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這幾個老闆“玩大”了!全部被拘!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如果你還沒有看到我們昨天推送的這條微信,那麼,建議你現在趕緊看一下。

這事,絕沒有半點誇大。

也不允許有半點誇大!

因為寧鄉,這座美麗的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園,一個人破壞,一群人遭殃。

每一個寧鄉人都不允許破壞碧水藍天的行為發生。卻偏偏,仍有一小部分人頂風作案,引起公憤。比如,寧鄉的這幾位“老闆”。

1

寧鄉某生豬養殖場老闆

2017年12月份開始,曾某在寧鄉市回龍鋪鎮從事生豬養殖,由於養殖場僅有的兩個化糞池不能有效地處置全部的養殖廢水,於是曾某直接將廢水排放在養殖場周邊的農田和渠道中,造成環境汙染。

2018年6月29日,寧鄉市環境保護局向寧鄉市公安局移送關於曾某盤涉嫌不正常運行防止汙染設施案,2018年7月2日,寧鄉市公安局依法對曾某處以

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網絡圖)

2

寧鄉某禽畜公司老闆

2017年05月12日,肖某在寧鄉某禽畜有限公司廠房安排人員關閉汙染防治設施中的汙水提升泵,導致清洗廢水僅經三級化糞池沉澱後直接由排口流至雨水溝,然後排入××家中小水塘,被寧鄉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檢測出排放汙水氮氧化物超標。

肖某於2018年01月11日前往寧鄉公安投案自首,寧鄉市公安局依法對肖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網絡圖)

3

寧鄉某企業老闆

2018年7月1日,寧鄉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在對位於寧鄉雙江口鎮的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汙染防治設施的加藥房配電箱顯示燈未顯示,藥劑流量泵顯示為零;黑濁色汙水不斷從總排汙口排出。

2018年7月3日,寧鄉市環保局將此案移送寧鄉市公安局,該公司負責人劉某被依法傳喚,7月5日,寧鄉市公安局依法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的。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說直白點,就是這三位老闆,只看到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而忽視了對環境的影響,忽視了同為寧鄉人,同為地球人的長遠健康綠色發展。

這幾個老闆被拘留了,犯了錯,當然會受到處罰。

但我們希望更多的老闆、更多的人能明白:人類自己造下的孽,最終要自己去償還。

不要以為汙水排出去,大自然能夠自動消化掉。沒有經過科學的處理, 汙水匯入到河流,滲透到地下,有可能,最終還是會回到我們呼吸的空氣中,回到我們飲用的水中。

保護碧水藍天,人人有責

宁乡这几个老板“玩大”了!全部被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