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標準出爐 建樁用電均有補貼

廣州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標準出爐 建樁用電均有補貼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了《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了對充電設施建設項目和專用、公用充電設施給予年度運營電量的補貼標準。

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的補貼對象為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交流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換電設施等。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標準進行補貼;交流充電樁按照150元/千瓦的標準進行補貼;換電設施項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標準補貼。

廣州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標準出爐 建樁用電均有補貼

對於專用、公用充電設施給予年度運營電量補貼,按照0.1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單樁(單個換電工位)補貼上限小時數為每年不超過2000小時。

廣州開展2017至2018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廣州市財政局發佈《關於組織申報2017-2018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的通知》,組織開展2017-2018年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規定申報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在廣州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近3年內不得在專項審計、資金申報、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出現過違法違規情況。申報項目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的非個人自用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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