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偵破紀實:自來水惡臭引出A級通緝犯 殺人越貨高甲新

1999年年底,成昆線上德昌火車站的員工發現,自來水裡有一股異味。

據火車站炊事員介紹,“聞到很難受,很臭,那天做的好多菜都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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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中出現惡臭

這股臭味越來越濃,車站站長派抽水女工楊桂秀去清理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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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塔入口

楊去水塔放水,然後下去準備清理。可還沒等她下到塔底,便又慌忙爬了上來。

抽水工

楊桂秀臉色蒼白,上氣不接下氣的跑到派出所,報案說在水塔中發現了屍體!

公安幹警下到塔底,在水塔拐角處的入口,發現了一個帶血的白色編織袋。

帶血編織袋

法醫打開編織袋,赫然驚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

經法醫鑑定,死者系男性,因屍體高度腐爛,只有通過牙齒推斷死者年齡大約為20到27歲之間,系被他人用尼龍繩至機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僅穿一條褲子,未發現任何遺物,身份難以辨認。

消息很快傳遍了德昌火車站區。整個站區職工和家屬將近兩千人,影響很大。當時很多人感到噁心嘔吐。站區組織了聯合簽名,要求重處犯罪分子。

德昌鐵路公安處的幹警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首先開始確認死者的身份。

公安人員在德昌查找失蹤人員。幾天過後,所有被報上來的失蹤人員都被一一排除。死者身份一時無法確定。

經辦案幹警對現場反覆勘察及研究,初步確認:

1、水塔飲水池為第二現場,並非作案第一現場。

2、死者為外地人。

那麼,在毫無線索的情況下,到哪裡找這個失蹤的外地人呢?

毫無線索

正當案件毫無進展的時候,派出所來了兩個年輕人,聲稱他們的父親失蹤了,這個死者可能是他們的父親。

派出所說不可能,這個死者20多歲,不可能是你們的父親。

幹警請兄弟倆辨認照片,由於屍體高度腐爛,辨認不出來。幹警又請兄弟倆辨認唯一的遺物,也就是死者身著的褲子。

兄弟倆一看就哭了,說這個就是我們父親。因為家裡還有一條這個褲子。

經公安幹警進一步核實,死者正是兩兄弟的父親劉先進,武漢市蔬菜公司退休職工,現年53歲。由於他身體強健,牙齒好,加上屍體高度腐敗,法醫將其錯定為年輕人了。

幹警對劉先進在德昌的活動進行了調查。因其到德昌來是準備做蔬菜生意,辦案人員將調查重點放在了德昌及周邊產蔬菜的鄉鎮。

12月26日,幹警查明,劉先進曾與三名外地人商量過蔬菜生意的事。一名叫秦祖富,外號秦老妖,31歲,江油人。一名叫劉高輝,也是江油人。還有一個叫張敏,陝西人。

三人均已離開德昌,去向不明。

幹警兵分兩路,一路去江油,一路去陝西,調查追蹤。同時根據兩兄弟提供的線索在德昌繼續調查。

幹警找到了死者生前在德昌的住處,經兩兄弟辨認,屋內其他東西都在,只有信用卡不見了。卡上存了兩萬多元錢。

經查,卡上的錢已經被取走。根據技術手段,幹警查到了取款地點,德昌建設銀行

銀行職員反應,11月24日,有人持劉先進的卡,分兩次取走了兩萬元錢。第一次密碼錯誤,第二次才取走。

銀行按照規定,留下了取款人的身份證上的姓名,名字正是秦祖富。

幹警立即趕到秦在德昌的暫住地,正南街附一號。這是一處偏僻的小巷子,屋內光線昏暗。

幹警在房中發現了斑斑血跡。

幹警詢問房主,三人什麼時候離開的。房主反應15號那天走的,三人全是一身青色,皮夾克,皮鞋,眼鏡戴起。問他們幹什麼去,說是做生意。

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撒下法網。

2000年3月31日,在江油發現了劉高輝,張敏。在江油公安局的配合下,20餘名公安幹警當晚抓獲了劉高輝和張敏。

雖然證據已經形成證據鏈,但二人仍心存僥倖,拒不認罪。並且表現猖狂,叫囂要找律師來告你們。

幹警不急不躁,利用心理戰術和兩名嫌疑人進行周旋。經過三天三夜的較量,張敏吐露了犯罪詳情。

原來,三人已做生意為名,將劉先進騙至正南街附1號。進門後,三人合力將劉先進綁起來,從他身上摸出80多塊錢和建行龍卡。

據交待,當時張敏說,把他弄了。

劉高輝和秦祖富兩人就開始卡劉先進的脖子。

張敏說,怎麼那麼笨呢,拿繩子勒嘛。

然後用繩子將劉先進勒死。

之後,三人趁天黑之際將屍體扔進了水池裡。

經過審訊,辦案人員敏感的發現,三人殺人手段兇狠老辣,沒有初次作案的恐怖心理。而且根據三人交待的情況,出租屋裡不可能有那麼多鮮血。

判斷嫌疑人非首次犯案

專案組提取了屋內血跡的DNA信息,發現滿屋噴濺的鮮血不是一個人的。

公安幹警再次提審張敏。

張敏交待,三人曾合夥將一女青年騙至出租屋內實施搶劫,用同樣的手法逼問其銀行卡密碼。女青年死也不說。三人兇殘的將其殺害,並埋屍山上。

幹警帶張敏到山上尋找屍體,但由於時間太久,張敏記不清埋屍地點。

案情彙報到成都鐵路公安局,公安局指示西昌緊咬不放,一查到底。西昌鐵路公安處向全國發出協查通告。

出乎所有人意料,通告揪出了一個惡貫滿盈,殺人數起的江洋大盜高甲新。

1997年,公安部就向全國發出過通緝令,通緝的高甲新就是這個化名張敏的人。

原來早在97年,高甲新便夥同其他三人在河南、河北、北京等地作案四起,殺死四人。

1997年1月6日,河南鎮平縣殺害被害人王小偉,搶劫桑塔納轎車一輛。

1997年7月31日,北京海淀區殺害駕駛員馬寶生,搶劫夏利轎車及手機等物。

1997年8月5日,河北省保定市殺害維修員賀勝修,搶奪5部手機等物。

1997年8月8日,北京豐臺區殺害駕駛員陳若城,搶奪捷達轎車等物。

高甲新見大勢已去,提出要見女朋友一面。警方研究認為,這是其要做陳述前的心理,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見面之後,高甲新萬念俱灰,又交待了四起殺人兇案。

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審理,最終判處高甲新、劉高輝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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