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10月3日,范冰冰事件正式告一段落。昨天上午新華社發佈消息稱,范冰冰偷逃稅款事件現已查實,隨後,范冰冰也在微博發佈了一封《致歉信》,稱“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完全接受,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從稅務部門調查核實情況來看,范冰冰涉及偷逃稅問題可分為兩部分:

一是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二是稅務部門還查出由范冰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稅務部門對於上述違法行為,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范冰冰及其企業開出稅款、滯納金、罰款約8.84億元,並責令其規定期限內繳納。

面對天價罰單,隨後范冰冰在其微博發佈了一封《致歉信》,就逃稅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並作出道歉,這也是她自今年7月份微博停更以來首次發文。

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那麼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當然不會,今年1月6日廣電總局提出廣播電視邀請嘉賓堅持四不用的標準:

一、既對黨離心離德,品質不高尚的演員堅決不用,

二、低俗,媚俗,惡俗的節目演員堅決不用,

三、思想境界、格調不高的演員堅決不用,

四、有汙點、有緋聞,有道德問題的演員堅決不用,

范冰冰發了致歉信、補交了稅款8.84億,難道這事就翻篇兒了?

很顯然范冰冰就涉及到了四不用的標準第四點,那麼范冰冰各種代言廣告、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可能會突然“蒸發”,而且她今後的明星路必定沒有之前走的那麼順暢了。就在前幾日,有媒體爆料萬寶龍暫停了與范冰冰的合作,取消了其品牌形象大使的身份。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范冰冰代言的品牌超過100個,如果這些品牌因為這次事件與其解約,甚至起訴,那麼又夠范冰冰喝一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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