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警事|太危險!隧道內接連超車 一查司機竟是“小本開大車”

“小本開大車”,歷來是交管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因為此行為可能帶來極其嚴重的後果。近期,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七大隊民警在涉牌涉證整治行動中,又發現了一起“小本開大車”情況,並對相關人員依法進行了處罰。

一线警事|太危险!隧道内接连超车 一查司机竟是“小本开大车”

11月16日清晨,七大隊民警在轄區京昆高速平陽段開展早間巡邏時,警車行至陽曲隧道(太石方向)時,民警發現了異常情況:一輛藍色半掛貨車在隧道內不停超車。隧道行車,嚴禁超越,這輛車如此“急躁”,起碼應該對司機進行警告和教育。民警立即通過警報、喊話提醒司機,警告其不要隨意變道,規矩行車。

在此過程中,細心的民警又有了進一步發現。警車與貨車並排行駛中,民警發現司機動作生疏,面部表情緊張。會不會是無證駕駛或“小本開大車”?產生懷疑的民警沒有進一步打擾該司機在隧道內的駕駛,而是將警車開到此車後方尾隨,防止發生意外。

駛出隧道,停車檢查。果不其然,駕駛員樊某提供的是一本C1駕駛證。樊某承認,因其父臨時有事,自己替父出車,途中因僱傭司機感到瞌睡,樊某回家心切,便和司機互換位置, 自己坐上駕駛座。

一线警事|太危险!隧道内接连超车 一查司机竟是“小本开大车”

“以近乎蛇形線路在隧道內行駛,在嚴禁超車的地方連續超車,而且自己還是不具備準駕資格的駕駛人。你知道這樣做的危險性嗎……”依法進行處罰之前,民警對樊某進行了教育。

此外,民警對“無視法紀,無視安全”的當事車司機也進行了安全教育,明確告知他:“正因為你‘常在河邊走,’所以更需繃緊安全弦,唯有如此,才有平安和幸福。”對此,當事車司機連連點頭,表示接受民警的批評教育。

山西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對“小本開大車”情況,我們的提示是,小本司機對大型貨運車的操作不熟悉,駕駛時出現意外的幾率會大大增加,因此駕駛機動車一定要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另外,如果當事人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當事人不僅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保險公司將拒賠一切損失!

想想後果,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拒絕“小本開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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