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薈”!11月8日13時許,當芝罘專案民警在蘇州市吳江區某旅館喊出了這個服務員的名字時,對方先是本能的答應一聲“哎”,但又矢口否認,連稱自己“曹紅”。可就在民警亮明身份的那一瞬間,她徹底崩潰了。15年來,曹紅日夜都在拼命地擦拭對“張薈”這個名字的記憶,然而這一刻在還是到來了,驚魄之下她感到了一種無名解脫...... 難忘的罪惡 2003年2月23日下午,芝罘公安分局接到幸福轄區一居民的報案,稱其弟弟王某在幸福十一村家中死亡。刑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勘查,案發屋內床上有一具男性屍體,屍體腐敗,口鼻出血,且在現場發現有尚未食用完的方便麵、火腿腸。現場並無打鬥或翻動的痕跡,該不會是食物中毒……
檢驗報告出來了,驚到所有辦案人員,現場未吃完的方便麵中提取出毒藥成份,王某系生前被人在食用的方便麵中投入類似毒鼠強物質毒害致死。 投毒殺人!而且案件發生在2003年春節期間,案發地屬於芝罘區的老城區位置,流動人口眾多治安情況複雜,一時間人心惶惶,社會危害極大。芝罘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班立案偵查。 不知去向的女友 能讓死者生前察覺不出被投毒,放心食用,可見投毒者與死者關係密切才有機可乘。據走訪,偵查員獲知王某生前與其女友張薈(時年32歲,山東省莒縣人)居住於此,他們之間存在情感糾葛,張薈心理極度自卑,性格孤僻,報復心較強。 案發後張薈突然失蹤,該有重大作案嫌疑!為此,專案組立即兵分多路對張薈開展追捕,一路民警沿張薈逃跑路線奔赴威海、榮成、徐州等地開展工作;一路民警趕赴張薈的老家莒縣布控,但據訪問得知張薈在15歲時就離家出走,多年未歸,和家人關係生疏,甚至母親去世她都未回來探望。 “命案必破”的堅守 3月初,據查找到的張薈在威海期間工作的某老闆反饋,案發後她曾來過此地,並以治療自已的白癜風病借了二百元錢,後乘坐去往河南火車離開。聞訊此消息,專案民警馬不停蹄以火車沿路去往河南方向車站為基點,奔赴魯、豫兩地十餘家治療白癜風醫院進行查找,但均無相關信息。 15年來,犯罪嫌疑人張薈一直沒有歸案,成了所有參戰民警的一塊心病。雖然公安分局黨委班子換了一屆又一屆,當初的辦案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但是“命案必破”的決心一直沒有變。為此,一批批辦案民警每年都到張薈的老家莒縣,找其父親、村幹部、村民、朋友、同學等人進行走訪、摸排查找張薈的有關信息。甚至張薈父親生病期間,也多麼期盼這個在外“漂流”的女兒回來見上一面,但心願未達到便撒手而去,而張薈愣是如石沉大海一般不見蹤跡。
兩張不同的身份證照片功夫不負有心人,2018年11月芝罘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新對該案進行梳理,調閱了千餘份身份檔案進行分析研判,最終獲知安徽省肥東縣居民“曹紅”系張薈洗白後身份的可能性極大。11月6日,專案組立即趕赴肥東縣並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調取了“曹紅”的戶籍檔案,仔細查看後發現曹紅的戶籍檔案中有兩張完全不一樣的照片,其中一張與張薈本人高度相似,而且是2012年突然落戶,之前沒有任何戶籍信息,經村委幹部、村民等人辨認照片上的人絕非曹紅本人,由此專案組可以確定該“曹紅”就是潛逃15年的命案逃犯張薈。
2012年該“曹紅”身份落戶肥東縣後並未在此居住,且在肥東縣沒有生活軌跡。偵查員通過公安信息平臺查詢得知,“曹紅”有在南通市、蘇州市活動的軌跡,專案組立即趕赴南通市、蘇州市,通過各種分析研判,最終鎖定“曹紅”現在蘇州市吳江區一旅館內登記住宿,11月8日13時許專案組民警黃永明、臧瑞卿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在吳江區華紅旅館106房間內將“曹紅”抓獲。
“老鄉”相見淚眼汪汪 當偵查員操著一口濃重的山東口音叫出張薈的名字後,張薈腦海中一閃而過那是曾經的多麼熟悉的鄉音,她本能的應了一聲,但隨即否認自己是張薈,這一瞬間的反應讓偵查員信心倍增,她肯定是張薈!再次回憶起2003年前夜晚的那一幕,“曹紅”流下了悔恨的眼淚,終於交代自己就是15年前投毒者張薈。當年,張薈與正在家鬧離婚的王某相處有了感情,結果遭到王某家人的集體反對,王某也有了與前妻複合的念頭。性格孤僻的張薈感到了受到了從未有過的拋棄傷害,就預謀報復。她提前到街面買了一包老鼠藥,並於2月15日元宵節晚來到被害人王某的住處,趁其不備在其食用的方便麵中,投入事先準備的鼠藥,致使王某當場中毒死亡。張薈隨後緊閉房門先後潛逃藏匿於威海、榮成、徐州、濟南、南通、蘇州等地。
十五年來,張薈東躲西藏,在每個地方都不敢逗留過長的時間,見到警車、警察躲著走,不敢使用張薈的真實身份找工作、交朋友,不敢與親人聯繫,就連父母去世都不敢回家探望,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2012年為了結束這種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張薈冒用了安徽省肥東縣居民曹紅的身份,她以為自己有了“合法”的身份,就會像正常人一樣過正常人的生活,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張薈最終還是難逃法網,必將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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