行政院院長,兼任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財政委員會委員、委員長,國民黨中執委、中常委,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委員。

1930年9月22日,譚延闓病逝於南京 ,去世後,民國政府為其舉行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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