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份进厂,2010年7月份公司才开始给自己缴纳社保,期间未缴纳的社保公司有义务补交吗,该怎么办?

刘59534564


楼主你好,你2003年就进入到工作单位,那么你所在的工作单位2010年才开始给你缴纳社保,中间这段交的几年时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有义务替你补交的,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你所在的单位之前七年没有给你购买社保,这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一个违法行为,那么完全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单位给你补交。

补交的办法,因为你之前如果没有建立社保账户的话,那么你的这个社保是没有办法进行补交的,因为你既然没有建立社保账户,就意味着你中间并没有出现断交的年限,所以说你的社保是没有办法进行补交的。如果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一笔相应的经济补偿来作为回报。

当然,如果你的个人账户出现了断交的年限,比如说你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时间比较长,之前在2003年之前就建立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补交的,当然只能补交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不能补交的,所以说你可以将养老保险这几年的费用要求单位补交上。然后医疗保险也应当赔付你一笔经济补偿。


社保小达人


只要你和公司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有责任和义务给你缴纳社保。这个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已经过去而消除。

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但是一般公司都不会同意补缴。

一个是如果给你补缴了其他员工势必仿效,补缴范围大成本太大,第二个也是补缴跨年的保险要求的材料多,比较费劲。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社保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由政府介入会便利一些。

后期有政府部门仲裁书或缴款书,可以马上补缴。

但是有一点要特别注意,一般劳动纠纷仲裁,有时效的。这个要仔细研究一下。


蔚蓝de生活


这个应补交够的,有合同,就要求公司按合同办理。实在不行,向劳动,社保部门反映,请求处理。


清碧闲人


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就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你有权向公司提出补交保险。


子涵5530


我在单位买了社保,农村还要买合作医疗吗?


平平淡淡73385


有权要求补!但!一开口,公司请你打包走人了!就这么简单,这是现实,认了吧!找份工作不易!劝你,看看能不能自已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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