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涉黑組織頭目終審獲刑20年

周口一涉黑组织头目终审获刑20年

在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鄭林被稱為“公益大使”,被公安機關抓獲之前,網絡上也有不少對其進行讚美的文章。然而,這些光環終究掩蓋不了涉嫌黑惡犯罪的行為。

《法制日報》記者11月22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在終審判決中,認定鄭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12年以來,鄭林成立並經營鄭林白癜風醫院和淮陽縣鄭林商貿有限公司。為攫取更大利潤,鄭林以該公司為依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採取簽訂空白合同、低收高放等方式向社會不定向人員放貸。

為保證高息等非法利益順利回收,鄭林拉攏公司職員鄭小磊、劉華、王興旺等人,糾集籠絡有前科劣跡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方萬領、李霞等人,僱傭殘疾人方戰戰等人,逐漸形成了一個結構清晰、層次分明、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管理有序的犯罪組織。該組織自成立以來共吸收融資款935萬餘元,並以此為經濟基礎,支撐其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討債,鄭林涉黑組織也有獨到的方法,即“一文一武”。

“文”即利用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造假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在被害人陳某某不能按時還款的情況下,鄭林派人到陳某某工廠內打砸,拉走貴重設備抵債,但並未出具收條,隨後就去淮陽縣人民法院起訴,以其公司員工劉靜等人的名義重複討債。被害人丁某某、翟某某已經歸還10萬元債務,鄭林未出具收條,反而在淮陽縣法院起訴時虛增債務,要求還款30萬元。

“武”即暴力討債,多名被害人因欠鄭林高利貸無法償還,導致土地、房屋及其他財物被其團伙強佔,部分被害人失去工作、背井離鄉。鄭林指使鄭小磊、方萬領、王興旺等人,多次到李某家中,實施辱罵、鎖門、噴紅漆、強行將摩托車開走等滋事行為。在此期間,李某被逼無奈,自己朝自己腿部紮了一刀,方萬領等人才離開。方萬領、鄭小磊受鄭林指使,去劉某的原“洋河紅色經典”店內要賬期間,無故毆打併用電棒電擊正在喝茶的李某,致其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李某左側眼眶內壁骨折、眼瞼軟組織腫脹、積氣,構成輕微傷。

鄭林團伙先後在淮陽縣城及周邊鄉鎮大肆實施盜竊、尋釁滋事、非法入侵住宅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動輒聚眾打砸。鄭林指使鄭小磊、李曉磊去霍某前妻張某家中滋事,將張某家大門門鎖砸壞,將儲物間玻璃砸爛,致使霍某9歲的兒子受到嚴重驚嚇。

2015年下半年,鄭林指使鄭小磊、王興旺等人多次到“夢潔家紡店”內滋事,而且在被害人雷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店內的家紡等物品偷走並變賣,價值48.9萬餘元。鄭林團伙還在“宏象洗滌廠”“多味水餃店”“天天賓館”等處實施10多起滋事行為,導致多家店鋪停業、搬遷,極大地擾亂了當地社會經濟秩序。

法院認定,以鄭林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淮陽縣地區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高額利潤,支撐醫院、商貿公司發展,開展犯罪活動,並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在當地產生了極惡劣影響。(記者趙紅旗 製圖/高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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