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3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截止2018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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