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以协商方式解除,可否申请经济补偿?

下一站舔后


公司里有很多这种情况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按照规定,其实可以不给经济补偿的,主动权其实在公司手上。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一般是这么操作的。


1、员工着急离职的:

通常是该员工已经找好下家,或者已经做好创业的打算,总之就是员工非常着急离开公司,公司察觉到这个情况下,就会采用“拖字诀”,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就拖着呗,拖到最后,通常都是员工耗不起,乖乖的自己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是员工主动提交辞职申请的,就没赔偿。


2、员工不着急离职:

公司由于不知道员工着急不着急,一开始总是采用“拖字诀”的,拖了一段时间,发现员工不着急,也不主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只能继续拖,如果员工有明显的消极怠工但是又很难抓到证据的话,公司也知道强留没意思了,就会协商,让员工提交辞职申请,给个一定的补偿。谈的好的可以按照裁员标准补偿。


3、公司想搞走员工:

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而公司也恰恰想搞走这位老员工,立即就会启动协商程序,通常这种情况,大公司的优势就展现出来了,为了尽快搞走老员工,留出位置招聘新人,大公司通常不会耍太多手段,直接给补偿金让员工走人。小公司肯定会耗一耗的。


所以,如果想辞职,最好还是找找领导,请吃饭,让你的老板主动要搞走你,这样就相当于公司提出和你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提,肯定有补偿金的。但是,不管如何,在没谈妥之前,都不要直接发邮件或者书面提出辞职,这样你就完了!

500强经理,二十年老职场,讲述升职加薪的实在话,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请点击【关注】,谢谢!

职场再出发


1.劳动者主动提出以协商方式解除→劳动者主动离职→提前三十天通知,无需协商,与单位沟通一致→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无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如果以以下理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不是按时发了,有没有克扣或故意少发?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都交了吗?缴费基数和工资的差异大不大?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坏劳动者权益的。

(5)公司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6)公司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请在有离职意愿时,先仔细对照看是否存在以上情形,如果有其一,则以该项理由与公司谈判,是完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3.即使不符合法律规定中获得补偿金的情形,也不排除因多年在公司工作的情况,离职时申请一下,大多数公司会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衫雨欲来花满楼


没有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单方面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助。其中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情形

1、企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企业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规定的员工非过错的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具备法定条件,需要裁员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满而终止合同的,除企业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续订条件但劳动者不愿意续订之外的情形的。

2、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3、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企业因员工拒签合同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


千里16094186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有哪些解除方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协商解除,单方面解除以及法定解除。不管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上述三种。协商解除就很简单,无非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或者是劳动的无非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或者是劳动者提出协商。单方面解除,就是一方因另一方有过错而享有的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比如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面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法定解除,一般指的是合同终止,或是合同的主体不存在等情形。


其次,我们要明白,哪些情形是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支付经济补偿前提是劳动者无过错。如果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或者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提出辞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跟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还有其他如经济裁员、公司破产、合同到期等法定原因,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在这儿有格外提醒一下,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社平工资三倍数额计算,而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所以再回到题主的原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协商解除的,至于能否取得经济补偿,主要是看是你提出协商还是单位提出协商。如果是你们单位提出跟你协商解除,那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你自己提出来的,恐怕是拿不到经济补偿的。如果你想拿到经济补偿,其实也不难。要知道,在目前情况下,除了个别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之外。大部分企业的都是未能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不合规不合法的地方,只要你揪住这一点,想拿到经济补偿并不难。


劳动小达人


老铁这个问题,必须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来回答。

两法都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接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一定是有经济补偿,要不用人单位就不和你协商了。具体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年为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超过半年的算一个月计算月数来进行补偿。当然了,协商协商,只要你口才好,有抓住企业的小辫子,那是可以要求企业无条件再支付一笔赔偿款的。

题中劳动者已经续签了无固定期限,肯定为公司工作了好多年了。不知道为什么会主动提出与公司协商一致,但只要是合情合理的申请经济补偿相信公司会给出满意的回复。具体申请可以这样做:

  1. 书面申请自己要协商一致的原因,尽量表达清楚。先与自己本部门领导沟通,让部领导签字盖章,再附上关于自己申请里相关的证据复印件即可。
  2. 可以自己带上书面申请材料去找人力资源部,最好能与人资部领导沟通,态度要诚恳,最后可以请求领导尽快给出答复,留下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

最后只要公司同意你协商,那就坐等通知下来,签字拿钱走人了。


欧阳口口


首先,不可以。因为你是主动协商协解除劳动关系的。因此,从法律上将你不在《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范围。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保护被动的劳动者,而不是主动。

其次,无固定期合同和固定期合同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它的补偿条件和标准是一样的,法律并没有给无固定期合同在这方面赋予什么特殊条款。

再次,无固定期和固定期合同相比,有两个好处:

一、固定期合同到期后需要续签,无固定期签署后不需要再续签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除此之外,我没感觉到固定期合同和无固定期合同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塞上陕北人


这个情况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从国家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条款分析来看,此情况公司原则上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另一方面,如果公司迫切希望该劳动者离开,而恰巧其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可能会支付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金,但既然是协商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相应的款项。

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如果是一个较为正规的公司,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设计出发,该劳动者应至少工作五年以上,如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在履行过程中,那么可能工作年限有可能接近或超过十年,这样的劳动者,如果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所支付的成本是较为巨大的。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是一个公司起码不反感的人,那么就算是协商的方法,用人单位也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当然也不排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长期服务,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贡献,出于人性化管理的目的,也可以支付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金。


老付聊职场


先上答案:不可以。



经济补偿金只有在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或者劳动者无过错但却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有。


律师余小米


1.劳动者提出并协商解除的,依法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提出并协商解除的,依法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出现争议无法确定是由谁提出时,通常推定为单位提出,进而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疑惑,就找“劳动法顾问”!


劳动法顾问


乖乖的办理离职手续,别最后让你搭钱就“阿弥陀福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