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庭审案件

怀远县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庭审案件

11月19日,怀远县司法局和法院联合组织领导干部旁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庭审案件。该案是怀远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县直各单位代表及社会群众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近100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经公安机关制止、处理后,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犯罪集团。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蚌埠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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