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蘇建金管〔2018〕282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調整等實際情況,7月1日起,2018年度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即將開始啦!

今年的基數及比例調整較以往有哪些不同呢?跟著小金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切實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1、繳存基數的調整

2018年7月1日起,市區職工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最高限額為21250元,最低限額為1890元。

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職工月平均工資參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2、繳存基數執行時間

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各繳存單位應於2018年7月底前做好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的調整工作。

二、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

1、繳存比例的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12%;企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在5%-12%之間自主確定。

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必須相同。

2、繳存比例執行時間

7月1日起無錫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開始調整啦

同一繳存單位在一個繳存年度內只允許調整一次繳存比例。

三、提高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審批效率

2017年度為虧損的單位,經單位申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持緩繳申請及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或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可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補繳緩繳部分。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需繼續緩繳的,應提前1個月至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以上就是這次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的主要變化,大家肯定會關心自己調整後的公積金月繳額是多少?大家可以動手算一算哦:

單位繳納部分=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個人繳納部分=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兩者相加就是調整後的公積金月繳額。

舉個栗子:

某職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該職工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8%+4000×8%=640元。

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調整方式

1)網廳操作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2)繳存銀行操作

未開通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登陸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專欄(www.wuxi.gov.cn/gjj/),在公共服務—便民服務-辦理類——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內下載“無錫市職工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基數調整表”,並按規定填報後至繳存銀行公積金專櫃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江陰市、宜興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繳存基數的調整參照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