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服刑有病了,看病的钱由家属拿还是由监狱出?

小峰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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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如果生病了当然是监狱出钱给你治疗,这是监狱管理方必须尽到最基本的义务。
如果在监狱伤风感冒之内的小病,每个监区都会有卫生员(其实卫生员也是囚犯,只不过是在没触犯法律之前在外面是医生或者有点医学常识的),让卫生员给你捡点药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是当着卫生员或者狱警的面吃。

如果是卫生员治不好的病就需要到监狱医院治疗(一个监狱必须配备一个监区医院,也是在监狱里),那里可以输液打针和最基本的医疗器材。




如果是监狱方都治疗不好的大病,就需要到省监狱管理局直属医院进行治疗或者保外就医,如果是在刑期内生的病监狱方是必须无偿治疗,如果是在监狱外就得病的是需要家属保外就医进行治疗,在保外就医期间每个月都必须到当地派出所报道进行思想谈话。


扫黄毁我梦想丶


监狱家属栋哥来答题,小时候监狱家属院与监狱仅有一道高墙之隔。日出看着犯人们(现在叫服刑人员)扛着铁锹整齐划一的走出高墙;日落时分疲惫感印在脸上,却依然队列整齐的走进高墙......对于患病的服刑人员,一般会分轻重缓急:感冒、发烧、肺结核等常见疾病会在监狱医院(卫生所)进行常规治疗;大的顽疾例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也是由监狱医院发药维持治疗,若是病情比较严重会由监狱医院、狱政科与看守武警三方共同押解至社会医院救治;要是不幸患上白血病、癌症或者其它类型的不治之症,监狱会与家属沟通,办理保外就医(一般活不了,也就等于提前出狱了),当然刑罚较重,性质较恶劣的还是会在监狱医院度过余生,毕竟每个监狱每年都有几个自然死亡的名额~

至于服刑人员看病的费用,无外乎两个方面:主要来自专项的政府财政拨款,通常需要向政府申请批复;还有少数的家属会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通常发生在“保外就医”的情况下,所以说监狱服刑人员看病治病的钱,主要由当地政府财政和监狱买单。当然若是在治疗过程中刑满了,以后的治疗就由个人自己承担。其实中国的《监狱法》还是比较人性的,一些资本国家的监狱就没这么人道了。对于国内监狱的服刑人员而言,相应的劳动改造项目,不但不会有害健康,反而会有助于疾病的康复,比如寡淡的饮食有利于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控制;相应的体力劳动会有助于骨骼方面顽疾的抑制,不可否认服刑人员也会因为缺乏营养吗,而不同程度的患上低血糖等症状。

所以说,还是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吧!看守所也好监狱也罢,只会让你对自己的罪行忏悔不已,对自由概念的重新定义,对家人亲情的无限愧疚。希望国内的监管工作越发的人性法治。在法治的前提下我们的国家日益昌盛,社会安定和谐!


栋哥曰


千万别有事进监狱,就算万一进监狱了,祈求自己千万别得病。监狱服刑期间生病监狱是负责治疗的,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也不是绝对的。监狱是肯定有医院的,所备的药物也是常见病使用的药物。想吃点效果好点的药物,需要自费购买或者家属探监的时候送去。一个省没有几座监狱医院有治疗重大疾病或者大的内科手术技术,当然犯人中也有医护人员在医院服刑,只是寥寥无几。医疗人员主要是狱医,有的地方有职工或者犯医辅助,能治的也就感冒发烧拉肚子,或者轻微的外伤之类的,或者病情稳定的重大疾病。医院常年有住院病号,或者有一些传染性疾病集中隔离治疗。真有重大疾病或者突发重大疾病像心脏病脑梗心梗之类的都是去社会医院急救。病情稳定之后再返回监狱医院疗养。当然也有直接保外就医的,也有很多在监狱或者急救无效病故的,都很正常。


SSS84575876


小病的钱监狱出,大病的钱监狱会酌情考虑你的具体病情给你办理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之后你治病的钱当然是你自己家里花钱了。

当然,在监狱里有专门的医院,医院里的医生大部分也是犯人,这些犯人懂一些简单的医药知识,或者进来之前即是医生。监狱犯人一般的头疼感冒脚气止痒,都会有免费的药物给予治疗,这些药物的费用都是由监狱承担。就算是稍微重点的比如走路崴了脚,劳动改造时不小心骨折了,监狱会把你送出监狱外做完手术,然后在回到监狱里的医院养伤,应该还会有专门的病号饭,相对平时有营养。期间不需要家属花费一分钱。



一些重大疾病以及传染病,确实影响了他人改造的病情,或者自身难保的这种情况,监狱会主动为你办理保外就医,把你送出监狱,毕竟监狱医院的医疗资源有限,以便让你在外边的医院得到更好的治疗,可以身体可以更快的康复。当然了这时候你治疗期间的所有花费都是你家里人掏钱。


诗词公寓


专业回答:

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监狱罪犯服刑期间的所有影响到生命健康的疾病诊治费用都由监狱财政保障,但也有例外。具体我们来逐步分解。

一、财政保障的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监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保罪犯生活卫生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根据罪犯医疗需求,建立罪犯生活卫生费正常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满足罪犯生活卫生工作需要。


二、监管执法现实情况。由于各地财政保证水平和层级不同,各地监狱罪犯医疗费用标准也不同。在一线执法岗位,也就是监狱医院,罪犯的基本医疗项目,包括卫生防疫、外科、内科、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都由监狱医院诊治。个别危重病犯在狱内无法治疗的,有两个办法。一是请社会医院专家来会诊,共商治疗方案;二是将罪犯送往省警官医院集中诊治。所有费用都由罪犯所服刑的监狱来负担。由于罪犯服刑入监以后,和社会隔绝联系,入狱前参加的医保中断,不再享受医疗保险政策,所以监狱的经费负担非常大。我知道有个犯人,犯了心脏病,前前后后一共花了30多万,最后才保外就医。从这一方面讲,国家对罪犯的人权保障是很到位的,千万不要相信西方某些媒体或者网上有些喷子在那里信口开河。

三、不予保障的医疗费用。一是罪犯的美容保健费用。这些项目都是和罪犯的生命健康关系不大,不属于基本的医疗保障范围。比方说:罪犯配眼镜、戴隐形眼镜、拔牙、镶牙、植发、冲血管等等。二是监狱不再负担罪犯监管职责以后,简单说就是离监之后。主要情形有:1、罪犯解回再审: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押解回去补充侦查、重新侦查、重新起诉。2、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包括:罪犯判决后即发现有重大疾病不适合在监狱服刑,需要在社会医院或者家中治疗的;罪犯入狱后突发重大疾病,如不保外就医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由监狱提请省监狱局和驻所检察机关同意,办理保外就医。3、罪犯假释、特赦。理论上罪犯还没有服刑到期,但是因其改造表现较好,出狱后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以提前出狱。不过有假释考验期,一般截至罪犯原判刑期。在考验期犯罪的,监狱可以收押,但是在此期间的医疗费用监狱不承担。

综上所述,监狱在保障罪犯人权方面是花了很大力气和成本的,希望下一步张军部长能尽快将罪犯医疗纳入城乡医保,减少监狱监管改造成本。也希望监狱尽量少关人,大家都做守法公民,共创和谐社会。


和实物生


在监狱服刑的人,身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公民转化成了人民政府的专政对象。他的吃喝拉撒都要政府买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54条有明确规定。


当人犯收监时,首先,监狱管理部门要进行全身体检。发现有重大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不与收监。但是,问题来了:如果人犯不与收监,那么公安机关就要办理相关手续,保外就医是最好的解决法律途径。可是,遇到没有亲属照顾和办手续,就通过民政部门来解决问题了。

人犯一旦收监,一切都是监狱管理部门的事了。犯人虽然犯法了,可是生命权力没有被剥夺。

一,身体不好的,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有病的根据不同症状,本监区医务室看不了的,有监狱医院,各省,市都有“老改医院”。当然,如果监狱管理部门医疗无法治愈,那可就有些麻烦了。转地方医院,需要看护,刑期大的需要看守民警看护,怕“跑”啊!这可有些幸福吆!

二,有些犯人,希望得病。这都是家庭条件好的,外面有人管的,有人掂着的。本来不需住院治疗,可也无法出工干活。就在监室歇着,有吃,有喝,有住,有玩。这种人都是监狱里没法子管的犯人。

三,有些人犯创造条件住院,医院舒适,与外面没啥两样,只要有钱。特别还有机会办保外就医。等于提前释放。

四,最难办的就属病的不轻,干不了活,家里没人管的。那就监狱想法子,总不能看着死了。活着没人管,死了就有人管,找监狱要人。发生这样的事很少,最后,要有人承担责任,中队长,甚至大队长都要受处分。

五,年老体衰,病重没人管者。一般都是和地方民政部门合作商议办理。总之,监狱里死人,领导们都不好交差。

所以,监狱里的犯人看病,犯人家里不需要出钱。但是家境好的,可以出出钱,病好的快,对犯人各方面都好!


何由之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生病了一般情况下是由监狱出的,而且监狱里而设有监狱医院,虽然这个医院不会太大,但是和我们外面一般的社区医院差不多性质的,医生一般也是全科医生,对普通的感冒、咳嗽、头疼等等是随便能医的好的。

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较难的,需要手术治疗的,监狱医院肯定是治不了的,那么就得送到省级监狱医院,一般一个省都有这么个大型的监狱医院,专门治疗这些服刑人员的。

那么还有一些特殊的病是要自费的,比如牙科,监狱一般是负责把牙齿治疗到不疼位置,至于你要做新的牙齿,那只能自己出钱。还有些健康体检,比如服刑人员担心自己某个器官有问题,希望拍片等等,那么这些需要自费。

一句话,监狱觉的必须要治的,那么一般由监狱出。

监狱觉的没必要的,但是服刑人员一定要弄,那么就服刑人员自己出钱。


无聊感悟人生


在监狱服刑时生病了,治疗的费用由谁出?这个问题可能大家都比较感兴趣。

其实在监狱里生病,监狱管理方是有治疗的义务的,而且费用既不是个人出,也不是监狱方面出,而是由国家财政预算,专门划拔的款项支付,这个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监狱法》,还有司法部的相关条例。

只是一般大小病由所在监狱医院诊治,特别重大的送上级监狱医院治疗,或者狱方请社会上的医疗专家来监狱诊治。还有就是保外就医,当然这些要通过专家鉴定,人员的性质,生病的情况,社会影响等等方面考虑。这方面的审批报备手续就更加严格了,但是,千万别指望着这个,假如这种恩泽雨露淋到某人的头上,那么恭喜,估计生存期也就在半年以内,真的是该想吃点啥就吃点啥了。一旦保外就医,费用当然自己出了,除非特殊人员。



其实监狱里面应该是不大可能生病的,因为按照许多养生专家的理论,那里面生活有规律,一日三餐,按时按顿,食物清淡,时间一到,立即睡觉,早起锻炼,劳动运动,强度适中,没有不良嗜好,不许乱想乱动,许多事情也不要去想,因想了也白想,一切平淡,岂不是长寿?笑谈而已。


以上这些都是理论上的,其实监狱里面真正的情况,各人自己去想。因为如果真的如上文所说,所有监狱服刑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负担,那么好勒,岂不是所有的大病无钱医治的,直接弄点什么事情去监狱就好了,没有这么愚蠢的法律,也没有这么天真的人,对吧。

不管怎么说,从数据来看,国家对于监狱服刑人员的医疗费用这一块是一直在加大的。但是也要奉劝所有人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宁愿生病在社会上治疗,也不要到那里面去。

祝愿大家生活幸福,无口角;身体健康,没毛病。


天若有情共沉醉


我曾在某省区的第一监狱工作过近10年,是工程技术人员,所以这熟知的问题不难回答。被判刑之人,是被剥夺了很多的权利,但人权并没有被剥夺,ZF还是让他们改造好以后回到社会好好做人。那么,除了自由有束缚之外,吃、穿、住、医均有保障,监狱有医院,全由财政拨款,对监管人员的管理看护,並不亚于普通企业员工,比如说企业因工伤亡可能由地市一级审查处理,而监狱中工矿的伤亡必须是省一级有关部门管辖处理。他们的伤病绝不会让家人掏钱,但保外就医就是你家人的事了。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服刑人员在监狱有病,看病的钱都是由监狱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对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期间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奖励待遇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财政部门对服刑人员就医这一块专门拨付有专项资金,并且对其使用范围、权限做出了详细规定,不得挪作他用。已保证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病有所医。

全国各地的监狱,都在高墙电网内设立有自己的医院,习惯统称留医部,机构设置、医务人员的配置和社会医院大同小异。只是在专门的大型医疗设备、大的临床手术、专业技术人才方面有一定差距。因此,服刑人员的伤风感冒及一些常见病,都能治愈。如果碰到急难险重的病情,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在做好监管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及时送往监狱所在地的大型医院进行救治。不管多大的病,监狱都会想方设法加以救治,所有的费用也是由监狱承担,绝不会要服刑人员家属掏一分钱。据笔者掌握的材料,某监狱一服刑人员因为心脏手术,前后花费了近50万元,终于将该服刑人员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



虽然治病不要钱,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毕竟这是监狱。失去人身自由才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只有遵纪守法,踏实肯干,才能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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