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廳:限制進口,10萬以上集採設備鼓勵國產

近日,陝西省財政廳發佈了文件明確表示:陝西省將繼續嚴格限制進口,10萬以上財政集中採購醫療設備鼓勵國產!

陝西省: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產品

11月16日,陝西省財政廳發佈了《陝西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 規範省級政府採購進口產品審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不但定義了“進口產品是指採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頒佈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進口產品”,還對“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進口產品”作出了詳細要求。

《通知》表示,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產品,採購人需要採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獲得省財政廳核准,依法開展進口產品採購活動。

省財政廳核准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的,僅表明允許進口產品參與該項目的政府採購活動,如因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仍有滿足需求的國內產品要求參與採購競爭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其加以限制,應當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實施採購。採購單位和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採購文件中明確。

省財政廳將加強對政府採購進口產品採購活動的日常監督。對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採購單位高標準確定採購需求的行為,以及專家有意出具不實論證意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據今年10月中旬陝西省財政廳印發的《陝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可知,集中採購限額省級預算在10萬元以上,區市級預算在5萬元以上,縣級在3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醫療設備維修和保養服務”均在2019年陝西省的政府集採目錄之內,這就表明,這項“規範進口”的政策完全適用於陝西省政府的醫療器械集中採購!

綜上所述,16日這項《通知》很直觀地告訴我們一個訊息,那就是:陝西醫療器械集中採購明確支持國產!政府應當採購本國產品,對於另有規定必須採購進口產品的,要從審核、參與競爭、政府採購等各個環節,嚴加限制管理。

也就是說,陝西省10萬以上政府集中採購醫療設備將繼續鼓勵國產!而進口產品採購依然會受到嚴格限制。

“優先國產”並不是陝西獨有的政策

不只是陝西,在山東、上海、青海、湖北、福建、江蘇、浙江、新疆、廣西、黑龍江、北京、江西、河南、內蒙古等一共29個省市自治區公佈的2019年政府採購政策中,諸多地區都明確提出要“支持國產產品。

由此看來,“優先國產”早就是全國範圍內的事了。

早在2007年,國家財政部印發的關於《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就提出: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產品,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實行審核管理。時間轉瞬即逝,不知不覺這項規定已經頒佈了十餘年了,經過十餘年的沉澱,“優先國產”或許早已深入人心。

政府進行集中採購,其中有一個目的就是保護本國的醫療器械市場,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效益最大化。所以,不僅僅是中國國內會使用“集中採購”這種方式保護國產,世界範圍內諸多國家也會使用。

數據表明,即使是參加了WTO《政府採購協議》的國家,在政府採購中採購外國產品的數量都極為有限,大量採購的仍然為本國產品。

據統計,在臨界值以上的政府採購市場中,外國產品所佔的比例,日本為16%;美國為9%;加拿大為20%。據專家研究,加拿大、歐盟、日本和美國,政府採購的90%是由國內供應商提供的,而其他《政府採購協議》的成員國國內採購約佔60%。所以,“優先國產,限制進口”這一政策,在世界範圍內都已經有先例了。

這時候可能就有朋友有疑問了,在剛剛閉幕的“進博會”裡,各省交易團以57.6億美元的總價大量採購進口醫療設備,而政府集中採購又限制進口,這不是互相矛盾嗎?

不!這絕對不矛盾,政府集中採購區別於單個醫療機構或者民營易購自行組織的採購,支持國產本就是其重要職能,給具備自主創新的國產企業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政策加強引導是必然!

中國國產的醫療器械,在性能上確實和進口醫療器械存在差距,需要更多國產械企加大創新和研發力度,但這並不是部分招標代理商鑽空子,“非進口不用”,設置招投標歧視標準,壓榨國產器械生存環境的理由。

未來,隨著更多省市的政府強化集中採購中的“國產支持”和“監督管理”,這種惡性招標條款將被嚴格禁止,國產醫療器械將會擁有更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作為醫療器械經銷商,我們也應該抓緊時間把握當下“支持國產”的機遇,充分拓展自己的醫療器械銷售市場!

本文源自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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