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醫生騎電瓶車闖了紅燈,交警扣車時,醫生說要去搶救病人。交警會怎麼處理?你怎麼看?

掌上九華


我開過車送病人去醫院闖紅燈,有一天晚上,我開車行駛在天津市津港公路往大港方向,行駛到津南區政府附近的紅綠燈路口,有兩輛車發生了交通事故,我下車看到一輛小車後座位有一位女乘客,當時車廂已經變形了,駕駛員沒啥事站在路口打電話報警,憑我直覺感覺後座女乘客危險,由於車輛的變形,後面無法打開,我就急忙說救人要緊,趕緊在我車上找了扳手把車門敲開,這時乘客昏迷不醒,趕緊把患者抬到我車上,一路狂奔到就近的鹹水沽醫院,沿途闖了6個紅燈,待患者到醫院急診室搶救的時候,我就打電話報警了,把剛才闖紅燈的情況彙報了一下,並告知走的那條路線,不一會,就有一個交警來醫院瞭解情況,情況屬實,然後交警打電話給交警大隊報警中心,對我闖紅燈的違章立即消除,同時口頭還表達了謝謝。所以群眾闖紅燈,在保證路口安全的情況下,確實是為了送病人到醫院搶救,交警不會按違章處理的。


清風幻影57312193


騎車闖紅燈,按規定可以扣六分,罰款200元,暫扣交通工具。

但是一個醫生說因為要搶救病人,才闖了紅燈。那麼對於這種情況,就應當特殊對待了。

交警碰到這樣的情況,應當向醫院核實,如果該醫生確實是為了搶救病人,那麼就應當留下醫生的身份證件,或者是電話號碼後放行。有必要的話派警車開道,護送醫生快速到醫院搶救病人。

等醫生搶救完病人後,再通知醫生到交警隊接受處理。當然可以說明情況,對於該醫生酌情從輕處罰或者是免於處罰。



如果該醫生不是為了搶救病人,而說的是一種謊話,為了逃避處罰而找的一種理由。那麼對於這種人不用客氣,暫扣車輛,重重處罰。

法律法規就應當遵守,任何人觸犯了法律都應當依法處理。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靈活掌握。總的來說,應當有錯當罰,有功當獎,以人為本,抑惡揚善。

不知當否?


法重情深


一位醫生騎車闖紅燈被交警扣車時,醫生說要去搶救病人,那交警應該怎麼辦?


那交警首先要確定對方確實是醫生的前提下,本著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因為對方是醫生,不管此時對方說的話是不是真話,都要第一時間去相信他,萬一對方說的是真話而交警自己不相信,那豈不是耽誤了醫生治病救人?這時候應該利用交警的便利條件,開啟警燈走應急車道轉車轉送,以便最快時間把這位因為救人心切的而闖紅燈的醫生送往醫院,讓對方儘快救人,也許因為交警的爭取時間會救下一個人的生命。我們應該為這位交警點贊。

另一種情況就是這位醫生為了逃避處罰二說的一個藉口,而就算是藉口,交警則應該按照上述情況去做,當最後發現這位醫生是說謊的時候,那就應該加大處罰力度,讓對方明白說謊話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但不管如何,遵守交通法規,關愛生命旅程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就算你是醫生,更應該遵守規則,畢竟去救助別人的時候首先要保證自己是安全的,萬一你闖紅燈出了車禍,那豈不是得不償失?


詩詞公寓


醫生確實是一個特殊的情況,去年臘月二十八了,老婆妹妹住院,躺在手術室等主任醫生趕來,旁邊也是手術突然發現別的問題,胎兒取出來了,就停那等醫生,我們這邊到醫院人家以經等半小時了,我姨妹子進去又等了半小時,那些小問題的圍著主任醫生問這問那,讓她全推旁邊醫生了,主任醫生來了去旁邊指導了一下就跟我姨妹子親自手術,說這些也就是要表明,當醫生確實不容易,闖紅燈也是心急,醫生的素質都很高,誰沒事去用生命闖紅燈


咚寫西讀


如果說,什麼情理都部分,就直接罰款扣分,那這樣也是沒有人情味的,畢竟法不外乎人情,如果真的是著急的情況下,有些方式是可以變通的。那麼怎麼判定這個醫生到底有沒有說謊呢?

第一個方式:將醫生違章的全過程錄製下來,同時將車輛暫扣,用車將醫生直接送到醫院,同時調查取證,看醫生是否要去搶救病人,如果醫生本身就不是急診科的大夫,或者醫生就是普通內科的大夫,根本就沒有做手術的權利,那麼就一目瞭然了。如果真的是為了怕自己被扣分而編制的謊言,那麼這個大夫需要負擔的可能就不是扣分、處罰這麼簡單的責任了,可能連自己的工作都要丟了。

第二個方式:直接以警察的名義打電話給醫院核實。因為人命關天,為了不耽誤醫生救治病人的時間,可以直接由警察部門對這件事情進行核實,如果情況屬實,立刻放人。如果情況不屬實,直接抓起來。

雖然非常理解醫生救人心切的這個想法和心態,但是即便是這樣的時候也不能違規,因為有可能你的一個違規或者違章就會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傷害,這樣豈不是得不償失,就算真的是去救人的,也有可能因為你的違章造成別的生命的流逝,那這樣的意義又何在呢?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老王偵查記


看了題目,有點搞不明白,機動車闖紅燈也不過是被監控拍照,事後去處理就可以了,難道非機動車闖紅燈的危害性大於機動車,所以要扣車?

對於非機動車闖紅燈,法律有明確的處罰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扣車不是必須的程序,只有當事人拒絕接受罰款時,才可以扣留車輛。也就是說,現場執法的交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遇到醫生為了救人闖紅燈的情況,讓交警打電話核實,或者跟著醫生去醫院核實,這都是想當然,並不現實。要知道,執勤的交警必須堅守崗位維持交通秩序,怎麼能離開呢?再者,如果你不相信醫生的話,難道就不懷疑電話裡說的情況?

筆者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根據現場的情況作出決定,假如醫生闖紅燈沒有造成不良後果,比如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差點造成交通事故,那麼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讓其趕快離開去救人,畢竟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如果造成了交通秩序混亂,那就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可以現場趕緊開具罰單,事後由醫生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然後讓醫生離開。

簡單的問題,不要搞得複雜化,而且事貴從權,出租車為了救人闖紅燈不是可以憑相關證明事後免於處罰嗎?只要醫生事後可以拿出相關證明,也一樣應該撤銷前面的處罰!


打虎拍蠅


看了以上的評論,算是中規中矩的一個答案,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問題?

1.確實是趕往搶救病人,你們不知道搶救醫生的職業習慣,所以造成誤會

2.逃避交通責任

3.急診,這個時候,可能就需要特長專科醫生會診了,這個時候,不要說紅燈了,尿褲子也得往路上趕,職業習慣,當然某一部分醫生我不說,大家也是心知肚明,有個朋友,現任某三甲院長,博導,一臺手術7/8小時,我問過一個問題,大小便、飲食怎麼解決?答案:憋著、術後再吃!

4.至於處罰,如果確認是趕去救人情況下,扣車,警車帶上去醫院,不處罰,但作書面警告,並告知下次有這種突發情況,可以直接找交警開道!但更多的鼓勵,不要讓有責任心的人把責任兩個字丟下了!

5.逃避責任者,直接通報,秉公執法


依得心趙仁江


我不知道別的城市,我目前所在的城市騎電動車創紅燈的話,交警是管的。估計題主是在一線城市,對這塊應該有所管理的。對於這種事我個人看法是:

1.如果醫生說是為了搶救病人才闖的紅燈,這個時候交警應該給予幫助,甚至可以利用警車把醫生送到醫院。在規則面前,人命高於一切。沒準這種行為還會被傳為一段佳話。

2.因為事情比較緊急,交警也不可能會當場核實確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給予放行或者直接把醫生送到醫院,順便可以在醫院核實一下醫生有沒有說謊。如果說謊的話,應該給予相應的處罰,並且把事情經過向院方反饋一下。

不管如何,交警都應該考慮一下醫生的特殊身份,如果真的是因為去搶救病人,感覺闖紅燈也情有可原,但是前提是闖紅燈並沒有造成他人的損傷。

文明執法、執法人性化一直都是交警所推崇的。所以,我認為對於此事也應該站在文明執法和人性化執法上面多做考慮。


保險島島主


醫生的話就兩種可能:

1,真的。這裡我們應該為這樣的好醫生點贊!急病人所急,為搶救病人,可以說是冒著生命危險在趕時間。既然是等著你去救人的醫生,相信也是在某一方面有專長,別人不可替代。可謂醫術高明,醫德高尚!這樣的情況如果交警同志有條件,在不影響自己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開車送這位醫生去醫院!(順便看看是真是假)

2,假的。那這位醫生就是不但連起碼的交通規則都不遵守,還妄圖用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來逃避責任,博取同情。這樣的醫生連基本的道德觀念都沒有,更不要提醫德了!不止違規違法應該處理,建議應該退出醫生的行業,至少不能擔當重要的職業角色。不然遲早會害人害己!

當然,交警同志不可能在當時就能分辨出來真假。鑑於救人事大,在當時沒有造成意外事故的情況下,寧可信其有,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上好人還是多數,真實的概率還是高些。及時放行,以免耽誤了救人的事情!


A十卦九不準C


搶救病人也不能闖紅燈啊,萬一出了事故,不是你被撞,就是撞別人。病人倒沒被搶救,反過來倒要搶救你了。交警的處理方式是應該當場罰款,沒必要扣車。如果醫生以搶救病人為由拒絕罰款,那就是顯然是無理取鬧了。如果醫生隨意放行,那今後闖紅燈都會有各神理由,那還需要交通法規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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