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但婚后儿子意外死亡,那这房子归谁所有呢?

A叶飘零


这个事不复杂,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确定房子的财产归属关系,第二步,按照继承法或者遗嘱分配。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给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个房子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比如和儿媳妇一个人多少比例,那么就按约定来。我估计没有约定,所以就按儿子个人财产分析,

儿子意外死亡,这就涉及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像这种意外亡故,立遗嘱的可能都不大,所以我们就按照法定继承分析。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儿媳妇,孙子孙女,两个老人,按照人数平均分配方便,通常如果五个人一个人20%份额。

这个问题是老人家问的,其实这里面是有个潜台词的,那就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给儿子,儿子死了,能不能不让儿媳妇继承,答案是,如果没有遗嘱,是不行的。


韩东言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婚姻家庭继承的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我们要知道,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的房子,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视为父母出钱,买了房子,赠给了儿子,这是该房子是属于儿子所有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儿子一方死亡后,他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首先要看看这个人有没有立下遗嘱,根据你问题描述,该男孩应该是意外死亡,而没有立下遗嘱。

这时候,就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那么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谁呢

划重点

父亲,母亲,妻子,孩子,这些是第一顺序,没有差别,平均分配,如果你的问题中没有涉及子女。

那么该房产平均分成三份,父亲,母亲,妻子各得一份。


游心的小幸福


首先,这个房子是儿子的。一是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到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不管你有多少其他约定,只要房产证没有变更,就不会发生效力。其他约定只能当作合同或者借贷纠纷处理。二是依据婚姻法,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婚后男方并没有将老婆的名字写进房产证。所以房子是儿子的,即不是老婆的也不是父母的,虽然父母出了钱。

儿子死后就涉及到继承法。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虽然是意外死亡,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一可能。如果有遗嘱,遗嘱写了房子是谁就是谁的。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配偶,孩子,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按人数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财产未分割之前,由全部继承人共有。

如果父母已经无生活来源,或者有未满18岁的小孩又要考虑这些因素。

以上是法的方面。

如果是说情的方面,那就很难说的清了,毕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难断家务事。说房子要归父母的,但是儿媳呢,死了老公还要净身出户,也惨啊。还有儿媳改不改嫁,有没有小孩,改嫁带不带走小孩。这些都是一笔糊涂账啊。还是依法办事吧


xiao二哥向前冲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但婚后儿子意外死亡,那这房子归谁所有呢?笔者认为:

如果这套房子没有其它的合同做约束,虽然是父母出的钱,那么这个房子也应是儿子的单独的婚前财产,儿子死亡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儿子。如果他们还没有生下孩子,则顺序继承人为妻子和父母,各有三分之一。

如果买房是借父母亲的钱,并且写有借条,这个房子的产权虽然还是归儿子所有,但因为是借父母的钱所买,所以应该把父母的借款还淸后,剩下的部分由父母和妻子继承,各得三分之一。

如果父母出钱购房是作为养老所用。既写有合同自己给儿子买房是做为养老投资的,儿子养老送终后,才能取得房产的产权。那么儿媳就必须代替丈夫尽到养老责任后,才能对房子进行继承。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你看你这难题出的!拿个悲剧难题让我解答!为了对得起悟空,我必须回答如下:

1、依照现行法律的管理规定,房产证是儿子的,那么房产就是属于儿子所有,这不会有疑问。

2、儿子意外去世,他有孩子吗?如果有孩子,此处房产孩子就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孩子,那他此处房产父母就有分享权利了,而儿媳则根据新婚姻法的解释没有继承权。

3、你看看,作为儿媳妇是不是很可怜哦!但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如果平时儿媳对公婆好,我相信她公婆也一定明事理,不会把她赶出家门的!

我分析的应该没有问题吧!大家说呢?


珠海老金


父母全额买房,并且登记在己方儿子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则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房子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婚后,若夫妻双方没有对该房产进行约定,则该房仍然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题干中的儿子)身故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因为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这个房产自此属于该男父母、妻子继承。原则均分,对于不动产,可以变卖,可以折价分割,也可以保持共有状态。

学习法律常识,维护家庭和睦!


陈景军律师


1、在男方死亡之前,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男方去世后,其生前财产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男方去世后,该房屋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在在继承人之间未进行分割之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

山西山竹律师事务所 一次握手 负责到底


山西山竹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是很纠结的是很让人苦恼的,但是如果要真是较起真儿来,我觉得这个房子应该是这个男方父母的。为什么这样说人家没我觉得这个房子是在。孩子父母婚前给她买的。婚前的财产是不能夫妻共同分割的。如果你拿不出来房子是婚前的证据。来证明这座房子是你们出钱给儿子买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要在遗产分割上产生矛盾了。因为人家是两口子,房子写着你儿子的名字,从法律意义上讲,这座房子就应该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预防意外死亡了,这房子的财产就应该有妻子来继承。这是没有什么异议的。话说回来,如果这个房子40句丈夫,父母给买的我觉得这个房子就应该归还给人家父母。因为晚年丧子是一件悲痛的事,他们也倾尽所有给你们买了房子。我想他们也是不容易了。如果作为死者的妻子,你能体谅父母的辛苦。就把房子卖掉,然后再把钱按照比例分一下就算了。



伊春美食美客


这事要一分为二看吧?婚前的房子,而且是男方父母全额买的,按道理上讲,婚后男方不在的,这房子应该归男方父母。但这里有一件事必须要分清楚:男方意外死亡后,有没有孩子需要抚养?男方父母的经济状况怎么样?如果男方父母经济状况较好,又有孩子需要抚养,那么这房子归女方就行,因为还有孩子需要抚养,肯定要有个家,不管女方改不改嫁。如果说男方父母经济条件不好,现在又老来丧子,这种痛苦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如果没有孩子,那么作为年轻的女方,这房子留给男方父母也是应该的。如果说有孩子要抚养,男方父母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那么可以将这房子卖了,留一半给男方父母将来养老,留一半给女方抚养孩子,这也未偿不可吧。 我不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去看,我只是站在人性和道德面前分析一下。如果双方互不相让,那只好打官司,这样对双方都不好。我们这里有一件真事:一对夫妻都30多岁,男方是独子,夫妻结婚后买了一套房一辆车,孩子10岁,但是男方得了肝癌,治病花了不少钱,最后男方35岁去世了,妻子才32岁。男方快要去世时,交待说,房子留给父母,车子留给女方,至于孩子,爷爷奶奶肯定是有心没有力带的,估计最后还是由女方带吧。


别来无恙


在一起就是一家人。父母出全额给儿子买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如果没有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款是否属于借贷,理应认定父母对儿子的赠与行为。

作为父母来说,都是无私的,希望孩子有个好的家庭,快快乐乐的生活就OK了,作为父母来说他赚了大半辈子,给自己的孩子也是高兴的,这看上去都是理所当然,情理之中的事情,谁也不想发生这种问题,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这个一般人也体味不到。

婚前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子给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财产,如果儿子不幸去世,就会发生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其父母有个孙子或孙女,也就说 这个房子价值100万,父母继承50万,儿媳妇和孩子继承50万。

我觉得这种问题,尤其跟法律联系在一块,一定要处理妥当。

作为其父母来说,更以大局为重,如果儿媳妇带着孩子,能不能把房子给他们,前提是儿媳孝顺,如能养老,孩子大了,也是你们自己的孩子,这样处理起来比较妥当。

作为儿媳来说,更不应该计较,体会到每个父母的不易,妥当处理为妙,如果有孩子,可以给孩子争取,如果没有孩子,作为丈夫的妻子,当然你有权利继承该房产的三分之一。

往往每个家庭,面临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会显得比较自私,这样对谁也不好,如果你们爱自己的儿子,爱自己的丈夫,就好好的处理这个问题,毕竟都是一家人,日子还要继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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