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警事」城西公安分局破獲一起100萬元合同詐騙案

「城西警事」城西公安分局破获一起100万元合同诈骗案

「城西警事」城西公安分局破获一起100万元合同诈骗案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加大對合同詐騙、信用卡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打擊力度。通過大量摸排走訪工作梳理線索,辦案民警前往新疆多地調查取證,於11月14日成功破獲1起合同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額高達100萬餘元。

「城西警事」城西公安分局破获一起100万元合同诈骗案

2018年10月10日,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哈某某的報案稱:2016年的11月1日,他經人介紹與馮某某在新疆奎屯市簽訂了一份某礦產合作協議。雙方商定,由馮某某負責一切開採手續的辦理,哈某某負責經營。2016年11月5日,根據協議規定哈某某將100萬元轉入銀行馮某某的個人賬戶,用於辦理開採手續。2017年,哈某某對開採礦產一事提出質疑,要求馮某某退還辦理開採手續的100萬元資金,馮某某拒絕退還且失去聯繫。接警後,城西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安排部署,抽調精幹警力前往新疆多地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於2018年11月14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警方的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馮某某成功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對其合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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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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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警事」城西公安分局破获一起100万元合同诈骗案

中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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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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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清合夥人的出資。

2、合夥人的主體資格審查。

3、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

4、明確約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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