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局:建立穩定規範的基礎科研項目支持機制

國防科工局網站今日(11月20日)印發《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穩定支持科研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推進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加大國防科技基礎研究領域創新力度,充分發揮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自主創新平臺作用,賦予一線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權,建立穩定規範的基礎科研項目支持機制。

辦法指出,實驗室圍繞批覆的研究方向,依據自身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點任務,在穩定支持經費額度範圍內,自主提出若干選題建議,編制項目建議書,並經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評議通過後,由主管部門於每年4月底前將項目建議書及意見報送國防科工局。

國防科工局依據實驗室評估結果,制定評估週期內的穩定支持標準。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年度支持標準為500萬元;評估結果為“合格”的,年度支持標準為300萬元;對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支持。年度支持標準根據實驗室運行、中央財力等情況適時調整。

同時,辦法提醒,實驗室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成果、與已申報或在研的其他中央財政科研項目交叉或重複,騙取財政資金的,國防科工局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有關情況、調減其下一年度穩定支持經費等處理措施;情節惡劣、拒不整改的,暫停對其穩定支持;情節特別嚴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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