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独生子死亡,媳妇带孩子改嫁,那么两老人都去世,媳妇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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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带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血缘在里面起着很大的作用,正常情况下,儿媳妇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女婿同样也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虽然法律关于继承方面的规定有些绕,区分了各种情况,但是实际生活中,继承主要还是在第一顺序内,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从传统来看,财产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传下去,如果不出意外,题目中两位老人也是这种情况,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这个传承发生了断层。

不过虽然儿子没了,但是孙子还是自家的血脉,一般来说,老人都会把财产留给孙子,而且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早就会写好遗嘱,并进行公证。所以,正常情况下,遗产将来都是孙子的。

当然,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老人的遗产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了,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由于两位老人都已过世,独生子也去世了,他们的父母估计也不在了,那么唯一符合条件的人选就是其孙子,他是根据继承法中代位继承的规定来继承遗产的。

继承法也规定,丈夫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本案中儿媳已经改嫁,从现实状况来看,改嫁的媳妇对原来的公婆养老送终的事情基本不可能发生,所以本题中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由于老人孤苦无依,有可能与其他关系较近的人达成遗赠抚养协议,他们负责替老人养老送终,老人的遗产则留给他们。


打虎拍蝇


如果独生子女死亡,儿媳带着孩子改嫁,两个老人都去世后,儿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属于独生子女丈夫死亡后,在法律上已经自动解除了婚约,也就是说,自由身再次择偶时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由于孩子还小,母亲是他唯一的监护人,所以说带着孩子改嫁旁人无权干涉。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两个老人都去世了,在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 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有财产继承权, 没有血缘关系,但赡养和帮助过老人的人也有继承权,继承权限包括财产和债务。所以,继承人的顺序是这样排列的。

第一,父母和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孙子和外孙属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三,叔伯兄弟属于第三顺序继承人。

照此类推继承权属,儿子死亡后儿媳带着孙子改嫁,两位老人都已死亡,她不属于继承排列顺序的继承人,她也没有赡养过老人,为老人养老送终。也就说她是外人,外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她的儿子也就是两位老人的孙子,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因为他的父亲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死亡,所以权属归他儿子,这叫代位继承遗产,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权利。


老蒋闲言


大实话:儿媳妇儿肯定是无权继承老人财产的,但孙子是可以的。

其实关于遗产继承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容易引起矛盾的事情,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影视作品上,我们都见过不少为了争家产和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事情。最近,一个网友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故事说的是:丈夫是家里的独子,张小姐和丈夫结婚五年并生养了一个孩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年前丈夫因为车祸不幸去世,丈夫去世不久后张小姐就带着孩子改嫁他人了,而家里的两位老人因为承受不了丧子之痛,也纷纷病倒,当张小姐得知两位老人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就带着儿子回来希望老人可以将财产传给他们。

说实话,看完这个事情真的是让人感到心寒,丈夫离开的时候没想着尽一下做儿媳妇儿的义务,先缓和两年再改嫁他人而是直接带着孩子走了,留下两个老人,而现在感觉老人不行了,却又回来要财产了,合着这就是一点义务不想尽,净想着落好处了。

对于这件事来说,总体还是涉及到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首先,就张小姐的身份来说,虽然他曾经和老人的独子有过一段婚姻,也曾经是两位老人的儿媳妇儿,但是,当自己的丈夫死亡自己改嫁他人以后,这个儿媳妇儿的身份就已经消失。说白了,她和两位老人现在就是两家人。并且,就从现实角度来说,即使张小姐的丈夫还在,那么作为儿媳妇儿也是不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所以,老人的财产张小姐作为前儿媳妇儿是无法继承的。

不过,这件事中却也有一个人可以继承,那就是老人的孙子,也就是张小姐和前夫生的孩子。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子女、配偶和父母才是第一继承人,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老人的独子已经离世,也就是说第一继承人已经不存在,所以就可以由作为第二继承人的的孙子来继承老人的财产,这则是合法的。而张小姐又是其母亲,现在自己的儿子继承了爷爷奶奶的财产,其实现实来讲也就和自己拿到了差不多。所以,要是单单从法律关系上来讲,张小姐还是能够因为这笔钱获益。

不过,这还要看老人的态度,毕竟,现在老人还没离世,那么遗产怎么处理两位老人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而基于老人也没有其他子女,所以老人的财产也只有三条去路,第一就是给这对母子,毕竟,自己孙子身上还流着自己儿子的血;第二条路就是趁着自己还在世,把所有钱花完,第三条路则是捐赠出去。

那么,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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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法海一粟认为,如题所述,两老人死亡后,儿媳妇不能继承他们的遗产,但是,孙子可能继承两老人的遗产。

1、两老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为身为独生子的儿子,以及两老人的父母——假如他们还活着的话。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本案来看,两老人的父母应当早已过世,而两老人只有一个独生子,因此,其法定继承人为其身为独生子的儿子一人。


2、独生子先两老人去世了,因此,依法应由独生子的儿子即两老人的孙子代位继承两老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本案情形下,两老人的财产只能由其孙子代位继承。

3、儿媳妇不能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本案基本事实得知,儿媳妇丧偶后,已经带着孙子改嫁他人,而题目中又没有关于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描述,因此,本案中儿媳妇产不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两老人的遗产的。

4、上述分析基于两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而作出的。因为题目中没有提到遗嘱问题,因此,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不涉及到遗嘱继承问题。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这个问题说的有点不确,这儿媳应该说再嫁,改应该是把原先的毁掉重新建立的过程,但这儿媳并没有离婚,原先的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只是因为男方人不在世而实际婚姻不在了,没有改的过程,只能是再。

其实,再嫁和不在嫁,没什么区别,关键看赡养有没有尽,如果原公婆,都不需赡养,即便不再嫁而生活在一起,也没有优先顺序继承权,如果没孩子,公婆也没有其他血缘关系继承人,儿媳应该有继承权,因为这儿媳已经是关系最密切的亲人了,如果有孩子,可能继承顺序在孩子之后,那就不能继承了。

如果离婚了,不管再没在嫁,都没有继承权,因为已经解除看亲密关系。


干雨2


儿媳妇无论改嫁与否,都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孙子可以。


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法的法定继承和代为继承两个问题。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代为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观点分析


综上,反观此事件,独生子死亡,儿媳妇改嫁,儿媳妇没有尽赡养义务,是没有权利分得遗产的,当然遗赠或者遗嘱继承除外,然而孙子是可以继承儿子应该继承的份额的。


秘语相传


一、公、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独子先于老人去世,孙子可以代位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认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或者主要扶养义务依据,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等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的。

如果丧偶儿媳携子改嫁,如果没有对前公、婆尽主要赡养或者主要扶养义务法定继承人,少儿习,丧偶儿媳不能成为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二、公婆遗产继承办理。

1、如果公、婆生前立有遗嘱,其遗产由遗嘱继承人继承。如果孙子不是遗嘱继承人且未成年的,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如果公、婆生前未立有遗嘱,其遗产将按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429方寸世界


这娄问题,第一继承人无人,第二继承人继位。儿媳己改嫁,与第一继承人没有任何关系。是无权继承老人遗产,如果儿媳改嫁后赡养老人,外加老人遗嘱指名道姓。那么儿媳是有权继承老人遗产的。孙子根红苗正,位列首位第二继承人。在老人没有指名道姓的遗嘱情况下,按民俗传统全权继承。其它第二继承人没有份额,传统继承是传位继承,不是传配继承。传位继承的最大好处是堵绝了,吃没有绝户的绝户。题主之问,忘儿妻改嫁后,有无继承原公公、公婆遗产,有两种答案。一是无,无的理由一是改嫁,二无血统,三无赡养老人,四无指名道姓。二是有,有的条件是,一没有离家,招夫上门赡养老人,代忘夫继位。


何传人


儿媳妇当然不能继承

他们的财产。

既然儿媳妇带着孩子改嫁,意味着她与两老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样也就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了。

但是,我国婚姻法也有规定,说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在遗产继承时可以取得遗产。

在题主的情况下,这位儿媳妇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她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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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该问题中提到四个主体:两位老人,两位老人之子即男方,两位老人儿媳即女方,两位老人的孙子(或孙女)。

第一种情况:两位老人先去世,男方后去世。根据法律规定,两位老人去世后,其遗产由男方继承;男方去世后,其遗产由男方配偶以及男方之子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及其孩子通过继承男方的遗产,间接的继承了两位老人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男方先去世,两位老人后去世,且女方在改嫁之后未对两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即两位老人的遗产由男方之子代男方继承,女方无权继承。

第三种情况:男方先去世,两位老人后去世,且女方在改嫁之后仍对两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之子代位继承两老人遗产,同时女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直接继承两老人遗产。

因此,若女方在男方去世后,对两位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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