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犯罪分子被判刑!顺庆公开审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

今日顺庆 周子榆

11月21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达20.44万元,来自广东、湖南、四川等地的13名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的诈骗团伙成员接受庭审。

13名犯罪分子被判刑!顺庆公开审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

去年11月9日,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侦办张某某等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人涉嫌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网络电信诈骗。该犯罪组织集中管理、分工明确,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有一套自己的流程,内部架构为技术人员(操作手),一到四线人员组成,一线话务员冒充中国工商银行客服人员,二线话务员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民警,三线话务员再冒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继续实施诈骗,四线是幕后老板,负责洗钱、组织、管理。经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13名境外诈骗团伙成员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5月10日被逮捕,并于2018年8月14日,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3名犯罪分子被判刑!顺庆公开审理一起境外网络电信诈骗案

在当天的公开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犯罪过程、数额认定等主要犯罪事实及坦白、立功等量刑情节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经审理,杨某、何某、吴某、江某等13人组成的境外诈骗团伙,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顺庆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杨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何某甲、吴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4.8万元,何某乙、江某、邹某、洪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5万元,何某丙、候某、秦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曾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8万元,唐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谢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违法所得已退部分上交国库,未退回部分继续追缴。

“全面肃清电信诈骗犯罪,需要依靠多部门形成合力、全社会共同努力、全民法治意识提高。” 顺庆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醒,普通群众防范电信诈骗,要提高警惕,筑牢心理防线,切勿跟随不法分子的思路和“剧本”走。对于自称是公安、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来电,切莫轻信,应及时致电相关单位,核查清楚,在未能核实对方的账户信息和真实目的之前,决不轻易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汇款,勿让不法分子得逞,一旦上当受骗,一定要立即报警,提供详细情况和相关线索,以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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