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2日消息称,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信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方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日前,河南省信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方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滑县人民检察院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波在担任固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方波简历
方波,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河南商城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入党。
1976年7月——1980年5月,商城县粮食局工作;
1980年5月——1981年12月,商城县团委工作;
1981年12月——1985年9月,商城县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5年9月——1988年1月,商城县团委书记;
1988年1月——1989年4月,商城县双椿铺乡党委书记;
1989年4月——1992年10月,商城县双椿铺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
1992年10月——1996年2月,商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6年2月——1997年10月,信阳市(县级市)委副书记;
1997年10月——1998年8月,信阳市(县级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年8月——1998年10月,信阳市浉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年10月——1999年4月,信阳市浉河区委副书记;
1999年4月——2001年8月,信阳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年8月——2008年2月,固始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2月——2008年7月,固始县委书记;
2008年7月——2011年8月,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
2011年8月——2011年9月,信阳市委常委;
2011年9月至今,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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